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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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火电公司标准

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员工薪酬分配办法

1 总则

1.1 为保障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建立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2 薪酬制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薪酬水平对外具有竞争力,吸引、留住公司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优秀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的人才,对内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1.3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1.4 管理岗位、生产服务岗位、施工作业层执行不同的薪酬分配制度,管理岗位执行以效绩工资为主体的岗位结构工资制,生产服务岗位执行以技能工资为主体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施工作业层执行以定额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对工程项目部管理层和施工作业层人工费总额分别承包和考核。

1.5 本办法正文内容适用于公司主业全民合同制员工;主业聘用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见附录。

2 薪酬分配模式

2.1 管理岗位执行以效绩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绩工资、风险奖励等五个单元组成。

2.1.1 基础工资:参照公司本部所在地区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标准为500元/月)。

2.1.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其工资。1岗岗位工资标准为20元,岗级差为20元。

2.1.3 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对员工积累的劳动贡献的补偿,反映员工工作年限、劳动熟练程度、积累的劳动贡献的差别,月年功工资标准采取分段计算:即1—20年段每年工龄

10元/月,20年以上段每年工龄15元/月。

2.1.4 效绩工资:根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技术要求、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劳动要素和工作业绩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每个岗位按A、B、C三个档级分类,每个档级差计5-15个效绩分,岗位之间的岗级差计15--50个效绩分,每个效绩分的工资价值根据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经济承包效益情况确定基价。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效绩分设置如下表:

2.1.5 风险奖励:

2.1.5.1 公司本部实行年度考核风险奖励。

年度风险奖励与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各部门全年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奖罚额度为:一般管理人员为各部门全年效绩工资的0%-20%,由部门负责人落实到人;公司中层

及以上管理人员为本人全年效绩工资的0%-30%。年度风险奖励另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次年初兑现。

2.1.5.2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领导实行成本节余分成奖励。

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标准》,对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各项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成本节余分成奖励总额。项目部和专业公司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完成经济技术考核指标进行分配。

2.2 生产服务岗位执行以技能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技能工资等四个单元组成。生产服务岗位范围为:小车驾驶员、物资部仓库保管员等生产服务性岗位。

2.2.1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等同管理岗位。

2.2.2 技能工资:根据服务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技术要求、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劳动要素确定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每个岗位按A、B、C三个档级分类,每个档级差计20-40个技能分,岗位之间的岗级差计60-80个技能分,每个技能分的工资价位由公司根据整体效益情况每年确定公布基价。各类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分设置如下表:

2.3 施工作业层执行以定额工资为主体的工资结构,即根据施工作业人员每月完成班组劳动定额工日的多少确定其劳动报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定额工资、效益奖励等五个单元组成。

2.3.1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等同管理岗位。

2.3.2 定额工资:根据公司不同工种定额单价和员工每月实际完成的班组劳动定额计发,并原则参照下列系数执行。

2.3.3 效益奖励:项目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考核承包办法制定具体的分配细则。

2.3.4 施工项目安全、质量、工期考核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罚在定额奖励中扣发。

2. 4 项目专业公司经理、专工、副经理岗位原则上执行效绩工资,由专业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部考核发放,在专业公司管理人工费中开支。

2. 5 项目专业公司的副班长执行定额工资,在定额人工费中开支;项目专业公司的班长、班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执行效绩工资,在管理人工费中开支;以上人员待遇发放应结合所在班组施工任务情况考核发放,由专业公司负责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薪酬分配制度的运行

3.1 管理岗位工资发放:每月根据出勤情况计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工龄计发年功工资;岗位效绩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每月发放80%(项目经理层发放70%),预留20%(项目经理层预留30%)作待发工资,次年初根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发放。

3.1.1 公司本部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发放按《公司本部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3.1.2 各项目部应参照《公司本部绩效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部的绩效管理办法,管理考核权限如下:项目部经理由公司进行年度和项目总体目标考核,其月度效绩工资按同岗级A 档70%预支(其中20%为统一预留、10%为总体目标考核预留);项目部副经理由项目经理确定执行档级并进行月度考核预支,按考核后的70%标准预支(其中20%为统一预留、10%为总体目标考核预留),年度和项目总体目标考核由公司组织进行。项目部各部门及部门主任由项目经理部进行考核。项目部各部门专业主管由部门主任考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主任和

专业主管考核。

3.1.3 公司部门各岗位风险奖励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项目部根据当年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申报风险奖励预支,经公司批准后发放,工程结算完并质保金回收后根据考核结果在总体兑现。

3.2 施工作业层工资发放:每月根据出勤情况计发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工龄计发年功工资;定额工资根据每月完成定额多少计发,效益奖励由项目部和专业公司根据项目效益情况计发。

3.3 管理技术岗位加班加点的工资待遇在承包工资总额内开支,在效绩工资中体现;施工作业层加班加点的工资待遇在定额工资中开支并体现;员工加班加点也可采取换休形式;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3.4 管理岗位关于试岗的规定:岗位工资和效绩工资实行“岗变薪变”,当各部室管理岗位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实行试岗,试岗期间下浮一个岗级:①项目部经理层原未担任过公司任命的中层职务的应试岗半年;②项目部各部门主任原未担任过项目部中层职务的应试岗半年;③中级管理岗位(11岗及以上的管理岗位)无相应中级职称的人员应试岗半年;④一般管理岗位上岗人员原无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属初次上岗的应试岗三个月。试岗期满考核合格方能执行相应岗位的岗级,不合格者继续试岗或调离岗位。各级管理岗位人员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或因工作责任问题造成影响或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应降档、降岗,情节严重降1-2岗使用,情节轻微的降1-3档使用。

3.5 效绩工资档级的确定。

3.5.1 效绩工资初始档级的确定:一般从C档执行,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可执行B档或A档:①公司现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兼任项目部部门主任的;②中级管理师岗位(11岗及以上)原从事过三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很强、表现突出的;③其他一般管理岗位(11岗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且表现突出的。④中级管理岗位(11岗及以上)无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试岗期间和试岗期满后原则均执行C档。

3.5.2 效绩工资档级实行动态考核管理,项目部可每季度调整一次,公司本部原则上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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