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篇一:《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笔记

对立统一律

——读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在文章的开头,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列宁首先提出问题,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问题,列宁明确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在为了说明“对立面的统一”这一辩证法的命题是哲学发展史上的先进成果,首先提到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段话。赫拉克利特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他在2400年以前就说过:“因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列宁还指出:“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他说:“一切事物自身都是矛盾的”,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又说:“在对象的本质中发现本质自身所具有的矛盾(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最后,列宁还指出亚里士多德经常在这个问题上兜圈子,徘徊动摇甚至反对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列宁批判地继承了哲学思想的先进成果,唯物地而且科学地解决了对立丽的统一问题,并把它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是辨证

的,认识也当然是辨证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根本规律,当然也是认识的根本规律。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就其内容而言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旺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就是说,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是外部世界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因此,人的认识要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就必须遵循认识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前进。列宁举出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典范。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根本方法,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经过分析。马克思指出商品有两重性,即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由此又分析出矛盾具有两重性,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从而形成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这就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矛盾的萌芽。接着马克思又分析了价值形态的矛盾运动,指出由于劳动力成

为商品,于是货币转化为资本。最后,马克思揭示了资本的内部矛盾。从而揭露了资本家剥削的秘密——占有剩余价值;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的矛盾,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所以,列宁说:“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列宁以马克思为例告诉我们,要想获得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就必须把对立统一规律“当作认识的规律”。

科学发展史证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列宁首先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正确性,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由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普遍规

律。列宁说:“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普遍的客观世界的规律和人们认识的规律,是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因为它是以科学的发展为依据的,是为全部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列宁举了科学领域中的五个方面的例证,指出任何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都是一分为二的;在数学中是正数和负数,微分和积分的对立统一;在力学中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对立统一;在物理学中是阴电和阳电的对立统一;在化学中是原子的化合和分解的对立统一;在社会科学中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等等。这就有力地证明,整个世界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在矛盾中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运动发展的,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一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因而是最普遍的

客观规律。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既不是猜测,更不是主观臆断,而是对全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列宁在对帝国主义及其战争的综合考察中,在对当时世界各种矛盾的深刻研究中,在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斗争中,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辩证法与对立统一律。《谈谈辩证法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就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而言,它起了承先启后的重大作用。毛泽东的光辉著作《矛盾论》与邓小平“特色理论体系”都是对列宁这篇短文的继承和发展。

篇二: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的指标,而且也是俄国革命的向导;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了系统严谨的论述,全面揭示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以及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等内容,极大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形成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

列宁认为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本质。列宁还认为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面,这两个对立面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能够统一到一起的。也就是说,事物具有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的绝对性与对立面有条件的统一的相对性。在这其中,发现事物对立面间的

矛盾性并进行深入的探讨,是辩证法的实质。辩证也可以说是通过相互争辩的方式来达到对事物进行更深层次的认识的目的,并对观察这些事物所得到的认识进行证明阐释,验证认识的正确性与否。

在这里,我认为我们需要有两个观点。首先,认识是外界事物在意识中的反映。根据上面第一点所提到的辩证法的实质,事物又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认识也必然是对立统一的。认识的基本形式是判断,判断中则包含个别与一般、必然与偶然、本质与非本质的辩证关系,因此辩证法也就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只有科学史才能检验对统一的事物之间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的正确性,列宁首先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正确性,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由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普遍规律。列宁说:“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普遍的客观世界的规律和人们认识的规律,是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因为它是以科学的发展为依据的,是为全部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

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在列宁看来,对立面是同一的,也即是个别跟一般的联系。个别和一般互相依存,缺少任何一个,另一个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一般包含但不完全包含个别,个别也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这样,任何个别都能通过一般,在经过或长或短的联系之后和另一个个别联系到

一起,这就是社会间事物的联系。而自然科学界也具有这个从个别向一般转变、偶然向必然转变、对立面的过渡、转换、相互联系的性质。

认可了对立面的同一,就是认可一切事物都是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而这种对立矛盾的倾向,在发展的过程的不断斗争中,它们的对立关系却渐渐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统一。虽然列宁认为事物的对立面是矛盾而又统一的,但并不是一直都是如此。矛盾性是绝对存在的,互相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存在于每一个时间地点,不会消失,但对立面的统一却不然。如同物理学中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一样,虽然对立面的矛盾是绝对的,但对立面的统一却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一种存在情况。而这点,也正是客观的辩证法和主观的唯心主义发生分歧的原因所在。客观辩证法认为相对和绝对的差别是相对的,相对中蕴含着绝对,但主观主义和诡辩论却不认可这种观点,相反,主观主义和诡辩论信奉事物的属性是相对的,即相对的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其实,这点,在我以为,这种排斥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绝对,就是主观主义绝对性地认为相对性才是真切存在的,排斥绝对性的存在。就像矛与盾的故事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则何如?” 主观主义否认绝对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绝对。

