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认定盗窃罪(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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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可以认定盗窃罪?(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三中刑终字第66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雒彬彬,男,31岁;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2年12月13日被羁押,2013年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辩护人翟铁军,辽宁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原审被告人雒彬彬犯盗窃罪一案,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2013)朝刑初字第2164号刑事判决。宣判后,雒彬彬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雒彬彬,并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雒彬彬于2012年5月至11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神公司)客服人员的工作便利,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公司管理员账号中的92号工具擅自生成游戏中的“金锭”29562497枚(根据游戏确定的兑换比例价值人民币1970833.13元)。被告人雒彬彬使用上述“金锭”在游戏商城中换取游戏道具后,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牟利。被告人雒彬彬后被查获归案。其用于接收销赃款的本人名下的
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号:×××)现扣押在案。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任×、陈×的证言,武神公司出具的相关书证,金华比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材料,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出具的账户查询材料,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常营支行出具的账户查询材料,扣押物品清单,到案经过与工作说明,雒彬彬的户籍材料及供述等。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雒彬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故判决:被告人雒彬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六千元;责令被告人雒彬彬退赔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一百九十七万零八百三十三元一角三分(于判决生效后即行缴纳);在案之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号为×××)内(如有)余额,用于执行退赔内容,卡片予以没收。
雒彬彬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一审法院认定雒彬彬犯盗窃罪定性有误,雒彬彬的行为应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法院认定的雒彬彬犯罪数额缺乏法律依据。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雒彬彬在担任武神公司客服专员期间,于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武神公司配发的管理员账号中的“92号工具”,私自生成游戏道具“金锭”29562497枚,雒彬彬使用上述“金锭”在游
戏商城中换取其他游戏道具,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50余万元。雒彬彬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法院开庭时举证、质证,并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任×(武神公司副总裁)的证言:雒彬彬于2011年5月入职,担任公司客服专员。2012年11月16日左右,我公司发现账户内客户充入的资金余额同系统产生的金锭差别巨大,着手调查。产生金锭的途径一是用户充值(兑换比例为1元人民币=3点=15金锭),另外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经管理层批准后,客服可以用92号工具产生金锭,补偿给客户。经查询,2012年5月至今,账号为shenwunbdjj09和shenwunbdjj12的两个账户产生了大量金锭,用于购买铅印宝票,上述宝票被转移至woshishagua001、ilufei、ilufei1等三个账号,后在5173网站上通过ilufei11出售。我们联系了5173网站,他们将ilufei11的信息提供给我们。该账户信息显示,注册名字为“王迎”,电话为132×××,银行账号为×××。后我们将所有客服人员的手机拿出来,分别拨打这一号码,结果雒彬彬的手机上显示出这个号码的存储名为“媳妇”。故我们怀疑雒彬彬利用管理员的权限,未经领导审批,擅自修改游戏数据,生成金锭,通过我公司的游戏商城兑换为铅印宝票,再将宝票转入其个人申请的游戏玩家账户中,再转移到5173网站出售获利。我们追查到无故生成的游戏道具的log数据,同“王
迎”账户销售的游戏道具的log数据是相同的,故可以认定“王迎”出售的道具就是雒彬彬生成的。我们追查到“王迎”账户获利448889元,雒彬彬在5173网站上实名注册的账户(对应账号:×××)获利114940元。2.证人陈×(武神公司客服部主管)的证言:公司发现生成金锭的数据同实际充值数据存在异常后开始调查,发现大量金锭是通过客服部管理员账号操作的,上述金锭购买了虚拟商品后转移到一个小号里,通过这个小号在5173网站上出售。我们向5173网站调取了相关材料,通过当面拨打电话的形式追查到雒彬彬。我们又对比了雒彬彬的值班记录同金锭生成时间,发现是一致的。我们据此认为雒彬彬有重大嫌疑。客服人员通过登录管理员账号(GM)可以开启92号工具。正常情况下客服人员无权通过这一途径生成金锭,这是运维部的职责,客服部只有我有这项权限。我没有授权过雒彬彬进行此项操作。3.武神公司出具的相关书证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证明:武神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本市石景山区,其朝阳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为本市朝阳区×××号,并在此租赁了办公场所。该公司具备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的资质。(2)劳动合同书证明:雒彬彬于2011年5月至武神公司工作,任客服职位。(3)GM工作守则证明:GM账号是用来管理游戏的专属账号,禁止利用该权力
破坏游戏中数据,使玩家不能正常游戏。禁止利用GM权限以现金买卖游戏中的道具。(4)武神公司出具的书证证明: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管理员账号shenwunbdjj09通过购买商城道具消耗金锭数量为29562497枚,按照人民币1元兑换金锭15枚的比例,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折合为人民币1970833.13元。自武神公司提供的详细的交易记录中可见:自2012年5月至11月期间,管理员账号(shenwunbdjj09)多次从商城消费金锭获取道具,并频繁同“哈哈哈***”、“忘忧小思”等角色交易道具,同类道具于同期在5173网站上以“哈哈哈***”、“忘忧小思”的名义出售。4.金华比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材料证明:(1)ilufei11的注册姓名为“王迎”,联系电话为132×××(山东青岛),关联银行卡为×××,身份号码:×××。(2)woshishagua753的注册姓名为雒彬彬,关联银行卡为×××(其招商银行工资卡)。5.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出具的账户查询材料证明:雒彬彬名下卡号为×××银行卡同“王迎”之间于2012年4月、6月间有多笔往来交易。6.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常营支行出具的账户查询材料证明:“王迎”名下卡号为×××银行卡开户地为青岛。7.扣押物品清单证明: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号为×××)现扣押在案。2012年12月份的余额显示为人民币2500余元。8.到案经过与工作说明证明:雒彬彬于2012年12月13日被抓获归案。9.雒彬彬的户籍材料证明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