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销售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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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销售行业分析
引言
自2002年之后,中国汽车行业开始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特别是随着私人消费的兴起,轿车需求量开始迅速攀升,并成为推动中国汽车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和此同时,中国在全球汽车产业中的地位也逐渐上升。2007年,中国汽车需求总量为879万辆,在全球市场占比从2001年4.3%上升到2007年的12.2%。
2008年1-11月,我国汽车制造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2,107,810,742,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7.07%;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2,083,202,551,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11%。2009年1-11月,我国汽车制造行业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2,618,456,203,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3.03%;实现累计利润总额189,127,867,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2.75%。
2009年,中国国内市场销售了1360万辆汽车,而此前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美国仅销售1034万辆。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轿车和面包车市场。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自主品牌发展态势良好。2010年前10个月,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503.81万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5.39%,同比增长1.18个百分点。
受经济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我国开始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汽
车消费及汽车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刺激了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复苏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未来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前景看好。一、我国汽车销售渠道模式
1.区域代理制。渠道模式可表述为厂商区域总代理下级代理商最终用户。这种模式和IT渠道的区域代理制
基本一致。这是汽车渠道最早采用的模式,目前使用这种模式
的厂商已较少。
2.特许经销制。渠道模式可表述为厂商特许经销商最终用户。区域代理制实施一段时间后,汽车厂商逐渐发现很难对
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进行规范,市场价格体系混乱,1996年后,汽车渠道逐渐向特许经销制转变。目前一汽捷达、神龙富康等
采用这种模式。
3.品牌专卖制。渠道模式可表述为厂商专卖店最终用户。
品牌专卖制是1999年发展起来的渠道模式。主要以“三位一体”
(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专卖店和“四位一
体”(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专卖店
为表现形式。目前广州本田、上海通用是这种模式的代表。二、我国目前汽车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品牌授权合同不规范,存在强权条款
在我国汽车销售行业中,目前实行的授权合同中有很多强权条款,主要体现在厂家对经销商的商务政策中有过多的限制性条款:
(1)厂家往往规定由经销商承担广告宣传费用,以此来分摊自己的成本,却加重了经销商的负担。
(2)厂家编制过高甚至无法完成的年度计划,向经销商强行分解,造成经销商库存严重积压。
(3)厂家对旗下的经销商实行严格的区域限制,不允许跨地区售车或购车,剥夺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
(4)单一的零部件供应策略,剥夺了经销商自由采购的意愿。
解决方法:要剔除授权合同中的强权条款,国家政策应制定授权合同示范文本,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新的授权合同应体现以下原则:
(1)体现权利义务对等;
(2)明确授权合同期限;
(3)合同期内不得中止授权,否则要赔偿经济损失;
(4)授权合同以中国法律为基准,适合我国国情;
(5)体现授权合同的唯一性原则;
(6)建立授权合同执行监督机制;
(7)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供应商对经销商的强制性政策。
2.单一的模式、过高的建店标准加重经销商的负担
近年来,我国汽车销售行业中以4S为主的销售模式发展单一化,出现了很多问题:
(1)4S店越建越大,越建越奢侈,造成资源浪费,加剧了环境污染。
(2)厂家往往向经销商收取过高的建店保证金,并指定建店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加重了经销商的成本负担。
(3)厂家强压给经销商的“铺底库存”多为“过季产品”,造成经销商手中的库存越来越多,容易导致滞销。
解决方法:对于以上问题,罗磊提出应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4S 店建设标准。基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特点,根据当地的经济标准建设不同规模的4S店,而不是一味地求大求好。
3.营销网络盲目扩张,易造成恶性竞争
部分品牌在部分城市的4S店数量:
从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汽车企业的4S店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销售网点分布不均匀,这样容易造成同品牌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对此,应由经销网络备案工作发挥各级汽车流通行业组织的作用。是否新增网点,应由经销商和厂家实地考察后共同来决定。4.部分厂家的分网策略同样会引发恶性竞争
近两年,当合资企业纷纷开始并网销售的时候,某些自主品牌企业却正好相反,不约而同地实施着分网销售的策略,拼命扩张建店。当前,奇瑞、吉利、比亚迪、江淮、东南、一汽轿车等企业的分网销售虽然是扩充网络的另一手段,但4S店越来越多,后果同样会引起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解决方法:国家政府部门应完善品牌销售政策,引导企业科学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搭建并充分利用营销网络,确立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合作共赢的关系。
5.零部件、汽车装饰、汽车金融等方面的强权策略待改善汽车后市场的问题跟4S店的问题类似,同样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存在着强权条款,如指定采购渠道、强行压库、搭配销售等。
解决方法:国家应完善相关政策,明令禁止供应商以下行为,违反者予以惩处:
(1)向经销商收取建店保证金;
(2)指定建店施工单位、用材、装饰材料、办公设施、维修通用设
备;
(3)向经销商强行配送“过季产品”;
(4)不顾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强压库存;
(5)强行搭配产品;
(6)指定广告投放数量、投放媒体和版面;
(7)强行向经销商滩派汽车美容用品及设定销售额度;
(8)指定汽车金融机构;
(9)延缓支付经销商应得返利。
同时还应规定经销商积压零部件,供应商应提供回购服务。对于经销商库存问题,由经销商自行设定,供应商向经销商提供指导,规定经销商库存最多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平均月销售额的150%。规定供应商有关商务政策,如建店支持、广告费、奖励政策等,应公开透明,取消模糊返利,在每年初供销双方签订合同时一并写清,以利于市场平等竞争。规定汽车供应商取消汽车交易区域限制,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消费者异地购买汽车的权利。
6.退出机制缺失,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前几年奥克斯汽车退出市场,一走了之,售后服务无人负责,造成车主集体应诉;今年南京菲亚特又重演退市事件,和全国100多家经销商解约。
解决方法:对于退出汽车市场的厂家和经销商,国家应完善品牌销售政策,建立完备的退出机制:
(1)普通经销商退出,按照授权合同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