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流程概论(DOC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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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评估流程

评估流程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要求,本着简化、实用的原则,分为确定评估对象(任务)、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评定处理五个环节。确定评估对象(任务)有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四种方式,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实统称“评估实施”。如图3-1所示:

图 3-1

1.1.1确定评估对象(任务)

确定评估对象包括任务发起、任务审批、任务分

配等三个具体环节。

(一)任务发起(评估对象来源)

纳税评估对象的形成主要有四种来源,即日常预警评估、专项专案评估、提醒转评估、自定义评估。如图3-2所示:

图3-2

1、日常预警评估任务

市局和区县局对系统定期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进行综合筛选评价,对筛选结果发起日常预警评估任务,并在机关内部各部门或下级税务机关进行分配。发起的任务既可以由市局或区县局直接评估,也可以逐级下发给基层分局评估。

2、专项专案评估

省局、市局、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均可以发起,既可以从已发布的预警评估信息中筛选评估对象,也可以从全部纳税人中筛选评估对象,还支持导入评估对象清单。评估对象确定后的任务发起流程与日常预警

评估任务流程基本一致。确定待发起的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筛选预警信息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另一种是通过筛选所有纳税人确定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两种途径确定的待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信息,均统一提交省局发起专项专案评估任务。

3、提醒转评估

对于已经发起风险提醒任务的预警评估指标,在任务反馈后,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再次确定为评估对象,发起纳税评估任务。

4、自定义评估

由区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发起,取消省局、市局和分局发起权限。发起任务时,如果存在同税种、同属期的预警评估指标信息,则不允许发起自定义评估。在自定义添加任务时,可以通过“添加”、“用电户信息添加”按钮,添加不同类型评估任务。如图3-3所示:

图3-3

自定义评估发起流程通过设定条件(任务类别、评估所属时期、纳税人类型、行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上年度入库税额等)进行组合查询,在查询结果选择对象确定评估任务。如图3-4所示:

图3-4

为了有效运用系统设置的方法模板,专项专案评估(无预警信息的纳税人)和自定义评估在发起评估对象后,必须对每一户纳税人至少添加一个疑点。为提高效率,方便操作,系统提供“批量添加”疑点的功能。

(二)任务审批

自定义发起形成的评估任务,要经过本单位评估审批岗(或评估管理审批岗)进行审批确认;日常预警评估任务、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提醒转评估任务,这三种类型的评估任务经过省局承接后,系统自动审批。

(三)任务分配

自定义发起形成的评估任务经过审批后,需要由纳税评估管理岗根据具体业务要求,选择相应实施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日常预警评估任务、专项专案评估任务、提醒转评估任务则由系统自动分配到省、市、县区的评估管理岗、分局的评估管理审批岗,再由评估管理岗或评估管理审批岗,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评估任务到评估实施人员待办事宜的审核分析环节。

四种不同类型的评估任务从“审核分析”到评估结果处理,没有区别。

税收管理员打开风险应对处理后直接能看到“待办事宜”界面中显示在“审核分析”环节或“实地核实”环节中的评估任务。如图3-5所示:

图3-5

评估期限为工作时限,从评估实施人员接到评估任务进行“审核分析”开始到出具相关文书提交为止,与评估所属期没有关系。评估期限默认值是货物

和劳务税月度预警指标1个月,季度预警指标为3个月;进出口预警指标2个月;企业所得税预警指标6个月。每个类型评估任务的评估期限均可进行再选择。

自定义评估任务的发起仅限于县区级,自定义的评估任务的发起后,报本级领导审批后,既可分配到本级评估实施岗,也可以分配到下一级税务机关实施评估,如图3-6所示:

图3-6

1.1.1评估实施

评估实施是纳税评估工作的核心,包括审核分

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等环节。

(一)审核分析

在审核分析环节,系统会根据评估任务的疑点问题自动调用对应的评估方法、模板进行审核分析。对于多税种、跨属期的评估任务,在审核分析环节以综合分析和多个子任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展现。其中:综合分析界面展示各个子任务的综合分析结论,在该界面可进行数据校验(各个子任务的外部数据采集)和转下一环节操作。注意:只有各个子任务都做审核分析后,才能转下一环节;子任务界面进行数据校验和审核分析操作。

进入审核分析环节,首先要手工执行数据校验操作,系统弹出校验结果,校验通过的数据采集单名称显示为绿色,未通过的显示为红色。在弹出“外部数据采集单”页,评估人员可以对未通过数据项进行录入。数据补录完后需再次执行数据校验。审核分析和数据校验两个环节可以交互多次操作(外部数据采集单不是必录项,不影响评估任务正常流转)。所有类型的个案数据采集仅在审核分析环节进行录入,在其他模块不能录入数据采集单。对于多税种、跨属期的评估任务,只有各个子任务均录入数据采集单,该评估任务才统计为已采集。

在此环节,评估实施人员可根据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增加选择系统提供的其他方法和模板进行深入地审核分析。查看该税种、各模板、各方法的结论,最后提交下一环节即可。

操作演示:

在本页面中,通过点击需要操作的批号进入具体审核分析操作页面。

图 1-169

可通过某评估项中“操作”下的“退回”,把该评估项退回到上一环节。

图 1-170

通过点击纳税人的“评估编号”,进入单个纳税评估用户审核分析操作界面。

说明:

①若发起多税种、跨属期评估任务时,在审核分析环节会以子任务(单税种、单属期)形式进行展现。

②审核分析主界面中的“综合分析”汇总每个评估子任务的审核分析结论;

图 1-173

图 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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