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民:苏州古城墙的保护及逐步重点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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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民:苏州古城墙的保护及逐步重点恢复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同志最近指出:“古城‘申遗’有利于加强古城保护,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全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古城‘申遗’工作的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造条件,争取古城‘申遗’能成为现实”(2010年11月14日在市吴文化研究会《苏州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回顾和建议》的批示)。
古城保护和“申遗”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保护就涉及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利用,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控保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古河道水系的保护和疏浚,以及古城墙的保护和逐步恢复等。由于历史的原因,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城墙拆毁后,苏州就形成了一座没有完整城墙环绕着的古城,这对其形象和外在观瞻,都留下了负面影响。
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说:“苏州城之古为全国第一,尚是春秋物”。历史上苏州城墙屡毁屡建,每次毁后不出数年又都能重新修建而恢复古城风貌。现提出恢复修建古城墙,不仅需要不言而喻的理念认识和城市财力,更要看是否具备城墙恢复的空间这一先决条件。正是苏州环城的护城河,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苏州城墙遗址,使苏州城墙的恢复修建,具备了最可贵也最基本的条件。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苏州城墙的恢复修建工作实际已在进行,如盘门东段城墙、南园段城墙、阊门城楼及城墙等,共计1772.5米,社会反响很好。
苏州市职业大学吴文化研究所所长吴恩培教授,近年来在市科技、文物部门的支持下,率领其团队坚持不懈从事苏州城墙的调查考证,《苏州城墙逐步恢复的必要性和可靠性分析》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发表于2010年10月1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调研通报》增刊第2期)。其分析如下:
(一)苏州古城墙周长15204.31米(依20世纪30年代测绘图城墙中线位置量算)。
(二)苏州城墙现状
1、现有城墙
1A、现有较完整老城墙(含旧城墙基础上修复的)共1249.98米,分布于盘门、胥门、金门及阊门等处;
1B、近年于原址上恢复的城墙204.42米,有阊门新城楼及城东南“旧城堞影”东西向段;
1C、有砖石墙体保护,但顶部裸露,多生长树木杂草的不完整城墙,分布于古城西侧的盘门北、新市桥南、姑胥桥北、干将桥北、阊门北等处,长度为618.19米。
以上三者合计2072.59米,占古城墙周长的13.63%。
2、现有城墙残余土体遗址
2A、城墙残余土体保存较为完好者分布于北园、东园、苏州大学、桂花公园和南园西侧等处,长度2359.3米。此类土体大多位于公园内或有大型企业环绕,因而得以基本保全;
2B、城墙残余土体受侵扰比较大的,主要位于以禹川里为代表的阊门南北侧,共长161.04米。主要问题是民居杂陈,有平毁城基的建筑住房等现象。
城墙残余土体共长为2520.34米,占16.58%。
3、已成为绿地、景观的城墙区域原址
3A 、环城河景观带的绿地是城墙原址上长度最大的一个类型,分布于蟠龙桥西侧、盘门北、新市桥北侧、胥门北侧、姑胥桥北侧、干将桥南侧、金门北侧、阊门南侧、惠济桥南测、惠济桥北测、平齐路、齐门桥东侧、北园东侧、娄门桥南侧、耦园东侧、苏州大学南侧、长岛南段、“旧城堞影”西侧、南园路西侧、人民桥西侧等处。
经拆迁、整治、改造成绿地、景观带全长4451.34米,占29.28%。
4、已成为桥梁、道路、建筑的城墙区域原址
4A 、古城墙位置上现为桥梁和道路的有新市桥、姑胥桥、干将桥、景德桥、惠济桥、平四路、平门桥、齐门桥、娄门桥、相门桥、葑门桥、南园桥、人民桥、蟠龙桥等,长度1005.85米,占6.62%,其中平四路所占长度超过一半;
4B 、建筑是占据城墙位置较大的一个类型,主要有姑胥桥北侧、景德桥南侧、景德桥北侧、齐门桥东侧、北园东侧、北园南侧、相门桥南侧、苏州大学校园内、葑门桥北侧、长岛花园、人民桥东侧、人民桥西侧、蟠龙桥东侧等处,共长4242.85米,占27.91%;
