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把字句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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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题目:《红楼梦》把字句研究
专业班级:汉语言
一、前言部分
(一)研究目的与相关概念
现在基本上认为《红楼梦》是由曹雪芹(约1715—约1763)及高鹗创作的一部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120回(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则由高鹗补上)。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河北唐山。而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一字云士,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红楼梦》本名《石头记》,说是无才补天的顽石在人世间的传记,这块顽石幻化为贾宝玉,他经历了“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爱情婚姻悲剧,目睹了“金陵十二钗”等女儿的悲惨人生,体验了贵族家庭由盛而衰的巨变,从而对人生和尘世有了独特的感悟。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几乎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也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有极大地研究价值。
从整个汉语发展史来看,近代汉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这不仅因为它承上启下,而且因为从7世纪初到18世纪中,中国的社会发生了重要的变动,这就使得这一时期的汉语发展迅速,变化纷繁。研究近代汉语,不但可以使我们对汉语发展变化的规律有更多的了解,而且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语言发展变化的普遍性规律,从而对普通语言学的研究作出贡献。毫无疑问,我们必须明白的是要读懂先秦两汉的文献资料,就必须懂得古代汉语;要读懂现代中国的文献资料,就必须懂得现代汉语;同样,要读懂唐宋直至清初的接近口语的文献资料,就必须懂得近代汉语。为此,我们必然要对近代汉语做一个较为详细的研究。
而《红楼梦》处于有古代汉语向现代汉语转变的近代汉语阶段,本质上说拥有了所有近代语言发展的特点。再加上《红楼梦》基本是以白话文的形式叙述,
其间又夹杂了文言小说的特点,可以说汇集了白话小说与文言小说的双重特点的小说,如能全面地掌握《红楼梦》的语言特色,对于近代汉语的语法现象的研究也是有极大促进作用的。另外由于《红楼梦》作者的不同,使其语言也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点,这就使得系统了解其语言表现形式变得越来越重要,也使其具有了更大的研究价值。
把字句是汉语中一种比较有特色的句法结构形式,因而也是语法界研究的重点。虽然说对于把字句的研究,也可追溯到1924年黎锦熙的“提宾”说,至今也已经经历了七十余年,当然,毫无疑问的是,这之间对其研究的论文也是层出不穷的,然而前辈学者对其的研究多集中于把字句的形成与发展,而在“史”的角度上未免就有所缺失,而我们认为只有集中每一个角度去探索研究其特点,才能更深入地明白他的意义,对于今后的研究才能做到启发的效果。
近几年来也相继出现了一些论述是研究《红楼梦》、《水浒传》、《歧
路灯》、《拍案惊奇》、《元曲选》、《醒世姻缘传》、“三言”中的把字句的特点的,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某一程度上是刺激了文学界对专著论述的研究的。但是,就整体而言,其突破性却仍旧不大,与前辈先生们的论著有一定的依附关系,另外,就其与艺术特色方面的研究比较而言,其研究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有关主题争论焦点
把字句是现代汉语的常见句式,也是现代汉语的特有句式。近百年来,人们对把字句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很多成绩。但有关把字句的各种问题仍然存在争论,从句式类型上看,以王力的“处置说”与吕叔湘提出的“行为动词”说、“宾语有定”说、“谓语复杂”说为分界点,形成了两方向的研究发展。从分类上看,“以”字来源说和三类处置式(即甲型、乙型和丙型)各有来源的说法都有一定的依据。另外在语义、语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争论性,也是今后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二、主题部分
(一)把字句的句式特点
黎锦熙先生最早在《新著国语文法》中对把字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提
出了“提宾”说,认为中国语之用‘把’提宾,文学上之影响也,修辞上之需要也,实用上之演变也,非其素质然也。”之所以“提宾”,是因为“第一,形附多,则宾语繁复而宾势重,故宜以‘把’提之于动前以醒耳目;第二,副附多,则动词繁复两动势亦重,故更不得不以‘把’提其宾于动前以示鹄的。”[1]王力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中发表的《中国语法理论》中将把字句解释为处置式。王力先生说:“中国语里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用助动词‘把’(或‘将’)字,把目的语提到叙述语的前面。”“大致说来,‘把’字所介绍者乃是一种‘做’的行为,是一种施行(execution),是一种处置。在中文里,我们把它称为处置式。”
就在王力提出处置说的前后,吕叔湘先生发表了《把字用法研究》,在里面对动词的意义限制、宾语的性质、动词前后的成分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当全面地研究与分析,认为从全句格局观察,动词前后的成分具有积极性质,也就是后来的“行为动词”说;宾语代表无定的事物,不能用把,可是宾语代表有定的事物,却不一定要用把。这一说法也就是后来的“宾语有定”说。另外他还认为把字的句子是因为动词的后面紧接着一些成分,不容许宾语插在中间,或是动词前头有特殊性质的副词,他们非放在宾语之后不可。[2]也即后来的“谓语复杂”说。
王力的“处置说”与吕叔湘的“行为动词”说、“宾语有定”说、“谓语复杂”说提出以后,语法界以这两种观点为理论依据,开始朝着两个方向前进,研究成果也愈加丰富了。
(二)把字句的来源研究
自从王力先生提出“处置式“一说后,也有很多学者赞成这一理论。祝敏彻(1957)做了一个更详细的论述,在她的文章中提到了:“将”和“把”在初唐以前都是有实义的独立动词。南北朝以后,“将”经常出现在连动式句子中。在第八世纪间,出现了下列两种连动式:(一)动词“将”+名词(“将”的宾语,也是后面主要动词的宾语)+及物动词;(二)动词“将”+名词(只是“将”的宾语,后面主要动词有它自己的宾语)+及物动词+名词。
这两类句子中的“将”都虚化了,因为这两类句子中除了“将”以外,还有另一个作为句中主要叙述词的动词,‘将’只是表示一种无关紧要的辅助动作。语言中的某一成分所表示的意义(这里指的是行为)如果不甚显著的话(因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