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都普遍存在着辩证法。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是有重大缺陷的,这种主义一般存在于自然界,而不能看到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思维本身也具有辩证法的本质特性。因为他们未能看到认识本身是不断发展、不断地去观察客观存在、不断地去接近

客观存在,主观和客观无限趋近的过程。在辨证唯物主义者看来,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者

是将认识的某一方面无限夸大,以致于到了脱离物质现实的程度,绝对神话了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从这种意义上说,唯心主义者都是和尚或者尼姑。因为他们都无一例外地迷信客观事物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特性,而看不到它另一对立的方面或特征。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相对于辩证法来说,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存在着弊端。列宁明确提出辩证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内容是永远增加着的。他说:“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说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辩证法的认识是全面的,包含无数源于现实且又能对现实反过来起到促进作用的成分,具有丰富无比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却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不能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换言之,与现实却是脱离了开来。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否认哲学唯心主义,而辩证唯物主义则认可了哲学唯心主义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其是经过了人的无限复杂的推理演变后,片面的、夸大的、脱离了物质与自然、神话了的僧侣主义。列宁把僧侣主义,即唯心主义,更确切的说是哲学唯心主义,比作一朵不能结出果实的花,但却生长在人类历史这棵活树上,说明它是有

认识论的根源的。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的某一成分、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无限夸大而产生的,原文为:“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独立的完整的直线”。更形象地说,是由于把认识曲线上的某一片断单独拿出来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而产生的。因此,唯心主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扭曲,但不能否认,它确实是有认识论的根源的。

列宁在文中也给出了一般辩证法的阐述方法,即是从社会中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事物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来揭示出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者这些矛盾的萌芽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看到在所有这些事物中都能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也表明辩证法本来就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阅读《谈谈辩证法问题》这本著作,对于我们了解唯物辩证法,看待事物的矛盾性,善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端正思想认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篇三:列宁《谈谈辩证法心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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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列宁认为,对于客观事物分为矛盾对立和联系统一的两部分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

这个科学的命题可以由科学的经验事实来予以证明。他列举了客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典型例证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

列宁指出,所谓对立面的统一,就是说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精神领域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既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反对的倾向,又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和谐的特征。客观事物内部和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既对立又统一的特性。

针对哲学界对于发展(进化)的两种不同认识,列宁阐述了他的认识。他指出,一种认识认为发展只有量的积累和变化,只是量的增加或者减少。另一种认识认为,发展(进化)是由客观存在的矛盾对立统一的运动驱动的。旧东西的死亡和新事物的诞生就充分说明了事物的发展不仅会表现出量的增加或者减少,而且还呈现出质的规定性。

客观事物的统一是需要前提条件的、短暂的、特殊的;而客观事物的对立是无条件的、永恒的、一般的。换句话说,客观事物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而客观事物的运动却是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一般现象,即商品交换现象。商品交换现象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的萌芽。

科学的辩证法就应该像马克思一样从最简单、最一般、最本源的东西开始。因为最简单、最本源的个别会折射出一般,即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的具体不一的个别叠加抽象的结果就是一般;一般具体反映在每一个个别之中。个别和个别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个别总是一般的一部分,因而不能完全反应一般。由此可见,现象(个别)和本质(一般)是又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的。

所以,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都普遍存在着辩证法。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一运动的、联系的、全面的辩证法规律并没有被包括普列汉诺夫在内的(列宁以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所发现。

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仅仅停留在自然界,而不能看到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思维本身也具有辩证法的本质特性。因为他们未能看到认识本身是不断发展、不断地去观察客观存在、不断地去接近客观存在,主观和客观无限趋近的过程。

在辨证唯物主义者看来,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者是将认识的某一方面无限夸大,以致于到了脱离物质现实的程度,绝对神话了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从这种意义上说,唯心主义者都是和尚或者尼姑。因为他们都无一例外地迷信客观事物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特性,而看不到它另一对立的方面或特征。

同时,列宁指出,也必须承认哲学唯心主义的历史作用,正是哲学唯心主义的认识活动使唯物主义者认识到了通往辨证认识客观事物对立与统一两个方面的正确道路。

因为人的认识活动从宏观总体上看,是曲折前进和螺旋上升的。可是具体到每一微观的细小方面,却又是直线可分的。认识活动的这种总体是曲线,具体是直线的特征很容易诱导人们走上僧侣式的绝对、片面、静止之歧路。

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本源是思维的刻板僵化、直线片面。列宁打比

方说,如果说唯心主义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那么这朵花也是结在人类认识之树上的。这一句话真切地反映了列宁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哲学唯心主义作为人类认识史上的一种现象,具有某种存在的必然性,为唯物主义辩证认识论的出现做了必要的铺垫。唯物主义正是在扬弃形而上学认识论的基础上发现了科学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辨证法。

在形式逻辑里,人们只承认一般只是一般,个别只是个别;偶然就是偶然,必然就是必然;现象就是现象,本质就是本质。形式逻辑不承认一般与个别的联系和转换,也不承认偶然与必然的转换,也不承认现象与本质的联系和转换。形式逻辑只承认上述概念或范畴的对立而否认它们之间的同一。

