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经营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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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邓宁在1977年撰写的《经济活动的贸易区位与多国企业:一种折衷理论的探索》(Trade Lo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the MNE:A Search for an Eclectic Approach)中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邓宁认为,过去的各种对外直接投资理论都只是从某
个角度进行片面的解释,未能综合、全面地分析,因此需要用一种折衷理论将有关理论综合起来解释企业
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一)基本观点
该理论的核心是,企业跨国经营是该企业具有的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这三优势综
合作用的结果。
第一,所有权特定优势(Ownership Specific Advantage),又称垄断优势(Monopolistic Advantage),
是指企业所独有的优势。所有权特定优势具体包括:①资产性所有权优势,指在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上的
优势,前者指对生产设备、厂房、资金、能源及原材料等的垄断优势,后者指在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与
商誉、技术开发创新能力、管理以及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优势;②交易性所有权优势,指企业在全球范围内
跨国经营、合理调配各种资源、规避各种风险,从而全面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所获得的优势。
邓宁认为,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必然具备上述所有权特定优势,但具有这些优势并不一定会导致企
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也就是说,所有权特定优势只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企业仅仅具有所有权特定优势,而不具备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时,国内生产出口销售或许可也是企业实
现其优势的可行途径。
第二,内部化优势(Internalization Advantage),是指拥有所有权特定优势的企业,为了避免外部
市场不完全对企业利益的影响而将企业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的能力。内部交易比非股权交易更节省交易成
本,尤其是对于那些价值难以确定的技术和知识产品,而且内部化将交易活动的所有环节都纳入企业统一
管理,使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资源配置趋于稳定,企业的所有权特定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但邓宁同样认为,内部化优势和所有权特定优势一样,也只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而不是
充分条件,同时具有所有权特定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的企业也不一定选择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因为它也可以
在国内扩大生产规模再行出口。
第三,区位优势(Location Specific Advantage),是指某一国外市场相对于企业母国市场在市场环
境方面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利程度,也就是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因素上具有的优势条件,具体包括:当地的
外资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基础设施、资源禀赋、劳动力及其成本等。如果某一国外市场相对
于企业母国市场在市场环境方面特别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那么这一市场就会对企业的跨国经营产生非
常大的吸引力。
邓宁认为,在企业具有了所有权特定优势和内部化优势这两个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又在某一东道国具
有区位优势时,该企业就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对外直接投资就成为企业的最佳选
择。
(二)理论评价
邓宁的折衷理论在理论渊源上融合了以往各种学说的精华,并加以归纳与总结,使理论更加丰富,较
以往的各种理论更全面地解释了企业国际经营的动因,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理论体系。但是,该
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它过于注重对企业内部要素的研究,忽略了企业所处的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对
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
一、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Th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Advantage),又称特定优势理论,被认为是西方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和主流,是由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
(Stephen Hymer)在其1960年撰写的博士论文《本国公司的国际性经营:一种
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of National Firms: A Study of Direct Foreign Investment)中首先提出来的。海默的导师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harles Kindleberger)在后来的著述中对海默的理论进行了阐述和补充,使之成为系统、独立地研究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最早和最有影响力的理论,因此一些文献中将他们的研究称为海-金传统(H-K Tradition)。
(一)基本观点
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市场不完全”与“垄断优势”。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认为,企业面对的海外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市场参与者所面对的市场条件均等,且无任何因素阻碍正常的市场运作。完全竞争市场所具备的条件是:①有众多的卖者与买者,其中任何人都无法影响某种商品市场价格的涨跌;②所有企业供应的同一商品均是同质的,相互间没有差别;③各种生产要素都在市场无障碍地自由流动;④市场信息通畅,消费者、生产者和要素拥有者对市场状况和可能发生的变动有充分的认识。海默认为,对市场的这种描述是不正确的,“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论研究上的假定,现实中并不常见,普遍存在的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受企业实力、垄断产品差异等因素影响所形成的有阻碍和干预的市场。
海默认为,市场不完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商品市场不完全,即商品的特异化、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以及价格联盟等;②要素市场不完全,表现为获得资本的不同难易程度以及技术水平差异等;③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即企业由于大幅度增加产量而获得规模收益递增;④政府干预形成的市场不完全,如关税、税收、利率与汇率等政策。海默认为,市场不完全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础,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备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样的产品,同样地获得生产要素,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特别利益,而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企业则有可能在国内获得垄断优势,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生产并加以利用。
在此基础上,海默认为当企业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是为了充分利用自己具备的“独占性生产要素”即垄断优势,这种垄断优势足以抵消跨国竞争和国外经营所面对的种种不利而使企业处于有利地位。企业凭借其拥有的垄断优势排斥东道国企业的竞争,维持垄断高价,导致不完全竞争和寡占的市场格局,这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