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监测项目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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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监测正常参考值
医院感染管理的基础工作离不开医疗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对各类环境物表进行监测是院感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为便于大家查询,特总结归纳微生物学监测相关指标的正常参考值如下:
空气监测
1、层流洁净空气监测卫生学(粒子数)标准:
洁净度5 级:相当于原100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的微粒数大于350粒/m3(0.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粒/m3(3.5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为0粒/L。
洁净度6 级:相当于原1000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 的微粒数大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200粒/m 3(35.2粒/L);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数小于等于293粒/m3(0.3 粒/L)。洁净度7级:相当于原10000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 的微粒数大于35200 粒/m3(35.2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粒/m3(352粒/L);大于等于5μm 的微粒数大于293粒/m 3(0.3 粒/L)到小于等于2930粒/m 3(3粒/L)。
洁净度8 级:相当于原100000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 的微粒数大于352000 粒/m3(352 粒/L)到小于等于3520000粒/m3(3520 粒/L);大于等于5μm 的微粒数大于2930 粒/m3 (3 粒/L)到小于等于29300粒/m3(29 粒/L)。
洁净度8.5级:相当于原30万级。环境空气中大于等于0.5μm 的微粒数大于3520000 粒/m3(3520 粒/L)到小于等于11120000粒/m3(11200 粒/L);大于等于5μm 的微粒数大于29300 粒/m3(29 粒/L)到小于等于92500粒/m3(92 粒/L)。
2、层流洁净手术室空气监测卫生学(细菌数)标准:
洁净用房Ⅰ级:手术区洁净度5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0.2cfu/30min·Φ90皿(5cfu/m3 )、周边区洁净度6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0.4 cfu /30min·Φ90皿(10cfu/m3)。
洁净用房Ⅱ级:手术区洁净度6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0.75 cfu /30min·Φ90皿(25cfu/m3)、周边区洁净度7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1.5 cfu /30min·Φ90皿(50cfu/m3)。
洁净用房Ⅲ级:手术区洁净度7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2 cfu /30min·Φ90皿(75cfu/m3)、周边区洁净度8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4 cfu /30min·Φ90皿(150cfu/m3)。
洁净用房Ⅳ级:手术区洁净度8.5级,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6cfu/30min·Φ90皿
3、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4、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
≤4cfu/(5min·直径9cm平皿)。
5、集中空调系统送风质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500cfu/m3,β溶血链球菌、嗜肺军团菌不得检出。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卫生指标细菌总数、真菌总数≤100cfu/c m2
各种水的监测
1、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cfu/mL)<100 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
2、纯化水质量标准: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
3、无菌蒸馏水:也称“注射用水”。纯化水经再蒸馏,内毒素<0.25EU/ml。
4、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使用无菌水。
5、口腔用水:细菌菌落<100cfu/ml的水进行牙科治疗。
6、透析用水:细菌总数不超过100cfu/ml,透析用水的内毒素含量不超过0.25EU/ ml。
7、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粪大肠菌群数500(MPN/L),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不得检出。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粪大肠菌群数100(MPN/L),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不得检出。
消毒剂监测
1、《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微生物污染指标:完整皮肤消毒剂菌落总数≤1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不得检出致病菌;破损皮肤的消毒剂应无菌。
2、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 cfu/mL。
3、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 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物表监测
I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5.0
Ⅱ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5.0
Ⅲ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10.0
Ⅳ类环境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cm2≤10.0
工作人员手监测
1、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 CFU/c m2。
2、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5 CFU/c m2。
洗手用品监测
1、擦手纸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600cfu/g,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链球菌不得检出
2、洗手液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1000cfu/g或ml,霉菌和酵母菌<100 cfu/g或ml,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医疗器材监测
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 CFU/件(CFU/g或CFU/100 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织物监测
细菌总数<200cfu/100cm2,大肠菌群、化脓性致病菌不得检出。
参考文献
1、《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09
4、《中国药典》2010年纯化水质量标准:
5、《SIFIC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临床实践指引》(2013)
6、《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15:
7、《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8、《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