我们来看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方面。我认为本质一定存在于现象之中,也就是说离开现象的本质是不存在的,离开现象的本质也是不存在的,但现象一定不会都是本质。由于事物总是处于变化和运动中的,所以在一个事物的运动过程中决定事物本质(同时也是现象的一个部分)的因素也是会变化的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整体的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列宁谈到辨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认识。因为辩证法是对客

观事实和客观真理的正确反映,由于客观事实和客观真理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在方面的数目上也是永远增加着的,所以对它们的正确反映当然也必然是活生生的和多方面的。在认识事物的变化及其本质方面,形而上学的方法论以及形式逻辑的局限性就非常明显。所以列宁说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人们在处理日常的一些简单的事情、一些变化较慢以及比较稳定的事情时,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和形式逻辑还是可以接近于事物自身性质的。比如,我们每天的作息时间的安排和日常工作计划和执行等。但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复杂的事情、一些变化较快的事情以及一些不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发生等)事情。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形而上学和形式逻辑的方法就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甚至会给人们帮倒忙。比如,人们在处理像去年下半年出现的国际金融危机这样的事情,就不能按照形而上学的方法和形式逻辑的方法来处理,而必须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处理。

如果人们按照形而上学和形式逻辑的方法来处理这次经济危机,那就会比较简单。首先是要找出造成这次经济危机的表面原因——美国的次级债;其次,给已经出现重大问题的美国参与次级债的金融机构注资或核销坏账;第三,让一部分金融机构破产。问题是这样简单的措施能够解决这样复杂和快速演变的问题吗?经过近一年的时间,由次级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不但没有消除,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在解决这次金融危机问题上,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采用的方法过于简单和基于表象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像他们这样采用的头疼医疼、脚疼医脚的办法,如果处理简单的经济问题或许能够奏效,但处理像这样一次经过多年积累所造成的复杂的经济问题就完全无能为力了。

最近,由于欧盟组织没有用正确的方法预计到危机对他们的影响,也遭受到沉重的打击,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如果人们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首先,要用唯物辨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详细分析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个种因素,并最终找到其最根本的原因,包括形成这次危机的初始原因以及演化的方式(这个原因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并且这些方面的因素还在继续增加着);其次,要在上述原因正确分析的基础上对这次危机的未来演化方向和发展趋势有一个非常清晰和正确的判断(影响这个趋势的方面仍然是多方面的和多层次的);第三,在上面分析的基础上要及时制订出解决这次危机的措施和执行这些措施的方法和步骤;第四,要认真总结这次危机的历史教训,为人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警示。

目前全世界都在关注这次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问题,世界各国领导人也开始集体研究和重视这个问题,并在全球的发展角度和国家利益的多个角度上开始思考这个复杂的、世界性的问题,并开始采取前所未有的一致的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这次危机可以使人们再一

次看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论的重要性,我们将拭目以待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

[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überschwengliches(狄慈根)[305]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唯心主义就是僧侣主义。这是对的。但(“更确切些”和“除此而外”)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无限复杂的(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

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引到僧侣主义那里去(在那里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就会把它巩固起来)。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而僧侣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当然有认识论的根源,它不是没有根基的,它无疑是一朵无实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树上的一朵无实花。]

列宁在最后的两个自然段里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评价来进行比较的角度阐述了唯心主义的实质,对于我

们理解什么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和什么是哲学唯心主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些话是相当具有启发性的。

列宁的话使我深刻地领悟到哲学唯心主义的认识来源与辨证唯物主义的来源是一样的,即被列宁形象地描述为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之树。但哲学唯心主义却犯了一个大的错误,这个错误的实质就是它把来自于正确认识源泉的部分性质主观地认定为全部,它把来自于正确认识源泉的某一属性主观片面地夸大了,从而使自己的认识偏离了客观事物自身。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所犯的错误则在于它只看到

了事物的静止的一面或只承认事物的简单机械运动,完全没有看到或否认事物的复杂变化、转换和普遍联系的一面,从而使自己也远离了客观事实。唯物辩证法之所以成为人类惟一正确认识事物、事物运动及其规律的方法,就是因为它始终要求与客观事物、事物运动及其规律保持一致性,它要求人们主观的反映永远要服从于客观事实。虽然这样做会使人们认识的路线曲折一些和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可能需要反复多次或需要很长的时间),即使这些正确的认识甚至会暂时不符合人们的主观想象和主观愿望和短期的利益,也要按照事物自身的性质来如实地反映它,辨证唯物主义的革命性也就在于此。

学习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使用价值。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鼓励措施和法律责任

