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沈约的咏物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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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
论沈约的咏物诗
常为群
摘要 沈约咏物诗不同于前代咏物诗抒怀写心的传统特征,其情志内涵苍白萎缩而描摹刻划铺张生动。其形成原因有二:一是作者人格价值取向、创作方式、吟咏对
象难于立意等外部因素;二是单纯追求描摹刻划的文学观念。
关键词 沈约 咏物诗 情志内涵
一
考察沈约的咏物诗,首先令人惊讶的便是其数量之多,大约占到沈约现存诗歌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其次则是沈约咏物诗轻松流易的特征,果物、果盘、乐器、自然景观……一切常见、琐细之物无不可入诗,而且以流利的文字平直写来。在沈约,创作咏物诗似乎是种轻松随便的事,而不大容易看出前代诗人那种将自我溶入物中的郑重与刻苦。
虽然沈约前代的诗人们并没有为咏物诗的创作定下一种规范性的意见,然而受“诗言志”传统诗教的影响,咏物诗所着力抒写的实际上还是诗人自身的情志内涵与精神世界。屈原流传千古的《橘颂》,虽题名为“橘”,但咏写的还是诗人“自我”,是自我“苏世独立,横而不流”、“淑离不淫,梗其有理”的志趣品质借用橘的习性、形态得以含蓄而形象的表现。在这样的咏物诗中,当然也有诗人对于物的描绘,然而这种描绘是以与主体所要表达的情志内容相关的橘树的习性、形态、风姿为主要内容的,并不一定包括了物的全部特征,而且这种描绘一般也止于拟人化性质的粗疏勾勒。如屈原刻划橘的习性,也只用“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深固难徙,更壹志兮”粗粗道来,而“受命不迁”、“壹志”等语中则流露出拟人的褒奖意味。这种描绘,其重要目的之一便在于引出诗人内在的情志内容。这样看来,在咏物诗中,“物”与“志”两者是彼此关联彼此依赖着的,没有“物”,“志”就失去了依托,不成其为咏物诗;而没有“志”,全诗也就失去了主旨所在,所以咏物诗同时还是一种象征诗。屈原颂橘,刘桢咏松,陶渊明吟菊,也都是借助咏物诗这样一种诗歌形式托物以言志、借物以写心。
而咏物诗作数量特多的沈约却不同于传统诗人。《咏雪应令诗》:“思鸟聚寒芦,苍云轸暮色。夜雪合且离,晓风惊复息,婵娟入绮窗,徘徊鹜情极。弱挂不胜枝,轻飞屡低翼。玉山聊可望,瑶池岂难即。”全诗从飞鸟栖芦,雪前云灰天暗写起,涉及夜晚与次日两个时段,更兼有风吹雪动、飞雪入窗、枝头雪落等细微景象的描摹,笔致可谓细腻。然而如此刻划只不过归于玉山瑶池仙景的幻想,其中虽也表达出诗人的喜悦之情,却毫不涉及主体的内在情趣志向,当然也与象征、寄托无关。
沈约也有不少托物言志的咏物诗,然而我们也不能将它们一概与传统咏物诗等量齐观,而要将它们分成两类来加以分析。首先一类是沿袭了咏物诗传统的作品,如《鹿葱诗》、《咏 诗》
