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财政平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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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划分制度
(一)财政收入划分制度概 述 财政收入的形式主要是税 收。因此,划分财政收入 权主要是划分税收收入权。 税收收入权一般包括税收 收入的设立权即税收立法 权、税收征收权和税收享 用权。
(三)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是指在财政收支划分时不能一味强调效率, 也不能一味强调公平,而应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达到 效率与公平的完美结合。
财政收支划分基本法律制度
一、财政级次划分制度 财政级次划分制度是关于一国是否设立多级财政级次、 设立几级财政级次以及如何设置各级财政级次的制度。 财政级次划分制度是由一国的政权结构所决定的,基 本原则是“一级政权,一级财政”。财政级次划分制 度要依据《宪法》或根据宪法制定的《财政收支划分 法》、《财政法》、《预算法》等基本法律来确定。
四、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
(一)适度分权原则 适度分权原则是指在财政收 支权的划分上应兼顾中央和 地方的利益,在保证中央财 政收支权的前提下,适度下 放给地方一定财政收支权。
(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是指 在划分财政收支权时以各级 政府的事权为基础,根据事 权的大小来划分财政收支权。

关于财政分权利弊的理论分析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 式是指一国根据国情合 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的事权,并在事权 划分的基础上对财政收 支权予以适当划分的类 型。

特点是在财政收支权相对集中 于中央的同时,赋予地方一定 的财政收支权,根据中央和地 方的事权划分来划分中央与地 方的财政收支范围,通过转移 支付制度来平衡中央与地方之 间的财政收支。 混合型模式克服了集权型模式 的过度集中和分权型模式的过 度分散的缺陷,并吸取了二者 的优点,因此,是一种相对科 学合理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二、财政收支划分的模式

集权型财政收支划 分模式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 分模式 混合型财政收支划 分模式
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 式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 收支权限时把绝大部分 财政职能都划归中央政 府,把绝大部分财政收 入都划归中央政府,地 方政府只承担很少的财 政职能、只享受很少的 财政收入权限或地方政 府的大部分财政职能均 由中央政府指定,其所 需财政资金大部wenku.baidu.com均由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 来承担的财政收支划分 类型。


财政支出划分制度

财政支出划分要依据各级政府事权的大小,也即按照 各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而各级 政府所能提供和应当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是 和各级政府本身的地位和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预算法》第19条规定了预算支出的六种基本形 式:(1)经济建设支出;(2)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 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 他支出。但没有具体规定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 出的划分方法和原则,而是授权国务院予以规定,并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与体系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 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 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 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由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 法两大部门法所组成,其中,财 政收支法处于基础性的地位,是 财政法的核心内容。
根据财政收支划分关系的结构 与体系,可以把财政收支划分 法分为财政级次划分法、财政 收入划分法和财政支出划分法。 财政级次划分法是调整一国在 进行财政级次划分的过程中所 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财政级次划分法要解决 的是财政收支划分的前提性问 题和基础性问题。
财政收支划分法概述
一、财政收支划分的概念 二、财政收支划分的模式 三、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地位与体系 四、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
一、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 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确定各级财政收支 范围和管理权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理确定各层次政府的职能,并相应划分各层 次政府的财政收入范围是现代财政管理体制所 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充分发挥现代财政职 能的基础性环节。







根据美国著名财政学者蒂伯特和穆斯格雷夫的政府分层 蛋糕模型,政府间事权配置的原则为如下几条: ①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负责; ②地区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 ③具有跨地区“外部效应”的公共工程和项目,中央政府 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 ④调节地区间和居民间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 的职责; ⑤宏观经济稳定是一项特殊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 政府负责。 总的来讲,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主要由 中央政府负责;资源配置职能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是指一国在划分财政收支 权限时把绝大部分财政职 能和财政收入划归地方政 府,仅把一小部分财政职 能和财政收入划归中央政 府的财政收支划分类型。



特点:地方政府承担大部分财 政职能,享有大部分财政收入, 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 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具有相 对独立的财政收支范围。 优点: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 用的效益。 缺点: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的 “外部效应”问题,难以完成 某些需要巨大资金的项目
第四讲 财政平衡法
财政平衡法概述 财政收支划分法 财政转移支付法

财政平衡法概述


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它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 地方之间的财力均衡,仅仅是指各地之间 的相对均衡。
财政收支划分法

财政收支划分法概述 财政收支划分基本法律制度 国外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比较与借鉴 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法的现状与完善



特点:全部或绝大部分财 政收入划归中央政府,全 部或绝大部分财政支出由 中央政府承担,相应的财 政收支立法权和管理权也 归属于中央政府。 优点:可以集中力量解决 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便于统筹规划,便于树立 中央政府的权威,有利于 国家的统一。 缺点: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和管理效益低下,从而难 以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实 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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