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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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2014年4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打造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深圳是经济大市、产业大市、人口大市,同时也是空间小市、资源小市、环境容量小市。生态资源是深圳长远发展的基础资源,生态环境是深圳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生态质量是深圳质量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深圳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抉择,对于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地位,将其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建设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美丽深圳。
——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环境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路子,将深圳打造成为绿色经济大市和低碳发展强市。
——把生态文明融入政治建设。坚持生态文明的管理理念,树立绿色政绩观,完善生态文明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把生态文明融入文化建设。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绿色价值观,增强环境自觉,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培育生态文化产业,创新生态文化产品,使生态文明成为城市文明的核心内涵之一。
——把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建设。坚持美丽深圳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政府提供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企业增强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公众践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共同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和环境代价进一步降低,城市生态空间格局逐渐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民生态文明素质全面增强,建成国家生态市。
到2020年,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深圳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格局完善、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制度健全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二、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四)突出生态优先原则。生态资源是深圳最紧缺、最珍贵、难以复制的珍稀资源。在经济发展思路上体现生态优先,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在保护中求发展,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在产业发展政策上体现生态优先,确立生态资源有价、环境容量有限、使用环境有偿的产业引导政策。在资金投入机制上体现生态优先,公共财政支出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投入,优先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需求;建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五)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实现废水、固体废物“零增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雨洪、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建成区透水性地面面积比例。加快环境园建设,稳步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大幅提高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扎实推进低碳城市试点,高水平建设深圳国际低碳城。
(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助推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
级节能环保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形成配套齐全、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三、树立生态红线观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七)严格实施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生态红线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铁线,是深圳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建设美丽深圳必须坚守的底线。在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基础上划定生态红线,实施更具刚性和约束力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稳定发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八)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约束,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空间格局。研究制定不同自然条件、发展阶段和功能类型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指引,合理确定各类空间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完善城市组团式空间结构,使人口流向、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适度集中,换取生态系统的自我繁衍、休养生息。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建立快速公交体系,形成完善的城市轨道、慢行道和绿道网络。建立生态安全网络体系,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
(九)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深圳生态资源测算成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探索编制本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将自然资源资产状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在盐田区、龙岗区以及大鹏半岛区域启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并逐步推广到全市其他区域。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依法对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者追究相关责任。
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宜居生态城市
(十)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着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数字监管、监督执法、全民爱水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探索推行河流治理、土地整备、流域开发相结合的生态治河新模式,将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茅洲河、深圳河等河流打造成为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风景线。加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和监察执法,形成全封闭防护和全天候监察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十一)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广高品质车用燃油,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鼓励营运、公务和社会车辆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面完成电厂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从严控制扬尘污染。鼓励港口建设岸电设施,远洋船舶逐步推广使用岸电和低硫燃油。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实现大气能见度明显改善和蓝天白云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