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国际经济法》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类,违反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1条第1款的3种措施: (1)普遍性地或依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量,限制 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2)依据 企业所创外汇收入的数量,通过限制其获得外汇的要求,限制 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有关的产品;(3)限制 企业出口产品或为出口而销售产品。
(三)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指根据条约,缔约国一方有义务使缔 约国另一方国民享受该国给予第三国国民的同等权利。 绝大多数投资条约都规定,缔约国一方的投资及与投资 有关的活动,至少必须得到东道国给予另一国国民与公 司的投资同等优惠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基于维护公共安 全、公共秩序、 国民健康或道德
条件。 5、促进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的合作。
二、公约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的宗旨、地位与组织形式
鼓励在机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投资,特别是向发展
宗旨
中国家成员国进行生产性投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 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国际开发金融机构的
活动
完全的法律人格和法律能力,有签订合同、取得和处
地位
分动产与不动产、提起诉讼的能力,也享有通常国际
组织所能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组织形式
实行三级组织管理结构:理事会、董事会和总裁
(二)机构的投资担保与投资促进业务
——机构的投资担保业务:
1、机构承保的四种非商业性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险、违 约险、战争与内乱险 2、合格投资 3、合格投资者 4、担保合同与代位 5、共保与分保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定
的例外
国家联盟或如关 税同盟、共同市 场、自由贸易区
等优惠例外
缔约一方根据避免双重征 税协定或其他有关税收问 题的协议而给予第三国投
资者的优惠例外
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的分歧
仅限于条约中的实 体法内容
还是可以扩及到 涉及争端解决的
程序法内容
三、投资安全与汇兑保证
(一)保护投资安全
征收与国有化条款: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的投资者在其 领土内的投资不得采取征收或国有化,或效果等同于征收或 国有化的措施,除非符合所有下列条件:为了公共利益;依 照国内法律程序和相关正当程序;非歧视性;给予补偿。
二、投资待遇
公平公正待遇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一)公平公正待遇
具体含义是什么? 是一项单独的标准 还是包含和它一并 出现的其他内容?
与习惯国际法上最 低国际法待遇标准
是什么关系?
分歧
与投资条约中的其 如何解释和适用公 他条款是什么关系? 平公正待遇标准?
(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要求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相同方式对待外 国人,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受相同的待遇。它是一种有 确切标准可循,含义相对明确的待遇。
分歧:国民待遇是否应适用于外资准入阶段。 ——随着投资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准 入前(pre-establishment)国民待遇的条约实践开始出现 并有逐步扩展的趋势。
准入前国民待遇可划分两类:
一类是有限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即虽然将国民待 遇扩及准入前阶段,但东道国对于自由化的程度和 步伐以及准入条件保留某种程度的控制权。 另一类是全面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即除了通过负 面清单的方式保护某些产业及活动外,准入阶段给 予国民待遇的承诺原则上扩及所有的外国投资者。
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参考文献
必读教材 余劲松:国际投资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4
参考资料 姚梅镇:国际投资法(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1 史晓丽:国际投资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德) 鲁道夫·多尔查, (奥) 克里斯托弗·朔伊尔编,祁欢, 施进译:国际投资法原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刘笋: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若干重要法律问 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
(三)协议的意义
——对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具有重要意义 ——多边贸易体制第一次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问题纳入多
边管制的轨道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之所以与国际直接投资密 切关联,不仅因为服务贸易与投资有密切关系,更因为国际 服务贸易的第三种主要方式,即商业存在,是以直接投资方 式来提供的服务。 —— 一般性义务:最惠国待遇、透明度规则 —— 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国民待遇
本章思考题
1.试述投资条约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及其与国际法标 准之间的关系。
2.试评投资条约中的国民待遇及准入前国民待遇。 3.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产生背景及主要功能。 4.试论TRIMs协议对于促进国际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意义。 5.试述国际投资协定的主要类型及其作用。
MIGA的重大意义
1、为消除国际投资者对海外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的顾虑,发 挥了重要作用。
2、有助于改变发展中国家投资者在从事海外投资时相对于发 达国家投资者的劣势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 资本互动。
3、MIGA担保的投资项目具有突出的促进东道国发展的性质。 4、为不同国籍投资者投资于同一项目的投资获得承保创造了
第二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一、公约的产生及意义 二、公约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一、公约的产生及意义
1981年,世界银行新任总裁克劳森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 基 金 组 织 联 合 年 会 上 倡 议 建 立 多 边 投 资 担 保 机 构 ( the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简称MIGA), 以改善各国投资环境,促进机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资本流 动,尤其是促进生产性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这一倡议 得到各国积极响应,经广泛协商,世界银行理事会于1985 年通过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即《汉城公约》。
第十一章 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与区域性协定投资规则 第二节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定
本章导语
•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投资的国际法 制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 本章教学要求:简要地介绍国际投资协定的类型和发展趋势, 重点阐释投资条约中规定的投资待遇,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 约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WTO与投资有关的协议的相关 规定。
• 本章教学重点:公平公正待遇、国民待遇、MIGA的业务、 TRIMs协议
• 本章教学难点:准入前国民待遇、TRIMs协议的适用范围和 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第一节 双边投资条约与区域性协定投资规则
一、国际投资协定的类型
从参与缔结条约的成员方数量来看,可分为双边投资条约 和多边投资条约,多边投资条约又可以分为区域性投资协定 和全球性投资条约。 在国际实践上,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美国型“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二是双边投资协定。而 双边投资协定又可分为美国式的“投资保证协定”和联邦德 国式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分歧:仲裁实践中对间接征收范围的宽泛解释 投资条约对征收的三种立法模式
(二)汇兑保证
投资者的原本、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自由兑换成外币, 自由移转或汇回本国。
投资争端解决
四、投资争端解决
东道国与投资者 之间的争端
友好协商 当地行政与司法救济
国际仲裁
缔约国双方关于 条约解释与适用
的争端
谈判
提交条约规定的特设仲 裁
违反1994年关贸总协定 第3条第4款的两种措施
违反1994年关贸总协定 第11条第1款的3种措施
列举式(五种)
第一类,违反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的两种措施: (1)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当地生产的或来自于当地的产品; (2)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并把这一数量与 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
一、《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一)协定的由来:乌拉圭回合谈判 (二)协定的适用范围和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不适用于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有关的投 资措施。
2、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被禁用的投资措施
概括式
列举式
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 国民待遇原则
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 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