目录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四章鼓励措施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五章法律责任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四章鼓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释义】本条是对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的规定。 一、对违法者给予处罚,是维护法律权威性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光有处罚使人们总是被动地执行法律是不够的,还应当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许多法律中都有关于表彰奖励制度的规定。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可以引导人们更好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也能促进法律的实施,也是维护法律权威性的一种有效手段。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是我国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表彰和奖励是指对于某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予以公开的表扬、奖赏和鼓励,包括精神上的表彰和物质上的奖励。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奖励制度具体包括发明奖励制度、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制度等。本条规定了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表彰和奖励的主体、范围、条件和对象。按照本条规定,表彰和奖励的主体是人民政府,即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和奖励的范围是在清洁生产工作范围内,包括清洁生产的推行工作和清洁生产的实施工作。表彰和奖励的条件是要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的成绩。表彰和奖励的对象包括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等;也包括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包括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人员、从事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清洁生产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等。 三、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法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上的奖励,如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晋升工资等;另一类是精神上的表彰,如授予光荣称号、通报嘉奖等。 第三十三条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释义】本条是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以及有关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扶持的规定。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题(参考答案)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题(参考答案)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题2分,共计20道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4.贯穿在清洁生产概念中的基本要素是污染预防。 5.清洁生产最重要的特征: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 6.清洁生产的目标(核心)是: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7.实施清洁生产体现了四个方面的原则:减量化原则、资源化原则、再利用原则、无害化原则。 8.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是实施清洁生产战略的核心。 9.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10.实施清洁生产最基本的方法和手段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1.清洁生产审核是对企业现在的和计划进行的工业生产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是组织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在实施预防污染分析和评

估的过程中,制定并实施减少能源、水、原材料使用,消除或减少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有毒物质的使用,减少各种废物排放及其毒性的方案。 12.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思路:3W: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where);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why);提出方案以减少或消除废物(how)。 13.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包括的阶段有:筹划和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七个阶段,其中预评估、评估两个阶段的工作量最大。 14.根据生产过程,对废弃物的原因分析一般从:原辅材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弃物、管理、员工八个方面进行,对这八个方面进行分析的目的就是不漏过任何一个清洁生产的机会。 15.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过程中,应贯彻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方针。 16.清洁生产审核结论要以定量数据为依据。 17.清洁生产审核要分析生产过程中的物流、能源流和废物流,需要做好四个平衡:物料平衡、能源平衡、水平衡、污染因子平衡。 18.需要投资较高、技术性较强、投资期较长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案叫中/高费方案;只需少量投资或不投资、技术性不强、很容易在短期得到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所确定的方案为无/低费方案。 19.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产生的最佳可行方案是指该投资方案在技术上先进适用、在经济上合理有利、又能保护环境的最优方案。 20.持续清洁生产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新的清洁生产计划。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笔记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笔记 篇一:自然辩证法读书笔记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读书笔记 《马恩选集》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智慧结晶,也是无产阶级革命和获得解放的指导思想。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的一员有必要认真研读《马恩选集》,一方面以获得扎实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指导我们更好地生活。《自然辩证法》是《马恩选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恩格斯思想智慧的代表。《自然辩证法》一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对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该书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理论上,更重要的是它的实践意义。而我从中受益最多的也是一种从理论提升出方法论的思想,这种务实的精神、实践的品格将使我受益终身。 结合文本和相关资料,联系大二上学期我们班去杨柳青庄园的学习交流感想,我的收获将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意图探讨、文本回顾、理论意义、实践感想,最后一部分是行文重点。 一:意图探讨 俄国十月革命成功之后,俄共中央派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院长梁赞诺夫前往柏林组织马克思和恩格斯遗稿的照相复制工作,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里,梁赞诺夫发现了恩格斯一部分由四束手稿组成的未完成著作,内容是关于自然界、自然科学的哲学论述,没有总标题,写作年代大致在1873至1883年间,这部《1873—1883年自然哲学手

稿》就是日后广为人知的《自然辩证法》。由于恩格斯《1873—1883年自然哲学手稿》的未完成性质,这部著作的理论目的向来引起争论,并且因此导致不同编辑者为手稿选取了不同的名称。 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然辩证法》目的在于表述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种则认为在于根据自然科学理论阐明作为自然社会和思维普遍规律的辩证法。凯德洛夫在他的《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恩格斯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自然辩证法》设想为对他那个时代的全部自然科学成果的一种总结,”我认为,这正是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一书的主题意图。在《反杜林论》序言里,恩格斯实际上已经非常明确地阐述了他写作《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意图,即“系统地并且在每个领域中都来完成”。从自然界中找出辩证法的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的工作,并且在做这件工作之前,“不言而喻,在我对数学和自然科学作概括叙述时,我在细节上也确信那种对我来说在总的方面已没有任何怀疑的东西,这就是:在自然界,同样的辩证法的运动规律在无数错综复杂的变化中发生作用??这些规律最初是由黑格尔全面地,可是以神秘的形式阐发的,而剥去它们的神秘形式,并从它们的全部单独性和普遍性上把它们清楚地表达出来,这就是我们的目的。 自然辩证法应该是用辩证的观点去探讨自然发展的规律,自然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我们要用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看问题,遵循自然规律,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谈谈辩证法问题--原文

