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译性与可译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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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译性与可译性限度(讲座用)
可译性(translatability)指一种语言中的某个词、短语、小句或语篇可以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可能性程度。

语言学家乔治·斯坦纳曾对历史上有关可译性的争论作了如下的评述:一种观点认为,语言的底层结构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共同的。

人类各种语言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表层。

正因为那些在遗传方面、历史方面、社会方面根深蒂固的东西都可以在人类使用的每一种语言中找到,所以翻译是可能的。

……与此相反的观点认为所谓普遍存在的深层结构不是无法从逻辑和心理方面考察,就是极其抽象、极其笼统,无足轻重。

……(所以)后者得出的结论是:真正的翻译是不可能的。

人们称之为翻译的,只是一种近似物,是一种粗糙的复制品,如果涉及的两种语言或两种文化有共同的渊源,译作是可以勉强接受的,如果涉及的是两种相去甚远的语言,译作就完全不可靠了。

从翻译研究的角度而言,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不能简单地归为“是”或“否”的极端,而应该辨证地看待这两个概念:语言之间具有很多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这是翻译活动出现和存在的前提,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经历的共同性、人类思维和思想感情的共通性构成了世界上各种语言具有相融性和相似性,而且,语言交流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深入和拓展,又进一步促进了语言文化间的可译性,这一点已经由人类社会和文明的发展历史所证明。

与此同时,由于各区域、各民族的人们由于地理环境、历史发展和文明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语言结构和民文化差异,这决定了翻译活动的另一个特征,即翻译的可译性限度。

翻译是一种跨语言的交际活动,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活动,文化的差异性往往很大程度地制约着翻译的等效。

意大利语中有—句俗言:“翻译即背叛”,就揭示了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之间既矛盾又相关的特殊关系。

我们认为,语际间必然存在可译性,但是这种可译性是有限度的。

不过,不可译之处是可以通过各种翻译策略或手段加以变通,从而达到交流的最终目的的。

翻译活动中的可译性限度主要表现为语言的可译性限度(limited linguistic translatability)和文化的可译性限度(limited cultural translatability)。

一、语言的可译性限度存在于语言系统的各个层次,其中包括:
1、字符层(graphological level)
字符是语言的书写和记录符号,是语言形式的实体(substance)。

由于字符是约定俗成的,因此,不同语言之间的字符通常不能翻译或转换。

例如,汉字从象形文字发展而来,英文则由拼音字母组成,两种语言在字符层几乎无任何可译性:
He knows the subject from A to Z.(他非常了解这门学科)
八字都还没一撇呢。

(Not even the first stroke of the character 八is in sight---there’s not the slightest sign of anything happening yet.)
以上两个例句中黑体字的部分是英语和汉语中的书写字符。

“A”和“Z”无法翻译为汉语中的任何一个汉字,同样,“八”也无法译为英语中的任何一个字母。

拆字是将汉字加减笔划,拆开偏旁,或打乱字体结构,是汉字所具有的独特的构词手法,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一种拆字游戏。

合体字经拆分成两个字后,又各具新的字义,其字形和字义的变化,恐怕任何高超的翻译家也难以完整、准确地用英语表达出来。

所以,我们在翻译如下自我介绍时,只能译出前半部分,后半部分只得略去了。

“我叫李斌,十八子李,文武斌”。

“I’m called Li Bin”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之举,别无它法。

又如:人曾为僧,人弗可以成佛。

/女卑为婢,女又何妨称奴。

先有译者将其译为:The man who has been a monk cannot become a Buddha. /The girl who is a bond maid may be called a slave. 应该说该译文较好的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句型结构也与原文大体对应。

但是,汉语中“人”和“曾”合在一起可构成“僧”,“女”和“卑”合在一起可构成“婢”,原诗句作者独具匠心的构字手法,精致独到的令人回味之处,在译文中却根本无法得以体现。

该诗句后有译界前辈大为推崇的译界大师许渊冲先生载于“中
国翻译”(1991/5)的译句:A Buddhist cannot bud into a Buddha /A maiden may be made a house maid. 评论说许译不仅保留了原文的精义,而且巧妙地以Buddhist bud和Buddha的形似关系以及maid, made和maiden的音似关系代替了原作的拆字玩艺,上下联句法对等、重音对等、长度相仿,说是达到了曲尽其妙、令人拍案叫绝的地步。

