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通讯员评选办法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宣传先进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集团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包括集团各单位(部门)及投稿人员。综合部及专职宣传员不参与评选。

第三条评选项目包括“优秀通讯员”“先进单位”两项。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由集团进行表彰。

第四条优秀通讯员评选采用积分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前6名为优秀通讯员候选人。具体计分方式如下:

(一)新闻稿件300字以下的,按每篇1分计算;300—600字的,按每篇2分计算;600字以上的,按每篇3分计算;图片新闻按每篇0.5分计算。

非新闻稿件300—600字的,按每篇1分计算;600—1000字的,按每篇2分计算;1000字以上的,按每篇3分计算;其他作品按每篇1分计算。

向专职宣传员积极报送信息的,按照中稿字数对应分值的一半计分。

获评为《城市**》报优秀稿件的,每篇次加3分。

(二)外部媒体中稿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

级四个等级,分别按5分/件、4分/件、2分/件、1分/件加分,一稿多发的按最高等级计分。

未经集团宣传部门审核的,不纳入计分范围。

(三)按照个人在《城市**》年度中稿数量占所在单位年度中稿总量的比例排名,对前6名依次给予1-6分的加分。

(四)按照各单位(部门)年度中稿人数(不重复)所占全员人数的比例进行排名,对前3名给予2—6分的加分。

第五条发稿数量得分前3名的单位(部门)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