2国际商事主体法及代理法共26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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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例】1861年法国法院作出的一个判例。当事人李 查蒂是墨西哥人,22岁,1861年在法国巴黎时从一个珠 宝商那里购买了珠宝,并且签署了8万法郎的期票。但 是后来李查蒂拒绝支付价款。李查蒂认为,在订立这个 买卖珠宝合同时,按照他的本国墨西哥法律他还是未成 年人(当时墨西哥法律规定25岁成年)。而作为未成年 人,他没有能力来订立合同,所以他订立的买卖合同无 效。他没有必要支付价款。法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认为合同有效。法国法院指出案件的关键是看对本案 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其判决的依据是依法国法律李查 蒂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成年,并且法国卖方在缔结合 同时是正直而审慎的。
问题:李查蒂成年与否对其订立合同有何影响?
(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行为能力——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 参与民商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能力的资格。
“越权无效”原则
三、外国商事主体的认许
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
代理权范围内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
1、代理权范围内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 为,其效力直接归属本人(代理的一般情况)
2、代理权范围内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法律行 为,且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 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 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 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合同法》第402条)
3、概括认许程序
针对某一类特定外国国家的法人概括加以 认许的程序
➢ 中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
临时来华贸易 设立分支结构
直接投资
认许
一般认许 特别认许 内国法人的设立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代理法
代理概述 代理权的设定和终止 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
概述
概念
代理人受本人的委托或依法律的规定,代表 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法律行为,由 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的 法律制度。 ➢ 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商事活动以 委托代理为主
北京公司收货后将货物交付给了YP公司。YP公司以产品 质量问题为由未向北京公司支付货款。
2019年1月5日,韩国公司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 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北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逾期付 款利息并承担仲裁费。 如果你是本案件的仲裁员,你会做出怎样的裁决?
2019年10月25日,YP公司和北京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公司)签订了《进口代理协议》,由YP公司作为委托 人,由北京公司作为受托人,代理进口韩国阀门。YP公司应 向北京公司支付货款,北京公司收到货款后10日内对外支付 货款。
2019年10月26日,在韩国公司、YP公司和北京公司均在 场的情况下签订了两份合同。韩国公司与YP公司签订了合同 书,由韩国公司向YP公司公司出售价值24,429美元的阀门产 品。韩国公司与北京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韩国公司向 北京公司出售阀门配件,合同总价为24,429美元,付款条件 为T/T货物到天津新港后30天。
代理的本质
代理是本人与代理人间发生代理权的授予、 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间实施法律行为、对方当 事人与本人间发生权利变动的三方法律关系。
代理中的三方法律关系
代理人
本人 第三人
有关代理的国际法律文件 ➢ 1983年《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
公约尚未生效
➢ 2019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代理权的设定和终止
国际组织
法律人格由其章程约定,一般具有国际法律 人格。
国家
特殊的民事主体。当国家进行民事活动时, 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跨国公司
含义
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实体所组成 ,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 大型企业。
性质
“跨国公司具有企业的特征,是一个经济实 体,但不是一个法律实体。”
母公司 与
子公司
相互独立 的个体, 都具有独 立的法律 人格
跨国公司
总公司 与
分公司
分公司没 有独立财 产,不具 有独立法 律人格
国际商事主体的资格
一、国籍和住所 (一)自然人的国籍在源自文库际商法中的意义
自然人的国籍——指自然人作为一个国家国民或 者公民的资格。
自然人国籍的意义: ①认定国际商法国际性的重要依据 ②自然人国籍是享有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前提
国际商事主体法
国际商事主体
国际商事主体的资格
国籍和住所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外国商事主体的认许
国际商事主体
1. 自然人 2. 法人 3. 非法人企业 4. 国际组织 5. 国家
法人
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的,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以自己独立财产承担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的 组织。
代理权的设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没有特定形式要求
代理权的终止事由 PICC
1、因当事人行为而终止 ①本人和代理人同意终止代理关系 ②与授权代理相关的交易已经完成 ③本人撤回授权或代理人放弃代理权 2、因代理所适用的法律而终止
代理权终止对第三人的效力:
除非第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代理权的终止 或导致代理权终止的事实,代理权的终止不能 影响第三人。
3、代理权范围内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法律行 为,且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代理关系存 在时,代理人的披露权利。
【例】韩国某公司与北京某进出口公司案 2019年12月,韩国某公司(下面简称韩国公司)与北京
YP公司签订《代理店合同书》,约定由YP公司作为的韩国公 司在华的独家代理。同时约定可以由YP公司指定进口代理人 与韩国公司签订汽缸阀门的进口合同。
条件
③自然人的国籍是享有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二)法人国籍、住所及在国际商法中的意义
有关法人国籍的若干学说 ①登记地说 ②住所地说 ③成员国国籍说 ④实际控制说 ⑤复合标准说 我国:登记注册地为法人的本国法
法人住所的确定 ①管理中心所在地
②营业中心所在地 我国《公司法》: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在地为住所
含义
外国商事主体在内国进行民事或者商事活 动而需要的法律人格地位的承认和许可。 ➢ 外国法人的认许
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 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商 事活动的前提。
外国法人认许的程序
1、特别认许
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 加以认许。
2、一般认许
只需要办理必要的登记或注册手续即获得 认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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