但是,依本人短识,该译句再一次证明了拆字的可译性限度。

我们从三个层面对译句进行分析:(1)仅从译这个层面,译句似乎有偷工减料之嫌。

原文每一句的前半句都没有进行翻译(“人曾为僧”和“女卑为婢”),而各只翻译了后半句(“人弗可以成佛”和“女又何妨称奴”);(2)从构字手法层面,译句与原句没有可比性。

原文中人+曾=僧,人+弗=佛,女+卑=婢,女+又=奴,但是译文中任何两个词合在一起均不构成第三个字,说是译句用形似关系和音似关系代替了原作匠心独具的拆字艺术,怎个“似”和“代替”二字了得?(3)从句法对称层面,原文用词讲究、对仗工整,而译文如果说A Buddhist与A maiden,cannot与may,bud与be made,a Buddha与a house maid尚算勉强对应,那么into又对应了什么,显然我们找不到答案。

以上译例表明,汉语拆字很难不打折扣地进行传译,很难用对等的形式表达原语的思想内涵,翻译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定性。

2、语音层(phonological level)
在语音层次上,以语音为表现手段的特殊语言形式,例如,双关语(pun)、字谜(riddle)、头韵(alliteration)、对联(antithetical couplet)、诗歌中的韵律(poetic rhyme)等等,很难翻译为另一种语言。

例如: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刘禹锡《竹枝词》)
“杨柳青青江水平, 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 道是无晴还有晴。

”(正是一场太阳雨后,两岸杨柳摇曳,青翠欲滴,江面水位初涨,平静如镜。

少女心情抑郁地漫步在岸边。

忽然。

一阵悠扬的歌声从江上随风飘来。

仔细一听。

原来是久无音讯的情郎思恋自己的情歌。

东边阳光灿烂西边雨绵绵,原以为是无情实则还有情。


The west is veiled in rain,the east basks in sunshine,My-beloved is as deep in love as the day is fine.
“晴”与“情”的双关很难翻译,译者只有在诗中其他字句上弥补寻找韵律。

3、词汇层(1exical level)
不同语言中的词汇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可能有不同的意义和所指,能够完全对应的词汇数量其实并不多。

例如:
亲家
Relatives by marriage
son's father-in-law/daughter's father-in-law
son's mother-in-law/daughter's mother-in-law
词汇层面的可译性限度常见于负载文化内涵意义的词汇(culture-loaded word)、新造词汇、专业术语等。

这些词汇所指称的对象在译语没有相应的事物或概念时,就会出现有限的可译性。

例如:
点心dim sum (A traditional Chinese cuisine in which small portions of a variety of foods, including an assortment of steamed or fried dumplings, are served in succession.) 炒面chow mien(a Chinese food made of meat, vegetables and noodles)
上面的词语所指称的事物和现象,无法在译语中找到,也没有现成的对应词语。

出现这
类有限的可译性时,只好用音译的办法,将陌生的概念介绍到译语文化中。

4、语法层(grammatical level)
当两种语言的语法结构差别比较大时,翻译中的可译性限度也就相应地增加。

例如,英语中的动名词结构(gerund)和现在分词(present participle)的形式相同,有时会产生歧义:
(14)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
开飞机可能危险。

飞行中的飞机可能危险。

如果没有上下文语境,译者无法判定原文中的“Flying”一词的语法成分,也就不能提供准确的译文。

英语和汉语在语法结构方面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无论是在人称、单复数、时态、语态、否定表达,还是句型结构、转折关系等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和语言使用习惯。

例如,就句型的特点而言,英语和汉语表现出不同的造句手法:英语以关系词集中见长,句子结构中的关系词结集(connective-oriented nexus)突出;汉语以动词集中著称,句子结构中的动词结集(verb-oriented nexus)明显。

前者侧重于形合(hypotaxis),即句子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介词(词组)、关系代词、关系副词、连接词、非限定动词等有外显形标记的关系词来表达;后者侧重于意合(parataxis),即通过无外显形标记的动词(词组)来实现。

因此,在英汉互译时,必需留意其中的差异,并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缩短和减少语言间的不可译程度。

