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掠夺小股东的案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法系平均 0.33 0.00 0.17 0.33 0.50 0.33 0.05 2.33(33%) 0
斯堪的纳维亚法系 0.00 0.25 1.00 0.00 0.00 0.75 0.10 3.00(75%) 0
平均
LLSV样本平均 0.22 0.18 0.71 0.27 0.53 0.53 0.11 3.00(65%) 0.05
0.33
0.33 2.33(83%)
0.41
1.00
0.75
0.00 2.00(75%)
0.16
0.81
0.55
0.45 2.30(68%)
0.15
0
1
1
2
0
注:中国——中国破产法(2000);LSSV国家——LSSV(1998)。债权人权利总分等于上述1-4项权利总和, 其中1为债权人保护是在法律中,否则为0。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子样本国家的测量值高于或等于2(中国的总测 量值)的百分比。
财务管理
7
法律制度—股东权利的比较
国家
一股 一票
通信 投票

无阻 碍出 售权
累积/ 比例 投票

受压 少数 股东 机制
新发 行优 先权
特别 股东 wenku.baidu.com会 要求

对抗 董事权
强制性 股利
英国法系平均 0.17 0.39 1.00 0.28 0.94 0.44 0.09 4.00(94%) 0
法国法系平均 0.29 0.05 0.57 0.29 0.29 0.62 0.15 2.33(45%) 0.11
我国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进 行利益输送的几个经典案例
肖作平
(教授,博导,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
最近的研究意识到,基于所有权分散的Berle和 Means(1932)范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的大型公司, 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La Porta et al.(1999)范式 才是全球公司所有权结构的主导形态。的确,在大 多数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集中在控制股东手 中(Claessens et al., 2002; Faccio和Lang, 2002)。 终极控制股东能以各种方式掠夺公司财富,如利用 公司政策、为个人享受消费公司资产、以非市场价 格向与私人相关的公司转移资产、甚至欺诈或行窃 等(La porta et al., 2000)。
85.0
100.0
-
94.4
股权集 中度用前 五大股东 持股比例 之和度量
中国上市公司历年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描述统计
年份 公司数 均值 中值 最大 最小 标准差
2005
1344 0.5745 0.6952 0.9598 0.0969 0.0854
2006
1424 0.5268 0.5290
1 0.0691 0.1472
墨西哥(F) 6 5.35 4.77
3
1
2
0
4
1
4
0
4
0
3
1
0
0
2
N.A
4
57
4
N.A
4
70
1
45
2
54
0
60
注:中国——国际国家风险(等级代理);其他所有国家——LLSV来源;“E”(“F”)代表法律渊源是英国普通法系(法国民 法 体系)。
财务管理
3
中国股权结构的特点:高度集中性
股权集中度的国际比较
项目
美国
日本
德国 捷克共和国 中国
均值(%) 25.4
33.1
79.2
57.8
58.1
中位数(%) 20.9
29.7
98.5
-
58.3
标准差
16.0
13.8
31.7
17.5
15.8
最小值(%) 1.3
10.9
5.0
-
3.1
最大值(%) 87.1
中国
1
0
0
0
1
1 0.1
3
0
注:中国——中国公司法和商事通则(2000),LLSV国家——LLSV(1998)。对抗董事权是将上述2-7项权利 归结为对抗董事权,当保护在法律中时,得分为1,否则为0。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子样本国家的测量值高于或等于3 (中国的总测量值)的百分比。
财务管理
8
法律制度的比较—法律体系的比较
法律体系比较:中国和其他主要新兴市场经济
国家
司法 体系 的效 率性
法规
腐败
对抗 董事 权
一股 一票
债权人 权利
会计 标准
中国
N.A 5
2
印度(E)
8 4.17 4.58
巴基斯坦(E) 5 3.03 2.98
南非(E)
6 4.42 8.92
阿根廷(F) 6 5.35 6.02
巴西(F) 5.75 6.32 6.32
财务管理
2
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投东通常通过金字塔结构施 加控制,通过处于金字塔较高层的公司控制那些 处于金字塔低层的公司。如控制股东拥有X公司 100%的股份,X公司拥有Y公司60%的股份,Y公 司拥有Z公司25%的股份,那么控制股东对Z公司 的所有权为15%(即100%*60%*25%),通过对 X公司和Y公司的控制,控制股东对Z公司的控制 权为25%——这通常已能够对Z公司实施有效的控 制。通过指示Z公司以过高的价格从X公司购买产 品和资产,控制股东可从Z公司的其他股东手中剥 削85%(即100%-15%)的溢价。
管理者不 能进入重
组程序
债权人权利 总分
法定偿债 准备金与 资本金的
比例
英国法系平均
0.72
法国法系平均
0.26
德国法系平均
0.67
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平均 0.25
LLSV样本平均
0.49
中国
0
0.89
0.72
0.78 3.11(78%)
0.01
0.65
0.42
0.26 1.58(53%)
0.21
1.00
国家股/ 非流通股
2001 2002 2003 2004
34.75% 34.67% 31.04% 31.54%
65.25% 65.33% 68.96% 68.46%
46.20% 47.20% 47.39% 46.78%
70.80% 72.25% 73.22% 73.14%
流通股市值占GDP比重
财务管理
2007
财务20管08理
1369 1601
0.5239 0.5188
0.5216 0.5178
1 0.9789
0.0235 0.0004
0.1613 0.1633
4
中国股权结构的特点:低流动性
流通股占上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历年状况表
市公司股
本的比重只 有1/3
年份
流通股/ 非流通股 国家股/ 总股本 /总股本 总股本
5
中国股权结构的特点:流通股过于分散
• 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 大约各自占30%左右,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相对较低。
机构投资金融资产占GDP比重
财务管理
6
法律制度—债权人保护
债权人权利比较:中国和LLSV国家
国家
进入重组 有抵押债 后抵押物 权是否最 可否获取 先偿付
债权人 可否限 制重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