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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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里屯升压110KV输变电工程(电力隧道)(第二标段)
沉降观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在施工过程中对隧道围护结构及周围建筑物等进行变形测量;
(1)及时了解开挖过程中围护体系的变形速率和变形趋势,把握施工过程中结构所处的安全状态。
(2)估计开挖过程中围护体系的稳定性,掌握隧道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及时预防。
(3)通过对变形数据的分析,及时反馈变形测量信息,并提供变形测量的有关信息,便于其科学合理安排下一步的施工工序,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二、洞内及洞外观察
2.1观察内容
①地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及其描述,包含开挖面地质描述和掌子面预测探孔的地质描述。
②地下水类型、渗漏水状况、涌水量大小、位置、水质水味和颜色等。
③开挖工作面的稳定状态,有无剥落现象。
④初期支护完成后对喷层表面、裂缝状况及渗漏水状况的观察和描述,记录喷射混凝土产生剥离的状况。
⑤与施工段相应的地表和建(构)筑物状况。
2.2测点布置
每一开挖环一个断面。
2.3观察频率
对开挖后尚未支护的围岩土层及掌子面探孔应随时进行观察并作记录,对开挖后已支护段的支护状态以及施工段相应地表和建(构)筑物,每施工循环观察和记录1次。
三、地表沉降监测
3.1测点布置
通常应沿隧道中线布设一行监测点,纵向间距按地表实际状况正常段为30m,过路段为10米。详见监测布点示意图。每个横向监测断面布置7-11个测点,其最外点应位
于结构外沿不小于1倍埋深处,在特殊地质地段和周围存在重要建(构)筑物时,监测断面加密。横断面上各测点依据近密远疏的原则布设。
沉降监测点布设图
3.2监测仪器
采用DS1水准仪。
3.3监测频率
当开挖面到监测断面前后的距离L≤2B时,1~2次/天;
当开挖面到监测断面前后的距离2B≤L≤5B,1次/2天;
当开挖面到监测断面前后的距离L≥5B时,1次/周,基本稳定后1次/月。
(B:隧道直径或跨度;L:开挖面与监测点的水平距离)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增大监测频率。
四、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及净空收敛监测
4.1测点布设
A、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
每30m一个断面,每断面1个测点。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测点与地表沉降点应互相对应,以便进行对比分析。
B、初期支护结构净空收敛
在隧道拱脚处布设水平收敛测线,每
30m一个断面,并与地表和拱顶初期支护结
构拱顶沉降监测断面互相对应。
4.2监测仪器
拱顶沉降采用水准仪DS05,净空收敛
采用收敛计。
4.3监测频率
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监测和初期支护结构收敛监测的监测频率主要根据沉降和收敛速率及离开工作面的距离而定。
拱顶沉降和净空收敛监测频率
B为隧道跨度(m)。
同一监测断面内,由于测线和测点的不同,沉降和收敛速率也不同,因此应以产生的最大速率来决定监测频率。
五、工作竖井及沟槽监测
工作竖井及沟槽施作过程中,需对工作竖井井壁和边坡进行监测。采用巡视检查与仪器观测2种方法进行。
5.1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基本要求:
设立专职巡视检查人员一名,在工作竖井施工及沟槽开挖过程中每天不间断地进行巡视;
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辅以量尺、摄影等器材进行。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观测数据结合,进行综合分析。
(2)巡视检查内容:
支护结构的巡视包括:支护结构成型质量;地圈梁、侧墙有无裂缝、较大幅度变形;;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工作竖井底部及侧墙有无涌土、流砂、管涌、进水等现象,边坡有无开裂、变形和滑移,顶部土体有无沉陷、开裂等不稳定现象施工工况的巡视包括: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工作坑开
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工作竖井降水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起堆荷载。
周边环境的巡视包括:地下管线有无破损、泄露情况;周边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周边道路及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监测设施的巡视包括:基准点、测点的完好状况;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监测设施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2仪器观测
观测项目:工作竖井顶部水平位移及竖向位移
(1)水平位移观测
采用经纬仪进行观测,按照国标“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的规定:基坑围护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根据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基坑地圈梁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注:监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1。
为点位中误差的2
本工程地圈梁顶部水平位移设计控制值定为15mm,边坡水平位移控制值定为20.0mm,其监测精度须小于3.0mm。
(2)竖向位移观测
本工程定为三级基坑,采用水准仪进行竖向位移的观测,按照国标“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的规定: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下表确定。
基坑顶竖向位移监测精度 (mm)
工作竖井竖向位移控制值定为15.0mm,边坡竖向位移控制值定为20.0mm,使用DS3水准仪,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观测,各观测点与基准点应组成闭合环路水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