例如:
老栓正在专心走路,忽然吃了一惊,远远地看见一条丁字街,明明白白横着。

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

Absorbed in his walking,Old Chuan was startled when he saw the cross road lying distantly ahead of him.He walked back a few steps to stand under the eaves of a shop in front of its closed door.
上例的动作先后表达在英语和汉语句子里表现出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加大了句法结构形式的可译性限度。

如果生搬硬套地按照原语的句型结构逐字逐序地翻译,译文的表达一定是不堪卒读。

5、文体层(stylistic level)
我们知道,语言的交际单位不是单个的句子,而是语篇。

语篇在人们的交际过程中由于不同的交际目的、参与者及场合等语境因素的影响而形成不同的文体。

例如,新闻报道的文体简洁明了,讲求时效性和信息量;法律文献的文体严谨详实,讲究规范化和形式化;文学作品的文体不拘一格,讲求创造性和感染力;科技文献的文体平铺直叙,讲求客观性和事实性。

在翻译实践中,文体风格特征的可译性也存在一定的限度,这是因为文体通常由各种形式标记来体现。

这些形式标记涉及语言的各个层次,包括音系标记、词语标记、句法标记、章法标记、语域标记、修辞标记等。

此外,文体还涉及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因素。

正是由于语言表达形式、历史时代变迁、个人用语风格等方面的差异,文体风格是否具有可译性曾经成为翻译界争论的一个话题。

美国翻译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也曾指出:“虽然文体不如内容那样至关紧要,但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译者不应该将诗歌翻译成散文,也不能将说明性的文章翻译成描述性的文章……原文中一些微妙的文体风格特征通常很难在译文中体现。

”(Nida and Taber)
尽管文体特征在翻译中的可译性有限,一个好的译者仍然可以在充分领会原文风格特征的基础上,熟悉和掌握译文语言中相应文体在用词、句式等方面的特征,以求译文尽量在文体风格上与原文贴近,使译文读者能够体会到类似原文读者在阅读原文时所产生的感受。

事实上,中外翻译历史上都不乏重构文体风格的成功译作。

这些译作的译者运用不同的翻译手
段,恰如其分地在译文中将原作的文体风格表现出来,例如:
(19)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 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ty,is in the judge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For expert men can execute,and perhaps judge of particulars,one by one;but the general counsels,and the plots and marshalling of affairs,come best from those that are learned.……
(Francis Bacon,On Studies)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

……
(王佐良译,冯庆华1997:214—216) 例句选自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著名散文《论读书》,该文章句式整齐、文字简洁、说理巧妙,是英语古典散文中的典范。

王佐良的译文,在准确理解原文内容和文体风格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古汉语精简概括的特点,将原文的文体风格恰当地在译文中表现出来。

二、文化的可译性限度
一篇好的译作应使译文读者在阅读之后获得与原文读者等量的信息和艺术感受。

但无数翻译实践表明,这只能是翻译实践的一个理想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确非易事。

彼得·纽马克说过:“不存在完美的、理想的或者‘正确’的翻译。

”因此有人将这种目标比之为“翻译学上的歌德巴赫猜想”。

所以在文化翻译中存在着可译性限度的问题。

1、问候语的可译性限度
中国人早上见面时通常用“您早”来问候对方,译成英语时,很多人将它译成“Good morning”,似乎理所当然,其实这两者是不对应的。

“您早”在中国多在起床后至早饭前这一短暂的时间内。

如果早晨10点钟见了人仍说“您早”,就很滑稽可笑。

对起床晚的人说“您早”,那恐怕是讽刺挖苦的话了。

所以“您早”实际上是说“您起得早”,早睡早起是中国人的行为准则之一,见到早起的人,以此话致意,实际上是一句赞扬的话。

另外,中国的普通老百姓见了熟人常爱“你吃过饭了吗?”、“干什么去?”、“你去哪儿?”问候对方,这些问候语翻译成英语时我们用“Hello!”、“Hey!”、“Hi!”来替换,但是实际上它们是不对等的。

因为对于“Hello!”、“Hey!”、“Hi!”的回答,我们套原话回答即可。

但是,对于象“你吃过饭了吗?”这的问候,我们一定要给出回答内容,尽管对方不在乎你是否真的吃过饭。

2、称谓语的可译性限度
汉语中有数量极多的自称谦称词,如:“晚生、小弟、弟子、愚生”等学生自谦词;“妾、贱妾、奴家、贱妻、贱内”等女性自谦词;“鄙人、鄙下、敝人、卑人、拙、寒”等本人自谦语。