谈谈辩证法问题 列宁编者:列宁在提出了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光辉思想中,认为在认识过程中,从最简单的东西开始,具体分析事物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种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认识中的任何一个简单命题,都包含着辩证法的一切要素,因而认识过程中存在着个别与一般的辩证关系。同时,认识又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辩证发展过程。坚持辩证法和认识论一致的观点,无疑具有极其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谈谈辩证法问题(1915年) 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参看拉萨尔的《赫拉克利特》一书第3篇(《论认识》)开头所引的斐洛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一段活①),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问题的(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形而上学》中经常为此绞尽脑汁,并跟赫拉克利特即跟赫拉克利特的思想作斗争②)。 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对于辩证法的这一方面,通常(例如在普列汉诺夫那里)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对立面的同一被当作实例的总和“例如种子”;“例如原始共产主义”。恩格斯也这样做过。但这是“为了通俗化”……,而不是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 在数学中,+和-,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正电和负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对立面的同一(它们的“统一”,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虽然同一和统一这两个术语的差别在这里并不特别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二者都是正确的),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按第一种运动观点,自己运动,它的动力、它的泉源、它的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按第二种观点,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 第一种观点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第二种观点是活生生的。只有第二种观点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 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注意:顺便说一下,主观主义(怀疑论44和诡辩论等等)和辩证法的区别在于: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说来,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体会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的体会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诡辩论的总结,也是对他在《辩证法的要素》一文中所提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的进一步说明和发挥。文中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阐述了形而上学发展观与辩证的发展观的根本对立,说明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列宁的哲学思想建立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分析和批判基础上,黑格尔在论述辩证法时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它只反映出认识过程的特点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论述结构表现出来的封闭的圆圈。但是却没有反映出辩证法是开放的系统。 列宁明确提出辩证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内容是永远增加着的。我们说,看到了唯物与唯心对立性质的确立,而没有看到其同一性质,是形而上学式的观点;把握了唯物论与辩证法之间的同一性而忽视两者的对立性,则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理性辩证法,是把哲学研究的对象由事物转变为事物的本质,把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而不是停留在事物的具体矛盾中。在知性辩证法看来,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在辩证法内部则是同一的,没有矛盾的。理性辩证法认为,本质内部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法的实质。因此,在辩证法内部也同样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 列宁的发展观,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停留在运动的表面形式上,它只有量变,没有质变,只有重复,没有转化,因此这种发展观具有片面性。第二种观点深入到运动的本质中,把握了自己运动的源泉,把握了变化的本质是飞跃和质变。这两种观点分别处在不同的认识层次上。它们二者之间属于形式和本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当前学术界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这种观点确实有其合理性。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有矛盾的存在就肯定既有统一又有斗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是绝对的,不能只强调斗争的绝对性;斗争是绝对的、贯穿始终的,只是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能因为其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而否定其本质的绝对性。那么,对于同一性做这样的理解和说明,从而认为同一性是绝的也未尝不可啊。可见,作为同一相对性前提,也可以构成斗争绝对性的前提,而作为斗争绝对性的前提也适用于证明同一绝对性。这种观点和列宁的观点并不矛盾,单纯的只看这两种观点似乎是相对立的,但任何一种观点的提出,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立场,这里,两种观点的出发点和立场是不一样的。列宁说“统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是从将两者区别开的角度来说的,将两者表现更加突出的特性提出来加以比较,显然斗争的绝对性较相对性更能体现其特征,而统一的相对性较绝对性则表现得更为突出。 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必须搞清相对和绝对的关系。列宁就这两者的关系作了说明。 “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的差别也是相对的”这句话体现了两层意思:一是相对和绝对是有差别的。“相对”一般指有条件的、特殊的、暂时的等等,如: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暂时的静止状态、矛盾的特殊性、同一性都指事物的相对性的方面;“绝对”一般指无条件的、普遍的、永恒的等等,如:矛盾的斗争性、普遍性。相对和绝对反映事物性质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之间是有差别的。

读书心得谈谈辩证法问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读书心得谈谈辩证法问题 篇一:《谈谈辩证法问题》读书笔记 对立统一律 ——读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在文章的开头,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列宁首先提出问题,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问题,列宁明确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 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在为了说明“对立面的统一”这一辩证法的命题是哲学发展史上的先进成果,首先提到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段话。赫拉克利特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他在2400年以前就说过:“因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列宁还指出:“黑格尔也正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他说:“一切事物自身都是矛盾的”,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

命力的根源”,又说:“在对象的本质中发现本质自身所具有的矛盾(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最后,列宁还指出亚里士多德经常在这个问题上兜圈子,徘徊动摇甚至反对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列宁批判地继承了哲学思想的先进成果,唯物地而且科学地解决了对立丽的统一问题,并把它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是辨证的,认识也当然是辨证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根本规律,当然也是认识的根本规律。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就其内容而言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旺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就是说,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是外部世界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因此,人的认识要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就必须遵循认识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前进。列宁举出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典范。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

