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专利侵权的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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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专利侵权的计划书
周总:
您好!
贵司开发新产品的直接目的是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谋求本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加强,应用专利制度保护自己发明成果的重要性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但对开发新产品时如何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问题却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这种片面的认识有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时,对避免专利侵权与寻求专利保护应予以同等的重视。针对上次我初步了解的贵司专利被侵权的事宜,回来后,我们律师团队经过讨论,为您的企业制定了如下几种方法,在贵司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避专利侵权。
一、专利侵权的回避
所谓专利侵权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一般来说它具有以盈利为目的,并具有侵害的事实存在或落入他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法律特征。所以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密性
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的名称可采用代号。在申请专利之前不召开任何形式的发布会,不发表论文,也不召开鉴定会。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竞争对手了解本企业的开发动向和意图,特别是新产品的技术方案,以避免竞争对手枪先申请专利,从而造成本企业的侵权行为。
2.专利调查
这里所讲的专利调查主要是指为回避侵犯他人专利权而进行的调查。由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专利文献也以每年100万件的速度增长,而且绝大部分的创造发明都属于改进型发明,所以在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之前必须进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专利的保护范围。那种未经过查新就认为自己的发明属于率先创新的乐观态度和不会有相同发明存在的侥幸心理是万万要不得的。未经过查新的创造发明即使能够取得专利权,那么它的法律稳定性也是不牢固的。有可能得而复失,并因涉嫌侵权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3.抢先申请
专利申请必须先发制人,特别是在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企业在制订专利申请战略时,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而且更重要的是应主动出击、抢占制高点。这样就会使相同的发明创造不会再被授予专利权。因此就会大大降低本企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概率。
4.文献公开
在新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仍需继续研究对该新产品进一步改进的各种技术方案,并将那些本单位近期不准备实施,但一旦被其它企业抢先获得专利权又会妨碍本单位实施的其它可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以防止其它企业采用外围专利战略与自己对抗,限制本企业的发展和造成侵权行为。
5.专利收买
就是收买竞争对手的专利为己所用,避免对方以专利侵权为由对自己不断改进的新产品提起诉讼。
二、企业的防卫手段
如果企业开发的新产品被控侵权,也不要惊慌失措。要知道专利法中对专利
权的保护具有双重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
1.先用权
要知道专利法中对专利权的保护具有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五种情况不视为侵权行为。其中一种情况就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权。这就是先用权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先使用人就一项发明创造所作的工业投资不致于造成浪费。
如果发明创造是由先使用人自己独立完成或合法取得,并且与专利权人无关的话.那么在被控侵权时,就可提出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或仅在原有范国内继续制造使用行为的举证。这样就可以利用专利法中的先用权原则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
2、撤销请求或无效宣告请求
为了纠正授予专利权工作中的错误,维护公众应有的正当权益,专利法中设置了授权后的行政撤销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如果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没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没有新颖性、创造性。均可提出撤消请求或无效宣告请求。被控侵权一方大多都会采取这一行动以扭转自己的被动局面,使侵权纠纷转变为专利权是否有效的纠纷,从而使自己由被告变为原告。经审查,若请求理由成立,则专利权会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友好协商
在一般情况下,专利权人在发现他人的侵权行为之后,均采取先礼后宾的方式。首先通知侵权企业,说明自己专利被侵犯的情况,并要求进行协商。侵
权企业在经过专利调查后如果确认事实存在,最明智的解决方法就是同意谈判,并争取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4.交叉许可
交叉许可也称为互惠许可或互换许可。对方实施自己技术的行为。就是当事人双方以价值大体相当的技术互相许可,如果本企业对一项他人的专利技术作出了改进,并且改进后的技术较改进前的技术先进,并被授予一项新的专利,但该项专利的实施有赖于改进前的专利技术的实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引起专利纠纷,本企业应主动与改进前的专利权人签订交叉许可合同。
因时间仓促,本计划书肯定存在不详之处和未尽事宜恳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的审阅,预祝合作愉快,并祝阁下业务蒸蒸日上、再创新高!
即颂
商祺!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玲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