而英语只有自称称谓语“I”和“We”,少数场合会使用不定人称代词one或yours truly 等。

“自称”比较“谦称”来说,“谦称”必须含有谦虚之义,而“自称”有时不一定含有谦虚义。

不仅如此,“自称”有时还含有自负、盛气凌人轻佻的语气。

因此,在汉英翻译中,汉语的自称谦称词在大多数情况下,译为英语的第一人称代词。

由此,汉语的礼貌功用在翻译过程中丧失殆尽。

如:
(1)雨村起身也让道:“老先生请便。

晚生乃常之客,稍候何妨。

”(5红楼梦6第一回)
“Don’ t stand on ceremony, sir” said Yu-tsun rising,“I am a regular guest here , I don' t mind waiting”
(2)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If my lord believes all is lost for good, and his life is at an end, how can I live on alone, and alone in grief stand?
“礼”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石,中国人向来对己尚谦,对人重敬,因此,汉语里有为数众多的对称他称尊称词。

如对有官衔的人称职务;对长辈在称呼语前加“老”、“世”等字,如“老太太”、“老(太)爷”、“老先生”、“世翁”等;对老师及夫人称“仙师”、“恩师”及“师母”、“师娘”等;对他人子女在称呼语前加“令”、“贤”等,如“令媛”、“令郎”、“千金”等。

另外用亲属称谓称呼非亲属对象,也是较常用的尊称,如“师兄”、“世兄”、“师弟”、“贤弟”、“贤妹”等。

英语里较少使用对称他称尊称词,只是对于皇室、贵族或较高地位的官员用尊称"Your/His/Her/Highness", "Your/His/Her honor", "Your/His/Her Lordship" , " Your/His/Her ladyship" , " My lord", “礼”在汉英翻译过程中得以不同程度的丢失。

如:
众清客都起身笑道:“老世翁何必如此。

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就可显身成名的,断不似往年仍作小儿之态了……”
"Your Lordship is too hard on him," protested his companions who had risen "A few years at school and your worthy son is sure to show his mettle and make a name. He's not a child any more.."
于是贾蓉同了进去,到了内室,见了秦氏,向贾蓉说道:“这就是尊夫人了?”(5红楼梦6第十回)
Chia Jung accompanied the doctor to Ko-ching' s bedsides. "Is this your worthy wife?" Asked Dr Chang.
这里,“世兄”和“尊夫人”的英译都用了“worthy”这个词,查”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worthy”是指“(某人)应受到尊敬的”,所以,“尊夫人”译成“your worthy wife”还算妥帖,“世兄”译成“your worthy son”就很大程度地不对等了。

因为“世兄”内含的“世交”之义根本没有显现出来。

译者做如此处理,也是出于无法找到对应词而采取的“委曲求全”之办法。

3、双关语的可译性限度
双关语即所谓的“妙语双关”。

英汉两种语言都大量使用双关语来表达丰富的思想。

双关语或妙趣横生,或寓意深远,这种修辞手法如运用得当,可使读者产生隽永的回味。

双关语一般是通过同形异义词或同音异义词的巧妙使用来达到一语双关的效果。

一个词在句子里有双重或更多含义,翻译起来很难再现原文的双关修辞形式,译文不免存留许多令人遗憾难以周全之处。

在英语中,同音词(homophones)极为丰富,这一特点使英语便于造成同音双关的特殊效果。

原文的同音双关词一般不可能在译语中找到相应的词语,因而译文无法保留其双关意义。

如:
"Not long before this dictionary went to press, we witnessed a milestone in the human saga man' s first halting steps on the moon' s surface, an event that demanded the insertion of such an entry as "mascon" and a biographical listing of Nell Armstrong whose feat and feet made history". (Advanced English, BOOK I )
在此,作者巧妙地运用了同音双关(即feat和feet),突出强调了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朗用其双脚所创造之伟绩,刻画生动具体,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英译汉时,译语与原语没有对应形式,因此,原文的同音双关不能直接转译,译者只好进行意译。

这样,原文中至关重要的音义在译文中就丧失了,译文因此无法取得等同原文的双关效果。

为了对原文音义的丧失进行补偿,译者可采用退而求其次的做法,在意译的基础上,另加注释,指出原文同音双关之所在,说明原文使用了双关语这个事实,即对原文进行阐释性翻译。