两者合计,共长5248.7米,占34.52%。
5、近年正在规划中的建造区域
5A 、如阊门北码头、原三监和振亚厂等处。
共长 911.34米,占5.99%。
附表: 分类
分类描述 长度(米)及百分比 1A
较完整的老城墙 1249.98 2072.59 13.63% 4592.93 30.21% 1B
近年修复的城墙 204.42 1C
不完整的城墙 618.19 2A
较完整的残余土体遗址 2359.3 2520.34 16.58% 2B
受侵扰明显的残余土体遗址 161.04 3A
绿化景观原址 4451.34 29.28% 4A
桥梁道路原址 1005.85 5248.7 34.52%
4B
各类建筑原址 4242.85 5A
规划在建区域 911.34 5.99% 总计 15204.31 100%
(此外,近年修建的“旧城堞影”南北向段,实建于原内城河之内侧,非原址,长81.5米,未列入古城墙周长数据。)
依据上述认识和分析,建议如下:
一、建议将苏州古城墙的保护及逐步重点恢复列入苏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站在科学发展和我市“三区三城”目标的高度,全面加强古城保护工作。
二、建议立法保护苏州古城墙,用地方立法的形式对苏州古城墙及其遗址进行全面保护。苏州城墙及其遗址保护的目的在于今后苏州城墙的逐步重点恢复,经若干年、若干届政府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苏州城墙的风貌最终能基本恢复,苏州城墙的保护达到最好水平。
三、建议依法加强管理,保持传统的空间格局。
1、古城墙的保护分现存城墙的保护、遗址保护、风貌保护,以及适时、分段、逐步重点修复四个层次,通过调研论证,提出规划,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和职责任务;
2、规划红线和文物保护紫线应细化、落实,建立“大遗址保护”的理念,苏州古城墙及其遗址应整体进入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3、不得在古城墙及遗址保护范围内建造建(构)筑物,城墙周围应设定建控地带,包括护城河外侧一定范围内,建筑高度、体量需从严审批,建筑风格协调相称;
4、坚决制止各种侵占、破坏古城墙及遗址的行为,对城墙上的乱搭乱建、耕种植物等现象,及时处理并解决;
5、严加控制在古城墙区哉原址新(扩)建大型现代化的商业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项目,以不影响风貌保护,这些项目可建在新城区,对现规划在建项目尽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否则将为今后城墙的修复付出加倍的社会及经济成本。
四、建议从“十二五”开始,适时、分段、逐步重点恢复修建苏州城墙。操作上,一是先易后难,有条件的先重点恢复,难度较大的则后行;二是下决心,结合市、区一些重点项目,如桃花坞地区保护、整治、改造项目,可着重考虑适当恢复平四路的城墙段(含新平门城楼),使苏州北大门呈现古韵今风的新貌;三是绿化景观的原址也可考虑后行。现苏州城墙(老城墙、残墙、新城墙)仅占苏州城墙周长的13.6%,从13.6%向20%、30%发展时,或许是最困难的阶段。相信,随着时间推移、观念更新、技术进步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许多难题会逐步迎刃而解,现在应为长远保护创造良好的空间。
城市发展应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和文化视野,正如“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1983年视察苏州时所指出的:“要保护好这座古城,不要破坏古城风貌,否则它的优势也就消失了”。苏州城墙是历史文脉,不应该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而当我们把它当成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与宝贵的文化资源时,它就立刻会站起来,光照四方。文化遗产应拥有自己的尊严,融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之中,在广大市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下,成为一个城市最有魅力、最美丽的地方,成为文化名城标志和品牌。苏州完全有能力解决好古城10余公里的城墙保护。
围绕“三区三城”的总目标,新城区、老城区应有不同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古城如能“申遗”成功,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同样能够迈入基本现代化,而且更具强盛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甚至是对人类文明、中华文明的贡献,成为我市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系苏州市吴文化研究会顾问、苏州市职业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