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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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886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要求,坚持日常管理与年终评价相结合、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客观公正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采用审查资料、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方式,我市对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进行了自评(标准分100分,自评98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入绩效(标准分12分,自评12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标准分2分,自评2分)。六安市农险办制定了《六安市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市2018年种植业358.02万亩、养殖业37800头的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目标。(得2分)

(2)绩效指标(标准分3分,自评3分)。六安市财政局印发了《六安市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金[2017]714号),确定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并按要求每年对各县区进行开展绩效评价。(得3分)

(3)政策执行(标准分5分,自评5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得5分)

2、资金到位率(标准分2分,自评2分)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我市各县区预算政策性农业保险县区财政应匹配资金,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汇缴至市财政局统筹资金专户资金合计2925.4万元。(得2分)

二、过程绩效(标准分40分,自评40分)

1、组织实施(标准分14分,自评14分)

组织领导(标准分2分,自评2分)。市及各县区均成立了相应层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农险办和理赔办,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得2分)

竞争机制(标准分4分,自评4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由市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国元农保等3家保险公司为我市2018-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得4分)

考评机制(标准分2分,自评2分)。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2017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六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得2分)

纠处机制(标准分2分,自评2分)。有完善的纠纷处置调处机制,根据险种不同,市政

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农委、市林业局;分别有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的理赔专家库;理赔办对保险经办机构查勘定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责任,督促经办机构具体落实。(得2分)

匹配保费(标准分2分,自评2分)。将保费补贴足额纳入预算,并按照保险公司承保进度,及时拨付经办机构。(得2分)

监督检查(标准分2分,自评2分)。2018年9月,市农险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督查工作的通知》,对经办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县区及经办机构,按要求逐项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报告。(得2分)

2、服务能力(标准分19分,自评19分)

基层服务网络(标准分4分,自评4分)。在全市140个已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乡镇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在1768个行政村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点,农业保险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得4分)

展业承保(标准分5分,自评5分)。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见费出单”和承保公示制度,对承保、理赔公示不少于7天。对直接承保的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的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进行审验,并采用GPS验标,确保面积真实;对于集中投保的,明确出示分户清单,由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在当地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自主签订合同,开具专业的保险凭证。有效收集被保险人身份证号、“一卡通”账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得5分)

专业机构人员(标准分2分,自评2分)。保险经办机构在符合条件的乡镇设立了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配备了具有丰富农业保险工作经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在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协保员,并对全体协保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得2分)

宣传推动(标准分2分,自评2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册、形象化标识等形式,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通过开展农业保险培训、现场讲解及召开理赔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农户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农户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保险预期有合理的认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得2分)

防灾减损(标准分2分,自评2分)。我市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经办机构积极开展防灾减损工作,按要求建立了预赔款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赔案、损失金额高的,采用预付赔款方式,支持受灾农户及时恢复生产需求。全市已使用防灾减损资金31.1万元。(得2分)

公示公开(标准分2分,自评2分)。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通过微博、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得2分)

风险分散(标准分2分,自评2分)。我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并按照文件要求足额计提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严格执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逐年滚存、专款专用。(得2分)

3、财务管理(标准分7分,自评7分)

(1)财务核算(标准分2分,自评2分)。我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财务核算要求,以县区为单位设置独立账套,分险种明细核算;设立了保费收入专户进行保费收缴工作,赔款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得2分)

(2)预算管理(标准分2分,自评2分)。按照省要求做好保费补贴预算管理工作,做到“一年一结”。(得2分)

(3)补贴资金管理(标准分2分,自评2分)。我市单独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备查账,补贴资金收支账目清晰,管理严格。(得2分)

(4)数据报送(标准分1分,自评1分)。按照省厅要求,,按季及时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统计表及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得1分)

三、产出效益(标准分25分,自评25分)

1、理赔产出(标准分13分,自评13分)

(1)查勘理赔(标准分5分,自评5分)。查勘报告根据作物受灾情况据实填写,并由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两名查勘人员、农业专家签字盖章,坚持查勘到村、定损到户,并将定损清册在村级公开。例如国元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的过程中,对于集体投保的,每个行政村至少选择3个村民组作为抽样点进行查勘,3个以下的全部抽样查勘;对于绝收田块、单独出单,种植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查勘,按照公司抽样技术规范操作,采用直接测量法或抽样测量法确定受灾面积,采用经验目测法与抽样测产法确定受灾损失程度。(得5分)

(2)理赔服务(标准分8分,自评8分)。按照财金[2015]601号文件规定,公开理赔标准和政策,并严格执行理赔公示签字制度,将理赔分户清单在行政村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拍照留存。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支付赔款,对于单独投保的,直接通过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集中打款;对于集中投保的,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人寿财险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理赔服务水平,例如今年受台风“温比亚”影响,8月15日至17日20时,我市霍山县累计降雨量超过300毫米,各乡镇农作物因风倒伏及洪水冲刷受损严重。为帮助受灾农户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农委与人寿财险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勘“温比亚”重灾区受灾情况,及时、精准定损,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因台风受灾的130万理赔款于9月中旬已全部打卡到户。(得8分)

2、整体产出(标准分12分,自评12分)

(1)品种覆盖率(标准分4分,自评4分)。我市开展的政策性种植业品种有6个,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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