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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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

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黑龙江省科协

2018年9月7日

2018年5月25日,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束为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科协党组成员兼组织人事部部长王守东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分管组织建设的副主席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试点市县科协负责人等80 余人参加座谈会。

一、会议主要内容

束为在讲话中指出,要从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建设、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基层科协建设是科协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迫切需要,是夯实基层基础,破解基层科协人员、编制、场地、经费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找准职责定位,推动基层科协围绕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作用的迫切需要.加强基层科协建设,关键是获得科技工作者认同、获得老百姓认同、获得地方党委政府认同。开展“3+1”试点工作,就是要把以“三长”为代表的广大基层科技工作者纳入到科协组织中来,切实增强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的获

得感,引领带动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束为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地方科协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大胆尝试,取得的初步进展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科协应认真梳理和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探索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束为强调,基层科协组织在推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系统推进试点工作,抓好关键人物,强化“四服务”职责定位,进一步做出科技工作者认同、老百姓认同、各级党委政府认同的成绩。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省市县乡各级科协要各有侧重,省级科协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二是精准推进,把问题搞清楚,把对策搞准确,避免“一窝蜂”,不搞“一刀切”;三是加强统筹指导,把存量和增量有效结合起来,与已开展的工作结合,充分发挥已经吸纳的“三长”的作用,不另起炉灶;四是重心下移,重在基层,把县乡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贫困、欠发达地区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重要作用。

王守东在总结时强调,一是各级科协要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履行好桥梁纽带作用;二是注重协同化,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工作;三是注重持久性,加强制度设计和制度建设;四是要在“1”上做好文章,加强上级科协指导;五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尤其是与中国科协签订省会战略合作协议

的省分。应严格对照协议要求推进工作:六是加强典型示范,注意发现工作中的亮点、难点和特点,及时总结并与中国科协沟通。各级科协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有效提升科协系统组织力。

座谈会上,浙江、江苏、四川、重庆、河北5个省级科协,浙江宁波、浙江台州、山东菏泽、湖北襄阳、江苏连云港5个市级科协,浙江余姚、福建福安、江苏东台3个县级科协做了交流发言。13个单位从省、市、县三个层面充分展示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级科协积极推进、创新探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在实践过程中,省级科协普遍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三长”进入基层科协领导机构情况和发挥作用情况。市级科协注重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认真落实上级科协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意见等文件,把试点工作融入地方党政工作大局,加强与组织、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为吸纳“三长”进入科协组织赢得政策保障。探索建立考核制度规范,把吸纳“三长”目标化、项目化、责任化。县级科协注重结合实际探索吸纳“三长”的有效途径,印发文件或出台意见,明确通过换届选举、召开全委会或常委会增补等方式吸的“三长”进入县乡镇科协兼职挂职。建立“三长”履职机制和为“三长”服务的精施,部分地区明确兼挂职副主席分管部门和职责任务,提升“三长”参与科协工作的积极性。

二、我省“3+1”工作贯彻落实意见

科协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开展“3+1”试点工作是科协系统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科协组织力,接长手臂、形成链条,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3+1”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结合省科协系统改革与组织建设情况实际,制发了《黑龙江省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市地科协也要高度重视“3+1” 试点工作,从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科协建设、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推动“3+1”工作贯彻落实。

(一)扩大“3+1”试点工作范围。在全省首批 6 个试点市6 个试点县区的基础上,每个市地都要确定至少一个“3+1”试点县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较好的市地也可采取整体推进模式开展“3+1”工作。已经确定为试点市县区的科协,要加快工作进度,认真总结经验,确保收到时效。同时,鼓励独立建制的县区结合科协系统改革,普遍开展“3+1”工作。为掌握各地“3+1”工作情况,请各市地在每月初将试点工作进展上报省科协。

(二)扎实推进“三长”配备到位。各市地、县区要将“3+1”工作与科协系统改革紧密结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完成“三长”在县乡镇科协

领导机构中的配备。“三长” 不仅仅局限于医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进行替换,或拓展成“N+1”模式。市(地)科协要结合各县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三)加强经验总结和信息交流。省科协将建立“3+1”工作微信群,将各市地科协主管领导、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县区负责人纳入,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各市地、县区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试点工作制度建设、构建吸纳“三长”长效机制、推动“三长”有效履职、完善试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挖掘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及时上报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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