(完整版)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有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的指标,而且也是俄国革命的向导;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了系统严谨的论述,全面揭示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以及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等内容,极大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形成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 列宁认为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本质。列宁还认为自然界中的所有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面,这两个对立面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能够统一到一起的。也就是说,事物具有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的绝对性与对立面有条件的统一的相对性。在这其中,发现事物对立面间的矛盾性并进行深入的探讨,是辩证法的实质。辩证也可以说是通过相互争辩的方式来达到对事物进行更深层次的认识的目的,并对观察这些事物所得到的认识进行证明阐释,验证认识的正确性与否。 在这里,我认为我们需要有两个观点。首先,认识是外界事物在意识中的反映。根据上面第一点所提到的辩证法的实质,事物又是对立面的统一,因此认识也必然是对立统一的。认识的基本形式是判断,判断中则包含个别与一般、必然与偶然、本质与非本质的辩证关系,因此辩证法也就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只有科学史才能检验对统一的事物之间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的正确性,列宁首先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正确性,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由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普遍规律。列宁说:“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普遍的客观世界的规律和人们认识的规律,是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是因为它是以科学的发展为依据的,是为全部科学发展史所证明了的. 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在列宁看来,对立面是同一的,也即是个别跟一般的联系。个别和一般互相依存,缺少任何一个,另一个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一般包含但不完全包含个别,个别也不能完全被包括在一般之中。这样,任何个别都能通过一般,在经过或长或短的联系之后和另一个个别联系到一起,这就是社会间事物的联系。而自然科学界也具有这个从个别向一般转变、偶然向必然转变、对立面的过渡、转换、相互联系的性质。 认可了对立面的同一,就是认可一切事物都是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而这种对立矛盾的倾向,在发展的过程的不断斗争中,它们的对立关系却渐渐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统一。虽然列宁认为事物的对立面是矛盾而又统一的,但并不是一直都是如此。矛盾性是绝对存在的,互相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存在于每一个时间地点,不会消失,但对立面的统一却不然。如同物理学中的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一样,虽然对立面的矛盾是绝对的,但对立面的统一却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一种存在情况。而这点,也正是客观的辩证法和主观的唯心主义发生分歧的原因所在。客观辩证法认为相对和绝对的差别是相对的,相对中蕴含着绝对,但主观主义和诡辩论却不认可这种观点,相反,主观主义和诡辩论信奉事物的属性是相对的,即相对的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其实,这点,在我以为,这种排斥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绝对,就是主观主义绝对性地认为相对性才是真切存在的,排斥绝对性的存在。就像矛与盾的故事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则何如?”主观主义否认绝对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绝对。 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都普遍存在着辩证法。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是有重大缺陷的,这种主义一般存在于自然界,而不能看到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思维本身也具有辩证法的本质特性。因为他们未能看到认识本身是不断发展、不断地去观察客观存在、不断地去接近客观存在,主观和客观无限趋近的过程。在辨证唯物主义者看来,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者

读《谈谈辩证法的问题》有感(张怡航原创)

读《谈谈辩证法的问题》有感(张怡航原创)近日读了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领悟到了很多东西,同时也有几处疑问。谈谈读后的感想,就让我先从列宁当时的写作背景说起。 1914年前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同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国际社会各种矛盾空前尖锐化,无产阶级正处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面临许多新问题。第二国际大多数党背叛《巴尔塞宣言》,堕落成为支持本国政府进行帝国主义战争的沙文主义的党。一些第二国际的领导人为了替自己政治的堕落辩解,用诡辩冒充唯物辩证法,抹煞帝国主义战争的性质,欺骗工人参加战争为帝国主义卖命。 列宁为了从理论上评判和揭露第二国际社会沙文主义的诡 辩论及其思维方法,阅读了大量有关辩证法的著作,并且做了大量笔记。这些笔记整理汇编后以《哲学笔记》为书名出版。《谈谈辩证法问题》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是列宁在瑞士侨居期间写作的一篇笔记式的短文,完成于1915年。篇幅不大,但内容比较丰富、思想比较深刻,是带有提纲性的文章。它言简意赅地表述了列宁对于辩证法的实质和认识过程的辩证法问题进行哲学思 考的成果。列宁在这一时期致力于辩证法的研究,不仅是为了解决当时革命斗争所面临的迫切的理论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也是为了深化和发展唯物主义辩证法这门科学。

本文主要阐释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对立面的统一。文中原话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辩证法之所以成为辩证法,其最主要的特征或实质实在对立同一中把握对立面,即发现矛盾、研究矛盾、把握矛盾。列宁所提到的关于客观事物对立统一的特性,毛泽东在后来的《矛盾论》中也多次引用过。 第二,阐释了发展的两种观点,并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做出评价。第一种,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这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也叫庸俗进化论。第一种观点的动因、泉源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是只有量变没有质变的平滑的进化过程,这是对发展的窒息。因此列宁认为这是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第一种和第二种发展观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性。第二种观点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发展观。列宁认为这种观点是活生生的,提供了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也就是说,事物的对立面的渗透、贯穿、转化、统一等都是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是一刻不停、永不止境地变化的,事物也因此而时时刻刻地变化着、发展着,因此说第二种关于发展的观点是动态的,“活生生”的。

