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教育体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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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源:德国教育体系的基本情况
[2005-10-13]
姜大源(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助理)
我国要成为世界制造中心,既需要高素质的制造工人,又需要高水平的制造工程师。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制造中心”培养人才的历史重任。世界制造业强国之一的德国,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值得我们借鉴。为此,需要对德国教育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作为联邦制国家,德国的教育政策与教育规划是由联邦形式的国家体制来决定的。国家的概念涉及联邦及州两个层次。根据德国基本法,各州享有包括教育在内的文化主权,故各州政府有权自行确定教育机构的形式并有相应立法权。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均由州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职业类学校属于州一级的国家设施。但国家对职业教育有主导权。所有学校外的职业教育,都属于联邦政府的职权范围。尽管德国没有明确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提法,但德国联邦劳动署每年编制的对中学生进行职业指导的《职业现状》一书中所涵盖的职业类学校,不仅包括中等教育领域里的“双元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等,而且包括高等教育领域里的职业学院和专科大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德国高等教育的范畴已包括了高等职业教育。
一、教育体系简况
德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其教育体系的基本结构如下所述(图一):初级阶段教育指学前教育,幼儿园为主要形式,年龄段3-6岁。然后是第一阶段教育,即初等教育,小学四年(仅柏林州为6年),年龄段6-10岁。小学后实行第一次分流进入第二阶段教育。第二阶段I级相当于初中,分流为三类学校:实践能力强的者进入主体中学(5年),文理知识强的者进入完全中学(旧译文理中学,若将第二阶段II级计入,其学制西部地区9年,东部地区8年),智力类型介于两者之间者进入实科中学(6年)。分流后的三类中学在校生比例大致为3:1:2(2000年)。另有一种将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完全中学合校的“总和中学”。学生年龄段10-15岁或10-16岁。第二阶段II级相当高中,初中后进行第二次分流:一部分进入普通类高中,即完全中学高中及总和中学高中,毕业后直升综合大学;一部分进入职业类高中,主要有就业导向的“双元制”职业学校和全日制职业专科学校,以及具有“立交桥”功能的职业类学校,如专科高中,职业或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年龄段为15-18岁或16-19岁。分流后,16岁至19岁年龄组中普高与职高在校生之比为29:71(2000年)。第三阶段教育为高等教育,此时是第三次分流,即高中后分流。18至21岁年龄组中就业者与进入高校学习者的比例约为72:28%(2001年)。高校有3种类型:综合大学(5年),专科大学(又译专科学院、高等专科学校,3-4年),职业学院(3年)。分流后综合大学与专科大学招生比为2:1。第四阶段教育为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也有3种主要类型:普通与政治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科学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中最重要的学校是专科学校,包括技术员学校和师傅学校,学生主要来自“双元制”职业学校毕业生,一般具有2至5年职业经验,培养目标为技术员或技师,是一种高中后非高等教育机构。
二、职业教育简况
德国以职业教育立国,成为欧洲第一经济强国及世界三大经济强国之一。其职业教育的成功为世界所赞誉,被称为“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德国高中阶段的职业类学校有两大类:
一类是就业导向的职业类学校,主要有两种:其一为“双元制”职业学校,学生主要来自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学制3-3.5年,采取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形式,70%时间在企业,30%时间在职业学校,是德国技术工人的摇篮;其二为全日制职业专科学校,学生也主要来自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学制1-3年,毕业后就业。
另一类是“立交桥”式的职业学校,主要有三种:其一为专科高中,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实践与理论课程各1年,毕业生直升专科大学;其二为职业或技术高中,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或已接受过职业教育者,学制2年,全日制理论学习,毕业后升入综合大学(有专业限制);其三为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学制3年,毕业生直升综合大学。
德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相互衔接的“立交桥”极为畅通。
三、高等教育简况
1.综合大学(Hochschule):为科学型大学,包括大学(Universitaet)和技术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et),还有医科、音乐、艺术、宗教、师范、体育大学等。2001年德国大学的总数为175所。培养目标为研究型、开发型人才,学习年限至少为5年。
入学条件有两种:一种是无专业限制的入学者,主要是完全中学高中毕业生及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中同等学历者,包括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毕业生中掌握第二门外语者。另一种是有专业限制的入学者,主要是来自职业类高中,如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和职业或技术高中“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以及在专科大学学习过两年基础课并已通过中间考试者。但以普通类高中毕业生为主。2000年综合大学新生中来自职业类高中的毕业生只占18%。在18-21岁年龄组获得综合大学的入学资格者中,普高与职高毕业生的比例为8:1。
综合大学学位包括:自然、工程、经济和社会科学专业的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位(DIPLOM)工程师”或其他相应专业学位;语言、文学及部分社会、经济和自然科学专业的毕业生,授予硕士学位,如语言学硕士、文学硕士等等;师范、法律、医学、药学、营养及神学专业则以参加并通过“国家考试”作为毕业标志,颁发相应证书。根据中德国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我国视德国大学毕业证书为“硕士”学历。
德国只有大学具有博士授予权。博士生一般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在三年以上。
2.专科大学(Fachhochschule):是典型的应用型高校,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产物。1968年,为消除高校过度集中的情况,使高校的区域布局更趋合理,德国各州达成建立专科大学的协议。1969至1971年,原联邦德国工程师学校、学院及工业设计高级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