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松林漫谈“体教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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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松林漫谈“体教结合”
21世纪以来,由于举国体制后备人才短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给此前一路高歌猛进的奥运战略埋下了深远隐患。08年北京奥运会后,后备人才短缺的问题逐步显现,12年伦敦奥运会的金牌总数下滑到38枚,金牌榜跌至第二位;16年里约奥运会金牌总数滑落至27枚,金牌榜下降至第三位,金牌总数为本世纪以来最低水平。在此背景下,“体教结合”的呼声愈来愈响,很多业内人士提出,依托学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当今之下最可行、最有效的办法。在相关部门和人士的大力宣传和修饰下,体教结合变得越来越美好,并被众人视为灵丹妙药,定能解决我国竞技体育甚至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很多问题。然而细究起来,体教结合的内涵还很模糊,体教结合的提法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体”和“教”应该如何携手还不太明确,体教结合该如何定位也不甚明了,为了促进社会对体教结合的理解,推动体教结合政策的贯彻实施,以上诸多问题都需要探讨和澄清。首先,“体教结合”的概念合法性存在问题。体教结合何时由何部门或何人提出?经初步查询发现结论不一。马宣建(2005)在《我国体教结合政策的形成与发展研究》一文中将我国“体教结合”政策发展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体教结合政策的酝酿和形成(1949-1965年);第二阶段为体教结合政策的波折
(1966-1976年);第三阶段为体教结合政策的恢复和发展(1977-1985年);第四阶段为体教结合政策的重大进展(1986-2004年),他认为体教结合自建国就存在了。而虞重干则认为“体教结合”的原型是1985年原国家体委和原国家教委于联合出台的《关于学校开展业余训练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该通知摸索建立一个有别于传统的,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体育人才培养新体系,所谓“体教结合”,其本意是通过整合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的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共同培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虞重干2005)。关于体教结合的出处还有很多其他的版本,且不论熟对熟非,体教结合的身世模糊一事已让她的可信度打了折扣。令人不解的是,体教结合的措辞在政府文件中多有用到,并大书特书,属于官方政策性用语,却从来没有给出过权威定义。学术界倒是对体教结合概念合法性讨论的很热闹,质疑之声很多,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认为体教结合概念的组织关系没整对,主张要对体教结合提出修正,或改为“教体结合”,抑或改为“体教融合”,前者力主用教育结合体育(阳艺武、刘同员2009),后者则认为“体”和“教”是平等关系,不存在谁先谁后,只能是融合(吴建喜2009)。另一个阵营的呼声很微弱和隐蔽,小心翼翼的说“在职业化竞技运动中,‘体教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竞技体育的“专业”特性容不下教育的“全面”,所以职业化的竞技体育不可能
体教结合(虞重干2005)。“名不正则言不顺”,体教结合的概念之争本身便是一个正名的过程,也是“名不正”的必然结果。但在本轮争论之中,“体”和“教”也存在概念不清的问题,因而可将其视为体教结合概念纷争祸乱的根源。“体”为何物,“教”又为何物呢?郑捷、陈志伟(2006)在《“体教结合”的内涵解析》一文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对体教结合的概念作出了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解释。“微观的‘体教结合’指的是从运动员或学生个人角度讲的,运动员或学生在接受教育或运动训练的同时要学习文化知识,提髙自身运动竞技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文化素养,两方面的能力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协调发展;中观层面是指各级学校和运动队的人才培养要体教结合,不能用单一手段去发展学生和运动员的综合能力,坚持素质教育方针,促进人的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宏观层面讲体教结合是指体育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合作,促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郑捷、陈志伟的分层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体教结合的理解,但没能提炼出体教结合的本质。阳艺武、刘同员(2009)的文章《“体教结合”与“教体结合”的内涵解读》则直指“教体结合”的本质,提出其“内涵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实现以人为本和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体育回归教育本原,以教育系统为主导,结合体育系统的资源优势来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并通过这
一培养机制的过渡逐步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这一内涵归纳存在前后矛盾,打着“教体结合”的旗子,喊着“体育回归教育”的口号,但实质上却是在干着为竞技体育谋利的活。虽是暗度陈仓,但也无碍揭开体教结合最基本的出发点和目的,也就是她的本质,即虞重干早前归纳的“通过整合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的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共同培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如此一来,体教结合所指的体和教,实指“体育”和“教育”两个系统,结合的主要目的只有一个——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澄清了“体”“教”之后,还要弄清楚“结合”该作何了解。《辞海》对“结合”作的解释是,“人或事物间发生密切联系”或“指结为夫妻”。可知“结合”词义的重点在“合”,“结”是修饰,意指不是一般的“合”,而是融为一体的“合”,各部分结合在一起后便要丧失先前相互的独立性,形成一个新的整体。辞海将“结为夫妻”作为结合的举例,或许因为传统的婚假观念太浓而难为当代人理解,如果用“卵子和精子结合”举例可能更好些,二者结合不是简单的相聚,而是完全化为一个新事物,根本不可能再分出你我,“你”“我”在结合以后便不复存在了。“体教结合”,将其条分缕析之后再来看她的整体内涵,很多似是而非的解释就无法立足了。首当其冲的疑问是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是否可以结合,将二者合为一个系统?如此大胆的想法一般人绝不敢有,并且这也不太可能是体育系统
或教育系统的意愿,再者环顾全世界,相关人等引经据典的先进国家中也没有这样做的先例。因此可以断定,体育和教育系统不可能结合,她们的结合无异于是“革命”,破坏性太大,建设性也不强。革命不成,但“改革”却无妨,如果将“结合”改成“协同”、“联手”之类就恰当多了,这样既不影响二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能发挥二者互通有无、相得益彰的联手效应。到此为止,“体教结合”的术语和内涵可以说是彻底修正和澄清了。所谓术语修正,是要将“体教结合”改为“体教协同”;所谓内涵澄清,指的是体教协同的本质是通过整合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的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共同培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术语和内涵澄清后,再来看体教协同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体育与教育两个系统能否携手,取决于她们之间存不存在携手的共同利益,如果没有,那携手顶多只能是貌合神离、故作姿态。如果有共同利益,还要弄清楚她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是在什么样的高度层次,和她们各自其它的利益之间又是什么样的相对关系。这就像谈婚论嫁,不但要是男女,看年龄、身材、长相、才华,而且要论门当户对,只有各方面都对上了中意了,才能说是天般地配、情投意合。“体教结合”这一术语最原始的出处无人考证、难以考证,体教结合的内涵也莫衷一是,现有的一些研究将其无度的延长和扩大是不可取的。郑捷(2006)将体教结合追溯到原始社会,很多人认为体教结合既能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