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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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
赴武汉开展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推介会的通知
为加快引进储备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切实做好2017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岗位招聘工作,现就赴武汉举办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推介会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武汉大学就业中心卓越厅(地址:信息学部学生一食堂二楼),举行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推介和洽谈会。
二、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新区人才储备中心”)是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最大特点可概括为“事业编制、硕研以上、直接面试”。实行“先试用、后入编”和“按需选聘、定岗定职、统一保障”的引才用才新模式,旨在通过高效灵活的引才机制和薪酬机制,围绕新区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面向国内外引进和储备一批紧缺专业人才。
三、招聘计划
此次新区人才储备中心共推出岗位50个、需求人数53人,其中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7名,需求专业涵盖经济学类、法学类、金融、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环境工程、建筑规划、土木工程、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水利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考
古学及博物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医学类等领域
,学历均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2017年应届及往届毕业均可)。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学历、年龄及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
4.户籍不限。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
统一截止至2017年4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方式及待遇
新区人才储备中心岗位招聘,将按照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一般直接进行面试,如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需进行笔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实行“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一年试用期内与新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到用人单位参加工作。一年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经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双向选
择,正式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考核不称职、经双向选择未达成意向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第一年试用考核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硕研年薪12万元(含五险一金)、博士13万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所有岗位的具体招聘信息,请登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公示公告”栏进行查询了解。
诚挚欢迎武汉各高校学生前往参加本次校园专场招聘推介会并积极报名!
附件:1.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
赴部分高校现场招聘卫生领域紧缺专业人才计
划表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1日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