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
定义:
1、生活污水:系指含有粪、尿及船舶医务室排出的污水。
2、距最近陆地:系指按照领海基线作为起点计算的距离。
排放标准:
2005年《船舶生活污水规则》第11条详细规定了生活污水排放的标准和要求。具体总结起来,包括以下几点:
①船舶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外,使用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排放经
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航行途中排放(航速不小于4节);
②船舶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航行中排放(航速不小于4节);
③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生活污水,只要水中无可见漂浮固体,排放水域和是否在航行途中规则没有明确。
船舶在港期间的实际操作应该是,对于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来说,在港停泊期间保持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转,舷外排放阀关闭并加锁。处理后的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收集舱,船舶离港后达到排放距离及航速后再排放入海,排放开始的时间、船位和排放结束时间、船位、排放量记入《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记录表》。
深圳市辉泓航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