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二战后美日同盟的发展历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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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二战后美日同盟的发展历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摘要:制约与扶植,顺从与崛起的周期性交替成为了美日之间二战后的国家关系史。美日同盟关系经历了冷战时期同盟关系的确立、冷战后美日同盟的“漂流”及调整、“9·11”事件后美日同盟强化的阶段性演化过程。由于美日同盟各个时期核心现实利益的变化、发展,一方面,美日同盟正在发生结构性嬗变,“美主日从”关系正在向“对等性”、“双向性”和“平等化”的方向演变;另一方面,随着美日同盟功能的扩展,美日同盟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走向全球化和军事一体化。

关键词:美国日本同盟历程趋势

日本是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核心盟国,美日双边同盟是冷战的产物,是美国在东北亚地区推进遏制政策的重要工具。冷战结束后,美日关系内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与分歧,但双边军事联盟体制不仅没有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逐步弱化,反而出现了不断巩固和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并继续成为影响朝鲜半岛局势和东北亚地区形势发展的关键性因素。21世纪初,美日同盟的发展方向将会是怎样的,以及美日韩体系能否构成新世纪东北亚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权力运作主体,对于未来东北亚安全结构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冷战时期美日同盟关系的确立。

现实主义理论对安全合作持消极态度。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中的国家追求权力和安全的最大化,关注相对获益。在一个充满威胁的世界中,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国家为了保障自身安全必须采取自助或联盟的方式。在这样的体系中,各国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安排(同盟或联盟)进行合作,以增进他们的安全,防范可能构成威胁的行为体。著名国际政治学家汉斯·摩根索在其经典著作《国家间政治》中对国家结盟的动机进行了考察。他认为,结盟与势力均衡密切相关。在国际体系中,处于相互竞争环境中的主权国家为确保或改变自身的相对物质实力地位,可以做出三种选择:其一,增加自身的权力;其二,把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到自己的权力之上;其三,阻止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到其他对手的权力之上。第一种选择的结果是引起军备竞赛,第二种和第三种选择的结果就是结盟。从17世纪近代国家出现到一战爆发的这段时期,是国家之间建立正式军事同盟的活跃时期,“安全因素构成了同盟战略产生的最初和最主要的动机”。一般说来,弱小国家利用同盟关系来保护自己的安全,强国则利用同盟关系调整国际体系。强国外交政策的核心目标就是寻求同盟国,以确保在一定区域内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美日同盟作为一种军事安保关系,它产生的动机亦是如此:它是确保美国对东亚地区具有主导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战后日本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核心工具。

1945年日本战败后,美国确立了对日本的单独占领,按自己的价值体系对日本实行改造和制定扶植日本的政策,这为日本选择与美国签署安全条约奠定了基础。1951年日美签署的《旧金山和约》规定:缔约国可在日本驻军,日本可以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等。这就为美日结盟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日本与美国还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并根据这一条约,于1952年2月缔结了《日美行政协定》。根据这些条约和协定,承认美军驻扎日本国内及其周围地区,规定日本向美军提供基地,并分担驻扎费用。这些“美主日从”的规定为确立美日事实上的同盟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并构成了美日同盟的基本框架。

二、冷战时期美日同盟进一步发展。

美日两国于1960年1月又签署了《美日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等相关协定。该新安保条约规定不经美同意不得将基地权利给予第三国的规定,写明了美国对日本负

有防卫义务,规定了要加强相互防卫的力量和促进美日经济合作等内容,这体现了同盟当事国的协作关系及其法律地位。随着冷战的加剧,1978年11月,美日又制定了《美日防务合作指导方针》,赋予了美日在东亚防卫行动原则,使日本成为美国在亚洲反苏反共的生力军。1981年5月,铃木善幸首相访美时与里根总统发表联合声明,双方首次共同使用了“美日同盟”的表述。这一表述使美日同盟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认。日本首相中曾根1983年初访美时对里根总统说,“美日两国是命运的共同体”。还对外表示,“日本列岛可以起到不沉的航空母舰的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美国在亚洲的战略政策。冷战后期美苏争霸的态势,客观上使美日同盟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发展。

三、冷战后美日同盟的“漂流”及调整。

冷战结束后,西方同盟内部的凝聚力下降,美日两国把自己的国家利益放在对外战略的首位,过去被隐藏在共同安全利益背后的美日经贸摩擦日益表面化、公开化。当时美日经济摩擦愈演愈烈,政治合作关系松懈,甚至危及到双方的同盟关系;日本国内也出现了对美国说“不”的声音。但是,日本经过各界精英的一番战略论争后确认:尽管冷战后世界形势趋缓,但亚洲地区仍存在地区冲突,日本在安全上仍需要得到美国的保护,美军继续驻扎可以使日本节省大量的军费开支,集中精力发展日本自己的高科技军事力量。海湾危机的爆发,使美国将军事战略重点转向对付地区性冲突;而中国在地缘政治中的地位上升,又使美日开始重视和加强同盟关系。1992年初,老布什访日时,双方在发表的《东京宣言》中表示:“美日两国认识到战后两国所保持的密切合作给两国社会带来的利益,并决心在此基础上构筑更加密切的伙伴关系……美国和日本是肩负形成新时代的特殊责任的国家”。也就是说,美日两国在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了美日同盟关系对维护双方的亚太战略利益的重要作用。

美日同盟经过短暂的“漂流期”后,进入了“再定义”时期,“再定义”的调整进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1994年到1996年期间,主要回答了“要不要”美日同盟的问题。1994年11月,美国国防部负责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约瑟夫·奈访日时指出:“我们要着眼于本世纪末,着眼于东亚地区将来会发生什么,同日本磋商美日安全条约体制应该如何适应东亚的形势。”他还向美国国防部提交了一份要求调整对日政策、重新定义美日安全保障体制的备忘录。1995年2月,美国国防部发表的由约瑟夫·奈主持的《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安全战略报告》中明确指出:“美日安全同盟是美国在亚洲安全政策的基石”。同年11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新《防卫计划大纲》也称,美日安保体制对于确保日本及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建立更稳定的安全保障”不可或缺的,对美国的东亚战略调整进行了积极回应。

第二阶段主要回答了美日同盟“如何做”的问题。1996年4月《美日安全保障联合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再定义”的全面启动,其掣肘中国,控制朝鲜,防范俄罗斯,维护美日两国在亚太地区“共同利益”的目的性十分明显。1997年新《美日防务合作指针》的制订,是美日同盟继1960年的新《美日安全条约》、1978年的《美日防防合作指针》之后的第三次调整。它进一步扩大了美日同盟的活动范围和职能,为日本的军事行动扫清了道路,确定了新时期美日安全保障体制的战略目标。但也严重恶化了亚太地区的安全环境。“新指针”发表和日本国会相继通过一系列相关法案,标志着“再定义”进入了具体落实阶段。总之,20世纪“90年代有许多迹象表明,美日之间合作的密切程度在增强,同时为日本将来更大的独立自主打下基础。”美日两国致力于建立面向21世纪的军事伙伴关系的表现,大大提高了日本的政治和军事地位,其“被保护者”色彩逐步趋于淡化。

四、“9·11”事件后美日同盟关系的强化。

21世纪初期,美日基于各自的安全战略需要,进一步扩大美日同盟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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