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_马克思主义正义观_的教育问题探析_牛小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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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第2期2010年4月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ofBaichengNormalCollege Vol.24,No.2Apr.,2010
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教育问题探析
牛小侠,刘 敏
(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基地,吉林四平136000;吉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吉林四平136000)
摘要:立足于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认识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认识的不足;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感到困惑;对马克思政治制度正义欠缺坚定信心;探析了马克思三个方面正义观的真实内涵。在当代大学生马克思正义观欠缺的
现实背景下,提出了有针对性三个方面的教育对策:从历史视角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社会正义”感的教育;从现实生活维度加强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教育;从实践方式加强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正义观”的教育。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马克思;正义观;教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3118(2010)02-0031-04
收稿日期:2010-04-06
作者简介:牛小侠(1976———),女,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刘敏(1981———),女,吉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师,研究方向:伦理学。
当前,我们有意无意地注意到某些当代大学
生价值观在某些方面发生了偏失,主要表现在他们功利主义价值观和实用主义价值观盛行的倾向,这些倾向当然有其产生的社会现实因素,主要因素是我国经济“范式”的转轨,由传统计划经济“范式”转向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范式”,其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在其初期阶段存在着制度上和管理上的不完善,其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具有自身的特色,但作为一种市场经济,它也必然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寻求利润最大化。从价值观来说,市场经济价值取向是“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此价值取向或多或少在当代大学生心理上留下一些烙印,特别在当代经济、文化等全球化的视野之下,西方的功利主义价值观正以不同的方式向我国“兜售”,这也影响到当代大学生对价值观的辨认、取舍和最终的抉择。当代大学生与90年代以前的大学生相比,他们对共产主义这一理想社会形态缺失了更多的激情和信仰,在他们心目中,“共产主义”社会好似一个“空中楼阁”,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这种对共产主义淡薄的倾向,一
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的教育系统的不健全,没有
从现实和理论上为当代大学生提供解决“困惑”的方案。对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认识的偏差主要表现在,认为其仍然存在剥削、仍然存在类似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问题,如失业、两极分化等。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的相似,而不代表其社会政治制度上的相同。在当代大学生教育过程中,对两种社会性质之间的差异性采取更多的方式是“搁置”,没有从实质上进行说明,更没有从道义对社会主义社会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深入学理上的探析。
一、当代大学生马克思正义观的欠缺
当代大学生马克思正义观的欠缺主要表现在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认识的不足;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感到困惑;对马克思“政治制度正义”欠缺坚定的信心。
第一,对马克思“劳动正义”认识的不足。马克思认为人与动物本质的区别就是人具有“劳动实践活动”的能力,而且是劳动使人成为人,所以劳动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最基础的劳动,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其他如
政治、艺术、宗教等精神劳动,因此,人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然而,当代大学生并没有从根本上深入理解马克思“劳动”范畴,只是从知性思维方式把其视为理解人的一个理论范畴,而不知或不了解马克思提出这一范畴理论背景和社会现实,在此基础上,甚至把“劳动”看成一种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并把摆脱“劳动”视为人的一种自由,实质上,这是弗洛姆认为的现代人逃避自由的一种自由。
从学理上来说,马克思提出“劳动”范畴的一个理论背景就是传统理性形而上学抽象的统治,现实的个人受抽象理性统治,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命受到贬值,现代哲学家尼采把生命受到贬值称为是“价值的虚无主义”。人的生命、生活世界的失落源于传统理性形而上学对外在永恒的“本体”追求的结果。马克思要把现实的人从抽象理性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就必须把人回到现实生活世界,回归到现实人的“感性活动”中。马克思通过对哲学史和人类历史的考察,发现人的最根本本性不是“理性”,而是“劳动”,而且理性从根源来说也源于劳动“分工”的使然。在马克思看来,当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算真正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所以,理性作为一种意识形式是物质劳动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社会现实背景来说,19世纪中叶即资本主义社会兴起和发展之时,劳动作为异化的存在形式已成为现实社会不正义现象。所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最明显的不正义是劳动的不正义,并用毕生精力揭示其不正义的事实。劳动的不正义主要表现在它对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摧残,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3]结果是劳动活动本身不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不再是人生活本身的需要而是人谋生的一种手段,这种谋生手段是以强迫性为前提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4]更进一步的结果是人与动物机能的颠倒,“人(工人)只能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少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的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5]真正的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是在现实劳动中得到实现的,是通过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双向度途径实现的。一方面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于死亡而与之交往的“人的无机的身体,”即人靠自然界生活。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自然界本身的直接和间接的结果。所以,马克思“劳动”的价值指向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并力图把这种“自由”向度的劳动回归到人的真实本性上。
第二,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感到困惑。社会制度是否正义更重要的体现在社会分配上,社会怎样分配才能展示自身的正当性,马克思对此作出了明确回答,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这种社会形态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它是按照人的劳动贡献的多少,实行多劳多得,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不得。所以,马克思对社会分配正义的渴望是站在历史和现实的高度上,其分配正义有两个方面的指向,一方面是按照人的劳动能力(贡献)的多少进行的,而非“乌托邦”的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即分配的差等原则;另一方面是对弱势群体在分配上实行的正义,一个正义的社会应该是老幼、病残者皆有所养。所以,在分配上要兼顾“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然而,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提出这一分配制度的原因不太明确,甚至认为即使马克思这一设想在当代中国社会已实现的情况下,并没有解决生活中的“财富两级悬殊”现实,进而觉得马克思这一分配理论过时了。其实,马克思这一分配具有现实社会背景,就是造成人的劳动异化的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资本主义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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