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宣叙》中对比分析黑人与白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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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宣叙》中对比分析黑人与白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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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托尼·莫里森生活的年代,到处弥漫着黑人强调自由,平等的气氛。做为黑人作家,作者有责任对她们的现状进行宣叙。从她的宣叙中我们明显看到了白人与黑人的强烈对比,反差。本文主要从信仰,反抗精神和进取心三个角度分别对黑人和白人的特点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关键词:《宣叙》;对比分析;黑人和白人的特点
引言
美国黑人的历史可追溯到16世纪美洲沦为欧洲殖民地的时期。16~19世纪,欧洲殖民者从非洲 (主要是西非、刚果和安哥拉)劫运大批黑人奴隶到美洲,其中半数以上运入今美国境内,主要在南部诸州的棉花、甘蔗种植场和矿山当苦工,深受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残酷剥削和虐待。随着美国工业的发展,南方的黑人陆续迁往北方和西北方城市。1861~1865年南北战争后,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黑人仍受种族歧视和压迫,美国黑人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居住等方面很难享受到与白人相同的待遇。他们处在美国社会的底层,时刻受到失业、贫病和死亡的威胁,因此,他们曾进行长期的反抗斗争,仅1968年的一次黑人抗暴斗争就席卷包括华盛顿在内的168个城市。[2]作者托尼·莫里森在1983年完成《宣叙》的创作时,黑人的权利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林肯已经解放了黑人奴隶制,黑人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居住等方面的待遇都有所好转。在那个时期很多人,如马丁路德金,为黑人的权利作出斗争和牺牲。也有包括像托尼·莫里森这样的黑人作家积极的为黑人的权利做宣叙。在此篇小说中,与以往所看的书籍电影不同的是,作者没有呈现给我们一个负面的黑人形象,而是给我们塑造一个全新的视角去认识真正的黑人。所以对于历史变革,对黑人改头换面的形象地位的改变值得我们去研究,前人也就这黑人的发展有不同程度的论述。
莫里森的长篇小说主要是描写黑人,尤其是黑人女性;《宣叙》侧重点的也是黑人。虽然故事的叙述者特怀拉是白人,但是作者所关注的是罗伯塔,玛吉,罗伯塔的母亲等黑人,写白人的意图是为了衬托黑人的特点。下面将从三个不同的方面分别对比分析莫里森在《宣叙》中体现的黑人与白人的特点。[1]
1. 信仰对比
美国是个宗教国家,基督新教、天主教和犹太教是影响这个国家的三个主要宗教团体。美国人的价值准则、生活态度以及道德准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受这三大宗教思想影响的。美国人传统价值观中的许多成分,如平等自由、友爱互
助、同情弱者、自尊自爱、尊重他人等都导源于宗教信念中所提倡的价值准则和处世哲学。这些信仰也教会了他们如何调节,选择快乐的心态。他们即使在很不幸的时侯,也可以得到快乐,就象基督徒说的“可以从磨难中得到喜乐”所以我们可以很容易相信,宗教是美国人精神生活的支柱,对人们日常生活有很大的规范作用,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
在本文中我们可以从玛丽和罗伯塔的母亲身上看到明显的区别。
She was big. Bigger than any man and on her chest was the biggest cross I'd ever seen. I swear it was six inches long each way. And in the crook of her arm was the biggest Bible ever made.[1]
这是对罗伯塔母亲的描述,可以看出她的母亲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奉者,连身上都挂有六尺长的十字架,她的信仰,专注,认真,执着让特怀拉感到惊讶和佩服,而相比之下,玛丽却穿着让人讨厌的绿色的裤子和一件口袋衬里都破了的皮夹克。在举行仪式时,玛丽低声骂着,脚不停的摇摆,当大家都拿出乐谱唱赞美诗时,她还摸出钱包里的镜子来看口红有没有擦掉。这些让特怀拉觉得丢脸。在教堂那样神圣的地方显得不够庄重,有亵渎上帝之意。虽然罗的母亲是病人,但是她却有对基督教虔诚的信仰,有精神寄托,而玛丽只是一个外表花哨,内心空虚的躯壳。相比之下,黑人的信仰更符合当前社会的趋势,更值得褒扬和赞赏。
2. 反抗精神对比
黑人的反抗热潮在美国历史上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中的跌宕起伏让我们很清楚的看到美国黑人反抗的持久和艰辛。为了争取和白人一样的权利,她们勇敢地与白人和政府宣战,这是为自由正义而战。美国法律规定每个人生来是平等的,既然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兑现,她们就觉得是自己的义务和职责为这个国度的自由而战斗。文中提到为了让黑人能同样的和白人在同一个学校上学,为了这个国度的自由而举行了示威。
"What are you doing?
"Picketing. What's it look like?"
"What for?"
"What do you mean, 'What for?' They want to take my kids and send them out of the neighborhood. They don't want to go."
"So what if they go to another school? My boy's being bussed too, and I don't mind. Why should you?"
"It's not about us, Twyla. Me and you. It's about our kids."
"What's more us than that?"
"Well, it is a free country."[1]
这是她们在离开St. Bonny's后的第二次见面时特怀拉和罗伯塔的对话,罗伯塔想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权益,而特怀拉却觉得无所谓,没有较高的思想意识和觉悟。在随后的斗争中,罗伯塔聚集众人游行示威不仅为孩子还为自己国度的自由,是一种高品德的反抗。而与此相反,特怀拉也参加游行示威,不是支持而是反对罗伯塔的抗议,连标语也是与罗伯塔争相峰对。特怀拉的反抗仅限于个人恩怨情节,有小人之心之嫌。两者的鲜明对比更加烘托了黑人反抗精神的伟大。
3. 进取心对比
上进心对于个人或者是一个团体甚至是国家来说,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进心给人们以动力去改变现状,有意识,有计划,有觉醒的去规划身边的事情,一个人没有上进心,就好比一副没有灵魂的皮囊,没有什么价值,可随时遭人鄙视或者唾弃。文中提到罗伯塔对当前社会的时事政治斗争非常关注,并且积极上进参与其中,当她说要去见当时风靡全国的亨得里柯斯时,特怀拉竟然不知其性别,足可见怀完全不关心世事,她生活在自己狭小的生活圈里,不思进取。
二十年后她们再次见面时,罗伯塔已经跻身体面的名流社会。
she was waiting for me and her huge hair was sleek now, smooth around a small, nicely shaped head. Shoes, dress, everything lovely and summery and rich. I was dying to know what happened to her, how she got from Jimi Hendrix to Annandale, a neighborhood full of doctors and IBM executives.
[1]
从她的着装可以看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进步,罗伯塔在各方面已经超过了特怀拉,并且通过学习已经能够完成阅读,她对自己的不断完善和强烈的进取心让他拥有了让人羡慕的资本。此时特怀拉还是几十年都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跟着贫穷的丈夫算计着过日子,和婆婆公公过着传统节俭的生活,生活不惊不喜,这些现状都是由于她不谙世事,不思进取,习惯于这种家庭——工作的简单循环的社会关系。
总结
从黑人作家托尼·莫里森的短篇小说《宣叙》中,我们了解到了真正的黑人本性。在长期的种族战争中,她们受尽折磨和屈辱,她们特有的一些优秀品质也往往被那些白人扭曲和丑化。经过反抗,她们终于宣叙了自己在白人面前伟大,正义,勇于进取的形象。通过对比分析得出,黑人的各方面本质特征都优于白人,她们比白人更加有精神信仰,勇于反抗,也有进取心。由此,黑人取得真正平等地位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