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斗秤校验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料斗秤校验规程

1计量特性

1.1 基本误差:一般情况下,准确度等级按1%控制;特殊情况下,经有关技术人员确认后实施。

1.2 供电电源:电源:~220V±10%,频率:50Hz。

2校准条件

2.1 料斗秤所处环境应无影响输出稳定的机械振动及强磁场等。

2.2 传感器旁不得有堆积物,秤斗不得有支、卡现象,限位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2.3 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

标准砝码:20千克/个,M1等级,符合校准要求的数量

3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3.1外观检查

a.新安装的料斗秤,校准前,应在连接好各种连接电缆后,给称重显示控制器通电,通电预热30分钟,使控制器进入正常称量工作状态,然后检查料斗是否灵活,处于自由状态,不允许有杂物阻塞卡死现象,各种限位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秤的准确度。

b.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料斗秤,校准前不允许有影响使用和计量性能的缺陷,应检查称重显示控制器是否处于正常称量工作状态,然后检查料斗是否灵活,处于自由状态,不允许有杂物阻塞卡死现象,各种限位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基本误差的校准

a.检查料斗无积料时将称重显示器清零。

b.正确放置测力箱,要使传感器受力均匀。

c.轻微加载,在被校点加载相应的称重值,待称重显示器显示值稳定后记录数值。

d.轻微卸载,在被校点卸载相应的称重值,待称重显示器显示值稳定后记录数值。

e.校准点不少于5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内。

f.如果初校误差计算在允许范围内,填写初校报告单。

g.如果超差调整后仍然超差要查明原因,检查仪表和机械部分的问题,然后再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填写记录,校准人员要签字。

4校准结果的表达

4.1误差计算

允许误差=±(量程上限-量程下限)×准确度等级/100

误差=加载示值-标准值

4.2 初校合格的仪表数据要填写在调整前栏。

4.3 如果初校不合格经调整后的数据填写调整后栏。

4.4 在读取标准值、示值及误差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应以舍入误差小于仪表允许误差的1/10为限。判定仪表是否合格应以舍入以后的数据为准。

5校准间隔

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 参考文件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