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破产申请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将破产申请立案的诉讼活动。破产申请的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破产申请的受理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第二,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法院或专门机构同意。

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具体地讲自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第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第二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第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第四,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

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无保持力。我国现行《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3.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请求以破产程序满足其债权的意思表示,也是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手段。

(三)其他效力

1.破产程序对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的优先。

破产程序对民事诉讼程序的优先主要是指破产程序一经开始,债权人即不得再提起满足其债权的民事诉讼而应申报债权以破产程序行使债权。强调一点,这里所谓“诉讼”是指旨在执行债务人财产的诉讼,即满足债权的诉讼,并不是排除一切的诉讼。实际上,即使在破产程序的进行过程中,也有其他民事诉讼出现。例如,确定债权额的诉讼,有关财产归属的诉讼等。

破产程序优于民事执行程序,是指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主要是因为,个别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概括执行制度相违背。

2.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诉讼的中止。

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以债务人为诉讼当事人的有关财产的诉讼应当中止,待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受托人后再继续进行。这主要是避免债务人恶意放弃财产或权利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财产继承的财产包含哪些内容/l/ms/764471.html

∙夫妻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l/ms/764470.html

∙儿媳具有继承权吗 /l/ms/764469.html

∙夫妻债务协议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l/ms/764468.html

∙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什么/l/ms/764467.html

∙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有哪些内容/l/ms/764466.html

∙书写格式2018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应该有哪些内容/l/ms/764465.html

∙离婚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内容是什么样的/l/ms/764464.html

∙结婚有哪些法定条件/l/ms/764463.html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吗/l/ms/764462.html

∙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分为哪些情况/l/ms/764461.html

∙代位继承的特征 /l/ms/764460.html

∙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l/ms/764459.html ∙离婚协议的性质以及具有哪些法律效力/l/ms/764458.html

∙彩礼返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l/ms/764457.html

∙被监护人如果死亡,监护人需要处理哪些法律问题/l/ms/764456.html

∙处理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方式有哪些/l/ms/764455.html

∙怎样进行婚外情取证方法/l/ms/764454.html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l/ms/764453.html

∙夫妻间相互之间可以继承遗产吗/l/ms/764452.html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不能撤销/l/ms/764451.html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l/ms/764450.html

∙什么是执行遗嘱信托,执行遗嘱信托的有关原则是什么/l/ms/764449.html

∙关于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要求/l/ms/764448.html

∙什么是离婚的电子证据/l/ms/764447.html

∙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l/ms/764446.html

∙我国财产继承需要遵守的法定程序/l/ms/764445.html

∙子女能否代替父母写遗嘱/l/ms/764444.html

∙涉外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l/ms/764443.html

∙跨省结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l/ms/764442.html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l/ms/764441.html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l/ms/764440.html

∙父母的抚养义务有哪些/l/ms/764439.html

∙遭到家暴应该怎么办/l/ms/764438.html

∙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l/ms/764437.html

∙继承权在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的哪些情况之下会丧失资格 /l/ms/764436.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