环保答题答案及解释

题库排序不同,请自行查询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 单位和居民 B. 社会团体 C. 政府机关 解释:《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 A. 刑事责任 B. 侵权责任 C. 法律义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第一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A. 允许 B. 可以少量 C. 禁止 解释:《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 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A. 所在单位 B. 上级单位 C. 人民政府 解释:《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回用。 A. 销售系统 B. 生产系统 C. 储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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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 培训资料

一、概述 (一)清洁生产 A.199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定义 即:清洁生产指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期增加生态效率并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①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②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③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这个定义用文字表述: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对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持续运用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以增加生态效率,并降低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B.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定义 即“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我国的这个定义,科学地概括了清洁生产的全部内涵,把清洁生产的目的、内容、措施都作了具体明确的阐述。 2.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的内容,可归纳为“三清一控制”,即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产品,以及贯穿于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1)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是指在产品生产中能被充分利用而极少产生废物和污染的原材料和能源。为此:①少用或不用有毒、有害及稀缺原料,选用品位高的较纯洁的原材料;②常规能源的清洁利用,如何用清洁煤技术,逐步提高液体燃料、天然气的使用比例;③新能源的开发,如太阳能、生物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④各种节能技术和措施等,如在能耗大的化工行业采用热电联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 (2)清洁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就是物料加工和转换的过程,清洁的生产

《谈谈辩证法的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写于1915年,1925年首次发表在《布尔什维克》杂志第5、6期合刊上,后编入《哲学笔记》。这是列宁对1914—1915年研究哲学问题的总结,虽然全文只有三千多字,却是是寓意深刻、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标志着列宁的哲学思想从形而上学的认识水平进到辩证法的认识水平。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诡辩论的总结,也是对他在《辩证法的要素》一文中所提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的进一步说明和发挥。文章把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进行了充分的论述,强调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根本规律,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文中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阐述了形而上学发展观与辩证的发展观的根本对立,说明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着重阐述了认识的辩证法,分析了绝对和相对、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等哲学范畴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提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著名论断。这篇论文是列宁研究辩证法问题取得的理论成果的突出表现。它补充和深化了《辩证法的要素》一文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九十年后再读这篇文章,我们理当从更全面的哲学史角度来认识其的意义和思想内涵。由唯物论发展到知性辩证法、乃至于理性辩证法,是世界观哲学的认识发展经历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这是哲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唯物论发展为辩证法,是世界观哲学认识水平的历史进步,这个进步是思想的飞跃,标志着哲学思想走向成熟,这种成熟使人达到辩证法的自觉。列宁的认识发展,正也经过了这样的过程,但又有所区别。 列宁的哲学思想建立在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分析和批判基础上,黑格尔在论述辩证法时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它只反映出认识过程的特点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论述结构表现出来的封闭的圆圈。但是却没有反映出辩证法是开放的系统。列宁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提到: “不论是黑格尔(见《逻辑学》),不论是自然科学中现代的“认识论者”、折中主义者、黑格尔主义的敌人(他不懂黑格尔主义!)保尔?福尔克曼(参看他的《认识论原理》第……页304)都把认识看作一串圆圈。” 列宁明确提出辩证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内容是永远增加着的。他说: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的整个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说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我们说,看到了唯物与唯心对立性质的确立,而没有看到其同一性质,是形而上学式的观点;把握了唯物论与辩证法之间的同一性而忽视两者的对立性,则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理性辩证法,是把哲学研究的对象由事物转变为事物的本质,把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而不是停留在事物的具体矛盾中。在知性辩证法看来,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在辩证法内部则是同一的,没有矛盾的。理性辩证法认为,本质内部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法的实质。因此,在辩证法内部也同样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 对比来看,唯物主义的认识过程是封闭的圆圈,它具有极限,即起点和终点;辩证法的特点是开放的系统:它的范畴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和完善,这两者的特点恰恰是相互矛盾的。这也正构成了科学认识论的理论体系具有的特点:由相互矛盾的两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 列宁的思想体系是从理性辩证法高度把握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以及逻辑学三者的同一关系,通过这篇文章和其他类似著作,可以确实的说列宁对于辩证法的认识深度已经上升到理性辩证法的高度。

名词解释

1.三同时制度 是指一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有关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关于全国范围内对污水、废气、固体污染物、噪声、放射性物等各类污染物的各种污染因子,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及有关排污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等基本原则规定的总称。 4.新五项环境管理制度(1989)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物集中控制、限期治理。 5.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一种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污染物排放去向等的一项具有法律含义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排故污染物的开发、建设活动均需由经营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能排污。 7.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 8.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是指在不减轻污染源单位防治责任的前提下,将同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集中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9.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是以污染源的系统分析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地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物、污染源、污染区域采取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措施。 10.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环境科学的工具、手段。 广义上:为了追踪污染物种类、浓度的变化在一定时期内对污染进行重复测定。 狭义上:为了判断是否达到标准或评价环境管理和控制环境系统的效果,对污染物进行定期测定。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11.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目标的定量化体现,是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法律依据,也是衡量环境管理工作最简单、最明了、最准确的量化标准。 12.环境监察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

