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婚后收益如何认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如何认定

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本身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那么,投资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则属于个人财产。问题是,如何区分投资收益与自然增值呢?

投资收益,是指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对该财产付出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相关的行为而获得的收益。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所有人在此一状态的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的作用。即此过程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人为因素对财产价值产生的影响,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控制。

举例一,张三婚前一直炒股,结婚登记时账户市值20万元,婚后张三一直关注股市走势,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账面市值为40万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张三婚前购买的股票,由于婚后不断买进和卖出的行为是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和智力劳动,离婚时的增值收益属于主动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二,张三婚前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铺,结婚后男方只是单纯的持有该套房子且未做任何经营、租售等,几年后随着市场经济房价上涨,该套房子如出售市值约在200万元左右,若此时夫妻双方离婚,该套房子包括按市场价增值部分应全都归张三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张三为做生意而出售了该套房子筹集资金,在做生意期间因经营良好而赚到100万元,此后夫妻双方离婚的,此投资经营增值的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或房产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和经营,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任何行为的经营、管理和操作,也没有人为因素和资本运作成分,离婚时的账面增值部分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