等。后者不仅完全符合借物写心的咏物传统,而且以“曲中有深意,丹诚君讵知”、两句道出主旨,直陈见遇的期望与用心,确是沈约的由衷之言;“野马不任骑,兔丝不任织。既非中野花,无堪 食”(《鹿葱诗》),虽不易确指其真正用意,但它与政治讽谕有关则是可以肯定的。《灌畦暇语》中也有关于此诗触怒梁武帝的记载。其次则是《咏杜若诗》、《咏山榴诗》以及仅存残句的《咏竹诗》等等一类诗。“生在穷绝地,岂与世相亲。不顾逢采撷,本欲芳幽人”(《咏杜若诗》),文字层面虽与传统咏物诗一般无异,然而诗中所抒写的甘于贫居幽微的情志却与沈约“昧于荣利”(《梁书》本传语)的个性、态度相违背,令人怀疑其真实可信度。而咏物诗之所以动人,诗人内在情志的深沉真切是其重要来源之一。当人们对沈约这一类诗的内涵作出并非其实有的评判时,实质上其作品的动人力量已经大减,而其寄托意味也大打折扣了。
二
沈约咏物诗中不大涉及情志或情志内容不可尽信的情形,都表明了其咏物之作中寄托意味的淡漠。而这种淡漠,诗人主体情志、个性内涵的庸弱当是其主要原因。六朝时代,社会动荡,政权更迭迅速,加之享受、腐化之风大行其道,追求现时感官享受成为知识分子的普遍心理与愿望,而相对忽略了对于特出磊落的个性和独立高洁的人格的追求,文人们的精神世界趋于平庸卑俗。宋末辅政的褚渊视改朝换代有如“将一家物与一家”(《南史・褚火召传》),助萧道成夺权立齐;而齐时游于文惠太子萧长懋东宫与竟陵王萧子良西邸、甚得两府宠信的沈约,亦积极进言萧衍力取南齐天下。家国之感虽偏于淡漠,但是齐梁文士对于世俗生活的享受却甚为看重。萧绎《全德志序》:“宝剑在前,鼓瑟从后,连环炙车果,雍容卒岁。驷马高车,优游宴喜。既令公侯踞掌,复使要荒蹶角。入室生光,岂非盛矣!若乃河宗九策,事等神钩。阳雍双璧,理归玄感。南阳樊重,高阁连云;北海公沙,门人成市。咨此八龙,各传一艺。夹河两郡,家有万石。人生行乐,止足为先。但使尊酒不空,坐客恒满,宁与孟尝间琴,承睫泪下,中山听息,悲不自禁,同年而语也?”与沈约的《郊居赋》、徐勉的《为书诫子崧》等等一样流露出对于生活享乐的追求心理。另一方面,此时知识分子的政治素质与实际才能也已退化——“吐一言可以匡俗振民,动一议可以固邦兴国……斯大丈夫之志,非吾曹之所能及已。直以章句小才,虫篆末艺,含吐缃缥之上,翩跹樽俎之侧,委曲同之针缕,繁碎譬之米盐,孰致显荣,何能至到”(《梁书・王僧儒传》)。与这种情志才能的庸弱相适应,口不论人过、喜怒不形于颜色的为人处世方式成为普遍的人伦规范,而“若桓潭之褰俗,冯衍之忤时,北海之凝峭,中散之峻绝”的个性人格内涵,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率以方寸之情,丧不訾之德”(谢月兆《与王俭书》)的举动,并不足以称道,其人格取向实是平弱庸俗。而这样一种庸弱的人格特征,在以吟咏内在情志内涵为重要内容的咏物诗中表现出来,也必然只能是庸弱、平俗的,而难以达到屈原、陶渊明那样的境界。
其次应该加以注意的是沈约咏物诗创作的形式与场合多为席间应诏、同题共咏及诗友唱酬。像《咏新荷应诏诗》、《庭雨应诏诗》、《听蝉鸣应诏诗》等等题中即已言明“应诏”;而《诗纪》在《咏 诗》下注云:“沈右率座赋二物为咏”;《谢宣城集校注》则交代了《竹槟榔盘》为“同咏座上器玩”;而《和王中书德充咏白云诗》、《和刘雍州绘博山香炉诗》等等,显然又是酬唱之作。这种应诏题作、酬唱共咏的创作方式,虽然对于语言的锻炼、声律的探求等等形式技艺不无裨益,然而却不可能不对诗歌的内容起到束缚、削弱等等不良的作用。明明对此题此物并无心得感奋,却不能不题咏;既要考虑自己的立意,又要注意不能与他人雷同……如此种种,使得原为一己之志趣心性的吟咏变质为一种逞才斗智的游戏之作。咏物诗的旨趣又怎能不庸弱平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