《谈谈辩证法问题》浅谈 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列宁同志开篇便指出辩证法的实质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然后就唯物辩证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篇文章大概讲了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面的同一,是承认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正确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着重于认识“自己”运动的源泉上。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第二,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列宁指出,马克思的方法既符合事物的辩证法,也符合人的认识的辩证性质,既是客观辩证法,又是主观辩证法。列宁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认识辩证法是事物客观辩证法的观念形态,所以,认识论所揭示的认识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一致的;辩证法既是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客观辩证法,又是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主观辩证法。因此,“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第三,认识过程是近似于一串圆圈或螺旋的曲线。列宁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认识圆圈的思想,并以此概括说明哲学发展的辩证性质。 第四,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从认识的结构上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的某一成分无限夸大而产生的;就认识过程说,唯心主义是由于把认识曲线上的某一片断变成独立完整的直线而产生的。唯心主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歪曲反映,在阶级社会里,它适应了反动统治阶级的需要。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违背,所以,它们歪曲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用唯心主义为其利益和地位作辩护,为其政权和社会制度作论证。 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我认为列宁在这里已经明确地指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内部存在着矛盾双方

环境学名词解释

环境学名词解释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名词解释温室效应:是指是太阳短短波辐射可以透过大气射入地面,而地面增暖后放出的长波辐射却被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物质所吸收,从而产生大气变暖的效应。 反渗透:一种以压力差为推动力,从溶液中分离出溶剂的膜分离操作 持久性有机(POPs):指人类合成的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通过生物食物链(网)累积、并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化学物质。 环境系统:地球表面各种环境要素或环境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 黄道面: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轨道平面,与地球赤道面交角为23度26分。 水环境:地球上分布的各种水体以及其密切相连的诸多环境要素如河床、海岸、植被、土壤等。 富营养化:水体在外界条件的影响下,由于营养盐类不断积聚,引起水体内部物理、化学性状不断改变,水体生态系统发生相应的演替,并由生物生产力低的状态逐步向生物生产力高的状态过渡的现象。 TOC:总有机碳,用以表示水体中全部有机物的含碳量 酸雨:PH值小于的大气降水(雨、雪或雾、露、) 热岛效应:一个地区的气温高于周围地区的现象 过滤式除尘器:利用多孔过滤介质分离捕集气体中固体或液体粒子的净化装置。 环境: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

莫霍面:地壳下部与地幔分界的面 分贝:是声源功率与基准声功率比值的对数乘以10的数值,用来度量噪声的无量纲单位 BOD:生化需氧量,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使水体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氧化,在一定时间内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数量。 分解者:各种微生物,也包括某些以有机碎屑为食物的动物。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生态平衡: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系统内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平衡,也就是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状态 氧垂曲线:在河流受到大量有机物污染时,由于有机物这种氧化分解作用,水体溶解氧发生变化,随着污染源到河流下游一定距离内,溶解氧由高到低,再到原来溶解氧水平,可绘制成一条溶解氧下降曲线,称之为氧垂曲线。 光化学烟雾: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NOx等一次污染物,在阳光作用下发生光学反应,生成臭氧、醛类、酮类、过氧乙酸硝酸酯(PAN)等二次污染物。这类光化学反应的反应物(一次污染物)与生成物(二次污染物)形成的特殊混合物 COD: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的氧量,以每升水消耗氧的毫克数表示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教学大纲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114013) 一、课程说明 (一)课程名称: 中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 英文:Original Marxist Philosophy (二)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本) (三)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四)课程性质与任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门基础课程,读懂读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留下的哲学原著,是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安身立命的基础。只有学习经典原著,从中提炼出思想观点,才能懂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马克思哲学的性质、意义,特别是把握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在人类思想史中的重要意义,要求掌握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成果、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及其当代意义。 (五)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阅读原著的能力,通过对原文的研读,加深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尤其是增进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的把握,增强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在今后的实践中进行理论创新奠定学养基础,坚定学生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六)先修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七)学时、学分数:32学时,2学分 (八)教学方式及设施要求:以课堂讲授教学为主,采用复式立体教学法、问题教学法等现代教学方法,适当配以研读和讨论,依据当代大学生的实际,引导学生“读”、“析”、“议”相结合,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九)考核方式与要求:开卷考查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课时分配表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

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 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环保答题答案及解释

题库排序不同,请自行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 单位和居民 B. 社会团体 C. 政府机关 解释:《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 A. 刑事责任 B. 侵权责任 C. 法律义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第一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A. 允许 B. 可以少量 C. 禁止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A. 所在单位 B. 上级单位 C. 人民政府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内回用。 A. 销售系统 B. 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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