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第三章-合同的订立教学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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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甲要外出,将一台电脑交给乙无偿保管,乙将其锁 进保险柜,当天晚上,小偷进入盗窃,撬开保险柜,偷 走电脑,问,乙是否应当对电脑被盗负责?
思考
甲将自乙处借用的自行车,私自出售给不知情的丙, 问,乙可否向丙追回?
区别: 1、义务内容不同 2、合同的性质不同 3、主体要求不同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
( 六)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3.2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 (二)承诺的方式 (三)承诺的期限 (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 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 合理期限内到达。”
(四)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根据法律合同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而 进行的分类。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对某类合同冠以名称并为 其设定具体规则的合同。亦称常见合同、典型合同。
(六)主合同和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 主合同: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思考 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于是,乙
3.3 订立合同的方式
3.3.1 要 约
(一) 要约的概念 (二) 要约的有效条件 (三) 要约与要约邀请 (四) 要约的法律效力 (五)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六) 要约失效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我国《 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特定形式的合同。
思考
甲方卖给乙方一卡车草绳,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甲 方给乙方送货时,恰逢阴雨天,乙方很担忧,就对甲方说, 阴雨天怕草绳卖不出去。甲方说,一个礼拜卖不出去的, 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好意。后来,乙方把剩下 的一半草绳退给甲方。甲方予以拒绝。
(五)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一)承诺的概念与应具备的条件
1.承诺的概念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所谓承诺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二)承诺的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 承诺应采取通知方式。
通知方式是指要约人以明示的方式做 出承诺,包括采用对话、信件、电报、电 传明确地表达承诺人承诺的意思。
(三)承诺的期限
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 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如果要约并没有规定期限,根据我国《合同 法》第23条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 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 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有效条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 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思考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走私手表,甲(债权人)先
交货,乙(债务人)后给钱,给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是丙。
合同法
3.1.2 合同法概述
1.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点
什么是合同法呢?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合同法
合同法的特点 任意性 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财产性
(三)诺成合同和践成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分类。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践成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 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
(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 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发出后,生效前) 2. 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 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生效后,承诺前)
撤回与撤销都只能在承诺做出之前实施。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 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表现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人有接受承诺的义务,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 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权利,合同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告成立。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
3.1.1合同概述
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什么是合同?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
份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
合同的特征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协议 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2. 依据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关系
① 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② 合同关系的内容 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
③ 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债权与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债务人应为的
特定行为。
合同法
3.2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
合同法立法分类(15种)
买卖合同; 供用 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合同法源自文库
例: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甲与律师签订的代理诉讼合同 B、乙与亲戚签订的监护小孩的合同 C、丙与老师签订的在课外补习功课的合同 D、丁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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