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乞丐现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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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乞丐现象的思索

【内容提要】

我们时常看到这么一类群体,他们总是无奈地在路人不屑的目光下放下尊严伸出手索要财物。近年来,随着乞讨现象的增多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使得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问题被人们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针对乞丐这一社会现象,对乞丐进行了分类,分析了现代乞丐发展的特点,探讨了乞丐现象产生的原因,并着重于对职业乞丐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些可以有效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乞丐现象职业乞丐对策

一、街头乞丐的分类与特点

乞丐的发展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早在汉朝,就有人写了一本叫《乞丐赋》的书,这说明至少汉朝我国就有乞丐存在了。随着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到了现在的社会转型时期,乞讨现象的增多以及随之而来一系列不良影响使乞丐问题变成了一个困扰社会的问题,而乞丐的发展,也呈现出与以往不相同的特点。1.现代乞丐的分类

个人认为,现代乞丐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 技艺乞丐。这类乞丐身怀技艺,他们一般在主干道上唱曲、玩杂耍,卖艺行乞,围观者一般都会扔下几毛钱到几块钱不等的“赏艺费”。

(2) 残疾乞丐。身体残疾之人,如跛者、断腿者、驼背侏儒等行乞街头博得行人的怜悯与施舍,他们往往出现在人流比较密集的地点。

(3) 行走乞丐。这类乞丐行走于市区内各热闹的场所,向路过的行人以及附近的商店等讨钱。

(4) 骗子乞丐。这类乞丐或诡言与亲人走散,身无分文,沦落街头,或假称父母有病,自己无钱上学,或称自己外出投亲不遇,流落此地,以骗取钱财。

(5) 无赖乞丐。乞钱不给,或口出脏话,或拦住不让走,多是一些商场附近和天桥上的儿童乞丐。

(6) 网络乞丐。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乞丐群体,可谓之曰“网络乞丐”,他们不必沿街乞讨,不必在乞讨时仰人鼻息,看人脸色,不必为了争夺乞讨地盘相互争斗,更不必担心会影响市容而遭到城市管理部门的驱逐。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台电脑,点几下鼠标,敲打着键盘,等待善心大发的人自动撞上门来,然后坐收渔利,发家致富。[1] 这种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们乞讨的形式,不但方便快捷,而且效率很高,收入更是不菲。

2.现代乞丐的特点

(1) 数量规模化,乞讨人员数量增多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几乎没有人在出门的时候没有碰到在街头乞讨的人。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繁华地段,乞丐的发展趋势甚至到了“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的地步。乞丐们各自活动在自己的区域内,简直是构成了一支乞丐队伍。而这种现象不是个别城市所特有的,几乎是我国所有城市的通病,我国现在城市中的乞讨人员己经达到了相当可观的数量。据广州市公安局摸查掌握,目前滞留广州街的各类流浪乞讨人员约800多人,遍布全市大街小巷;根据北京市各救助站的调查,长期在京以流浪乞讨为生的人员达2000人以上。[2]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就全国来说,流浪乞讨人员己经达到了多大的规模可想而知了。

(2) 形式多样化,乞讨手段变化多端

随着世界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几乎任何事物现象都呈现出这一时代特点,乞丐行乞的形式也逐渐摆脱了过去那种单一的上门讨要的模式,逐渐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乞讨高招、新招层出不穷,真可谓把“推陈出新”发扬到了极致。“乞丐拿高音喇叭闹市行乞,花样日新引发市民反感”、“专职乞丐上公交车讨钱,脏手连拉带扯扰乘客”、“乞丐要钱不成动手打人”,类似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和因特网。[3]

(3) 流浪乞讨人员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高发人群。

据成都市的一项调查表明,80%的流浪乞讨人员主要以强讨强要、职业乞丐及以流浪乞讨为掩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是引发一系列治安和社会问题的主要人群。这些人由于素质差、收人低,长期浪迹社会底层,缺少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关怀,许多人格孤僻、偏执,极易诱发犯罪,还有些人属于有前科的两劳释放人员,他们犯罪随机性大,做案动机和手段简单,以强力盗抢为主,多团伙作

案,流浪乞讨人员内部为争地盘也经常相互打斗。他们有组织有分工、包片包点,不允许其他乞讨者进入其控制的“领地”,这正向暴力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演变,必须警惕和关注。

二、追究现代乞丐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1. 贫穷是产生乞丐的首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随着城乡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社会现状,再加上宽松的管制政策,造成了大量的农村贫困人口向城市的单向性社会流动。对比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城市的富裕生活对这些流动人口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使他们错误的认为,即使在城市里做乞丐远比农民的收入高,而且乞丐的风险率比较低。但是城市是具有一定的吸纳能力的,当社会无法为所有人提供就业机会时,必定有一部分人为了满足自己生存于社会的需要而走上乞讨之路。所以,大体上是贫穷创造了乞丐,但是社会也制造了乞丐。

2.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空档。

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自愿到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甄别、登记,然后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给予生活救助,对于那些不愿到救助站求助的职业乞讨者,尽管各地采取了引导、劝导等主动救助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有时还遭到流浪乞讨人员的谩骂。而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也只有告知和引导的义务,不得进行强制,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扰民问题,由于多数情节不重,至多给予警告或治安拘留,而这对于流浪乞讨人员基本不起什么作用。这使得乞讨现象无法彻底根除。

3、社会的宽容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传统的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加之改革开放以来国外各种价值观的影响,人们在社会领域中对他人的行为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宽容性。传统道德视乞丐为可耻行为,现如今已被人们所接受,而且人们还乐于慷慨助人。当乞讨人员向人们伸出手来请求帮助的时候,出于对其怜悯和同情,大多数人会给予一定的帮助,这实际上是一种人道援助,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强化了乞讨人员的乞讨心理。在中国,乞丐的历史与文明的历史一样漫长,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仁与德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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