因此,上例可译为:“在字典付印前不久,我们看到了人类冒险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人类首次登上了月球,这一重大事件的发生要求我们将‘mascon’词条和尼尔阿姆斯特朗作为传记人物列入词典,尼尔阿姆斯特朗的业绩和双足创造了历史。

[注:原文中(双足)和(业绩)起到了同音双关的修辞作用]。


英语中同形异义词也较多,由此构成的双关可称为一词多义双关,这种词可作多解之双
关应用广泛,也构成翻译的主要障碍。

如海明威的小说名A Farewell to Arms,我国的译者一般都将其译为“永别了,武器”实际上“arms”在这里也是双关语,除“武器”外,尚有“怀抱”之义,即喻指亨利的妻子卡萨琳。

此书名之所以这样译,恐怕也是译者不得已而为之,鱼和熊掌不可得兼。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另一部比较出名的作品。

另有一种比较老的译法叫做战地春梦。

后一种译法比前一种应该更合适,因为本书写的不仅仅是武器,更有一段战地情缘。

Henry是一名参加意大利军队的美国人,是救护车运输队的长官。

在他们的车队修整的时候,Henry认识了英国护士Catherain。

他们两个约会过几次,但是明显的看得出来cathy 是想要从千一段恋情的阴影中走出来而找一个人代替前男友,Henry对这件love affair也不是很认真。

Henry到了前线,再一次战斗中受了伤,被迫到后方去疗伤,正好Cathy也到了那家医院,二人经常在一起,逐渐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正在二人如胶似漆的时候,Cathy怀了Henry 的孩子,而Henry要伤愈归队了。

Henry回到前线,发现军队里士气低落,他们接到命令撤退,在撤退途中发生了堵塞,Henry指挥车队从小路撤退,路上泥泞不堪,击毙了一个不听指挥的意军军官之后他们弃车而退。

过了一条河之后他们发现好像有德国人在附近,当他们试图离开铁路沿线的时候一个伙伴遭到枪击丧命。

Henry他们小心翼翼的撤到一个谷仓附近,却又有伙伴离开了他,他和一个伙伴一起撤往后方,在过桥的时候被意军抓了出来,排在他前面的人都是经过草草审判就地枪毙的,轮到Henry的时候,他极力跑到河边,从河流中逃脱了。

上岸后,设法找到了Cathy,他们又在一个酒吧服务员的帮助下逃往瑞士。

成功越境之后在瑞士过了几天舒心日子,结果Cathy却因为难产而死,孩子也没有活下来。

Henry在雨中走回旅馆。

)
4、成语的可译性限度
文学作品中往往使用很多成语,这些成语都是在特定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形象。

在翻译过程中,既可保留喻义又可采用其喻体的成语为数不多,如“to be on the thin ice”与汉语的“如履薄冰”,“to pour oil on the flame”与“火上浇油”,“to fish in t he troubled waters”与“浑水摸鱼”。

然而,更多的情况则难以做到两全其美。

当成语的喻义与喻体形象无法同时兼顾时,在多数情况下,只能保留喻义,而改换喻体形象。

如:Carry this bag is a piece of cake to him. He is as strong as a horse(扛着这个袋子对他来说太容易了)“他力大如牛”。

译文读者读了汉语“力大如牛”以后,尽管获得了与原文读者大体相同的喻意,但各自产生的形象联想不完全相同,因为原文的喻体改换成了汉语的“牛”。

有时,考虑到译文语言表达的简洁通顺,只好舍去成语的喻体形象,仅译出成语的喻意。

如:He poured out a large bumper of brandy, exhorting me to swallow “a hair of the dog that had bit me”.“他倒了一大杯白兰地,劝我喝下这杯‘解毒酒’”。

当原文读者读了成语“take a hair of the dog that bit you”之后,便自然会联想到形成这个成语的古老传说:一个人如果被疯狗咬伤,用这条疯狗尾巴上的毛敷在伤口上就可以治愈。

现在,这条成语用来比喻“一个人喝醉酒后,可以在第二天喝少量的酒来解宿酒;以酒解酒;以毒攻毒”。

翻译时当然不可能译出这个传说,译者考虑到了译文语言的可读性,在译文中舍去了喻体形象,简练准确地传达了成语的喻义;译文读者读了译文后,完全不可能产生与原文读者同样的想象。

