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浙江省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评价标准
要求:至2019年6月底,每家建设单位的考核得分应达到900分及以上。说明:1. 凡扣分项,指标分值均为扣完为止,不倒扣分数。
2.双向浮动指标的得分,指超额完成指标的按计算公式可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