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
(一)基本概念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什么是国际标准?什么是国外先进标准?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中的等同采用、等效采用等一些基本概念也必须予以明确,以便于统一的理解和运用。
1.国际标准的定义及包括的范围
(1)国际标准的定义。在GB3935.183《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中规定了国际标准的定义:"由国际标准化团体通过的标准"。
1991年ISO/IEC公布的国际标准定义是: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的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国际标准化团体是指1SO、IEC以及由ISO公布的其它27个国际组织。
(2)际标准的范围。国际标准包括ISO标准、IEC标准及其它27个国际组织通过的标准。ISO标准截止到1995年底约有10189个,主要是除电工、电子以外的其它专业如机械、冶金、化工、石油、土木、农业、轻工、食品、纺织、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IEC标准2100个,包括电工、电子方面的国际标准。ISO、IEC是两个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IEC共发布国际标准1万多个。
其它27个国际组织是:
国际计量局(BIPM);
国际人造纤维标准化局(BISFA);
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联合委员会(CAC);
关税合作理事会(CCC);
国际电气设备合格认证委员会(CEE)(CEE已并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
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
国际原子能机构(1AEA);
国际民航组织(1CAO);
国际射线单位与量值委员会(1CRU);
国际制酪业联合会(1DF);
图书馆协会国际联合会(1FLA);
国际制冷学会(1LR);
国际劳工组织(1LO);
国际海事组织(1MO);
国际橄榄油理事会(100C);
国际射线防护委员会(1CRP);
国际兽疫防治局(OIE);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1WO);
国际铁路联合会(UIC);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ATA);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00);
世界卫生组织(WH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这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化文献主要有国际标准、国际建议、国际公约、国际公约的技术附录和国际代码,也有经各国政府认可的强制性要求。对国际贸易业务服务和信息交流具有重要影响。
2.国外先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公布的其它国际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区域标准、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和通行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国际上有权威的区域标准,是指世界某一区域标准化团体通过的标准。这里"区域"词,是世界上按地理、经济或政治上所划分的区域。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通过的欧洲标准、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通过的欧洲电工标准等等。
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是指美国国家标准(ANSI)、英国国家标准(BS)、德国国家标准(DIN)、日本国家标准(JIS)、法国国家标准(NF)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的某行业的国家标准,如瑞士的手表标准、瑞典的轴承钢标准、比利时的钻石标准等。
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美国石油学会标准即API标准、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即ASTM标准、美国军工标准即MII标准、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即ASME标准、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标准即NEMA标准、英国劳氏船级社的标准LR等。
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概念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或其内容,通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序地订入我国标准,并贯彻执行。
上述概念包括以下几点:
(1)采用。采纳和应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导则21《在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中对采纳、应用、直接应用、间接应用都规定了统一的定义。
(2)采纳。即采纳一个国际标准于国家标准中。国家标准等效于、相当于、基于有关的国际标准,或者认可国际标准使之享有与国家标准等效地位。
(3)应用。国际标准应用于生产、贸易、法律等方面,不论是否有等效的国家标准。
(4)直接应用。应用某国际标准时不考虑国际标准是否已被其他标准文件采用,而在生
产、贸易、法律等方面应用国际标准。
(5)间接应用。应用已采用了某国际标准的其它标准。通过这样采用把国际标准应用于生产、贸易、法律等方面。
因此,从上述定义中可知,采用国际标准,是将国际标准纳入我国标准。既可以纳入我国国家标准,也可纳人专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但由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满足不了需要或找不到国外公司内部的有关产品性能、质量等标准时,就测试国外样品、样机,取得数据并订出标准,这种情况也属于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当然,这个概念是比过去只限于拿到国外标准的概念有了发展。
4.采用程度的概念
国际导则21中规定了3种采用程度,即等同采用、等效采用、不等效采用。
(1)等同采用。国家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仅有或没有编辑性修改。
编辑性修改。根据ISO/IEC导则21的定义,是指不改变标准技术的内容的修改。如纠正排版或印刷错误;标点符号的改变;增加不改变技术内容的说明、指示,等等。可见,等同采用就是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同,不做或稍做编辑性修改。
(2)等效采用。
国家标准等效于国际标准,技术上只有很小差异。可见,等效采用就是技术内容上有小的差异、编辑上不完全相同。
所谓技术上的很小的差异,1SO/IEC导则21中定义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小的技术差异是指,一种技术上的差异在国家标准中不得不用,而在国际标准中也可被接受,反之亦然。如,奥地利标准ONORMS5022内河船舶噪声测量标准中,包括一份试验报告的推荐格式,而相应的国际标准ISO2922中没有此内容。
(3)非等效采用。国家标准不等效于国际标准。这是ISO/1EC导则21中规定的第三种等效程度。
非等效采用时,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上有重大差异。
什么是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上的重大差异?在ISO/IEC导则21的补充件《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等效程度的标记》中,都明确规定了重大技术差异或不等效于国际标准所包括的几种情况:
ISO/1EC导则21中指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间的重大技术差异,指国家标准中有国际标准不能接受的条款,或者在国际标准中有国家标准不能接受的条款。导则中同时指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差异的情况下,虽然国家标准制定时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标准相适应,但不能使用"等效"这个术语。在1SO/1EC导则21的补充件中指出,包括以下3种情况:
①"国家标准包含的内容比国际标准少",国家标准较国际要求低或选国际标准中部分内容。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没有互相接受条款的"逆定理"情况。
②"国家标准包含的内容比国际标准多",国家标准增加了内容或类型,且具有较高要求等,也没有"逆定理"情况。
⑧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有重迭,部分内容是完全相同或技术上相同,但在其他内容上却互不包括对方的内容。
(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