某些源于历史事件的汉语成语译成英语时同样也存在着只知其义不知其源的不足。

如:只因薛蟠是天性“得陇望蜀”的,如今娶了金桂,又见金桂的丫头宝蟾有三分姿色……(《红楼梦》第八十回) Now Hsueh Pan was a living example of the saying "To cover the land of Shu after getting the region of Lung ". After marrying Chin-kuie, he was struck by her maid Pao-chan's charms. 成语“得陇望蜀”出自南朝范晔著《后汉书·岑彭传》。

据该书记载:东汉初年,光武帝刘秀令岑彭带兵攻打陇地(今甘肃省东部)后领兵南下攻取西蜀,是谓“既平陇,复望蜀”。

现用来比喻得寸进尺,贪心不足。

译者将该成语译为"to cover the land of Shu after getting the region of Lung",译语读者读了之后能理解其意,但不可能了解该成语产生的历史背景知识,
特别是对"the land of Shu"和"the region of Lung"究竟指什么地方更是一无所知。

如要让读者了解该成语的历史背景知识,惟一的办法就是添加注解,而注释则是翻译中受可译性限度制约而不得不采取的补救措施。

5、回文的可译性限度
回文是顺读、倒读其效果都一样的修辞法。

由于它讲究形式上的绝对对称,对运用文字的技巧要求很
高,人们在母语中都很难创作,更何况是将它译成截然不同的文字了。

因而回文被普遍认为是不可译的。

如拿破仑被流放到爱尔巴岛所说的一句话是一个著名的回文句: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 .我在看到爱尔巴岛以前曾是强有力的。

另一段有名的回文句是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初次相见时互做的自我介绍:Madam,I’m Adam. 女士,我叫亚当/Sir, I’m Iris. 先生,我叫艾丽斯。

我们可以看到英文回文汉译出来,丝毫没了回文的妙味。

同样,汉语回文也很难进行翻译。

如: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

有译者试图将其译成He who goes to Tian Ran Ju is really a heavenly guest. 如此译文完全失去了原文的巧妙,显得索然寡味。

6、汉语对联的可译性限度
对联是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和汉语独特的语言形式。

对联讲究对偶工整,平仄协调,是诗词形式的一种变体。

对联被自古以来注重对称美的中国老百姓所喜用,所以逢年过节免不了在自家门上挂上对联以表喜庆吉祥之意。

当然,对联有时也是作文字游戏,意在诙谐。

这种民族特色颇浓的对联是很难译成其它语言的。

如山海关正面的那幅对联: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其意如下:海水潮,朝朝潮,朝潮朝落。

/浮云涨,长长涨,长涨长消。

有人曾尝试将其译成如下的英语:Sea- water tide, day to day tide, every day tide and every day ebb. / Floating clouds appear, often appear, often appear and often go. 不难看出,译者是费了心思的。

就其意义而言,大致是相当的,但要论及形式,原文之妙在译文中未有体现。

笔者相信,原文读者读此联的感受与译文读者对译文的感受是迥然相异的,所以,译文无法达到奈达所要求的“等效翻译”的标准。

文化的内容极其广泛,可译性限度的表现形式也是多变的,但这种可译性限度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

随着交通的发达、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交流的不断加强以及人们心理门户的开放,超地域文化的范围日趋扩大,文化的异质越来越少,因而可译性的限度也正在日益缩小。

五四时代的“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已经消失,到了今天,“民主”和“科学”成了十岁学童皆懂的普通词语。

“迪斯科”、“丘比特”、“蒙太奇”等外来词已为常人所知而无须加注解释。

几十年前,“普罗米修斯”在我国还是个陌生字眼,面对I know not where is that Promethean heat that can thy light relume. 一句(“奥赛罗”第五幕第二场),当时的译者将Promethean heat间接译出:我不知道什么地方有那天上的神火,能够燃起你的原来的光彩、(朱生豪译文)如今,直译的“普罗米修斯”已为我国读者所了解和熟悉。

由于操英汉语言的人们在地理环境、历史发展和文明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语言结构和民文化差异,所以翻译中可译性限度的存在是翻译实践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

译者只有正视这个现实,深刻理解和把握语言深层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才能准确、艺术地缩小和化解这种限度,在译文中忠实、通顺地表达原文的内容,再现原文的语言特色和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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