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材料流程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材料流程说明
一、受理条件
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研究生的外省市人员或者户口在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的,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己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
3、《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房主《不动产权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三、材料准备与申报
1.毕业生三方协议、进津申请表单位盖章后,到我处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章,回学校盖章后,将进津申请表交回我处。

2.我处去教委给进津申请表盖章后,个人取走交回学校做派遣。

3.派遣完毕之后,向我处提交审核及审批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加复印件一份(正反,五官清晰);
(2)报到证(报道单位与签合同);
(3)毕业证(专升本需本科加专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原籍户口本(首页地址已更新与公安系统一致)或学校迁移证(迁往地址至我处)原件加复印件一份(首页加本人页)
(5)学位证原件
(6)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内容无涂改)原件加复印件一份(仅印甲乙信息、标明实际办公地、劳动期限、盖章页)
(7)单位用工名册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8)就失业证复印件一份
截图打印一份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上到当前月份至少连续3个月的申报明细(盖公章)
四、我处工作人员审核并收取上述材料,退还部分原件。

五、我处持相关材料去教委编号、制绿卡,向公安机关申报审批材料;
六、通知审批结果,户口在原籍的领取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

七、向我处提交落户材料
1、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至我处);
2、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与居住证登记备案填写一致,并对照户籍信息补充相应材料原件加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本单位连续缴纳到当前月份,贴在A4纸上);
八、我处向公安机关申报落户材料;
九、生成集体户口页,编号录入系统,办理完毕。

以上内容由厚学网整理分享,要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欢迎登陆厚学网官方网站,我们会随时为您更新最新最全面的事实动态新闻,让你足不出户就能掌握一手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