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常规公交网络设计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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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公交网络与分析

总体设计过程

一、设计

1.线路设计

公交线路与公交路线的区别。从范畴上讲,公交线路的概念范畴较公交路线大。

1.1设计原则

(1)沿主要客流方向开线

为了降低线路网的平均乘车距离,应该把客流量最大的线路挑选出来,优先设线,保证设立的公交线路能覆盖这些出行需求最大的路段。

(2)优先大流量的直达客流

为了降低线路网的平均换乘系数,在设立公交线路时,应该优先大客流的直达客流。所设的线路要尽可能和最大的客流方向一致。

(3)线路平均客流不低于最低开线标准。

在开设线路前,必须进行乘客数的估算。只有乘客数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能开设公交线路。这样能够使线路开通后有足够的乘客数,保证较高的公交运输效率,同时才能保证公交企业的经济效益。

(4)平均满载率尽可能高

在满足最低客流标准的待选公交线路中,应当尽量选出客流量最大的线路,优先布线,保证尽可能高的车辆满载率。

1.2实现方法

通过客流预测(实际RP和意向SP调查SP(Stated Preference)调查和RP(Revealed Preference)调查)获取公交客流量在规划的交通区域里的分布情况,确定一定的控制点,从而确定公交线路的布设和走向。“逐条布线,优化成网”。类似于道路勘测设计的工程。

1.3详细设计

(1)线路的长度在所规定的范围内。

这样便于公交系统更好地组织运营。线路太长,车辆周转时间过长,会使车

辆准点率下降,发车、配车都有一定的困难;线路过短,车辆周转过快,客流量可能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公交车的运输效率,经济效益差。所以,在设立公交线路时,应该尽量使线路长度在一定的范围内,相关资料建议线路长度以运行30-60分钟,5-15公里为宜,建议采用建设部8-12km的标准。

(2)公交线路的布设应该尽可能地选取最短距离的线路。

这样才能保证全服务区乘客总的出行时间或乘行距离最短,以保证公交车服务质量。

(3)线路开设前,要考察线路的非直线系数。

该系数应按照建设部“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1.4”的标准执行。(4)要尽量结合城市的公共交通线网状况及相关指标,以使线路的开辟符合线网方面的相关要求。

比如,在线网密度方面,建议结合建设部标准“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公里每平方公里;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公里每平方公里。

在线路重复系数方面,目前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系数约定为1.2~1.5。建议公交线路重复系数约定为1.8~2.5;开线时尽量减少重点道路、路段的线路重复,避免在有过度重复线路的道路、路段上开辟线路。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1.5;中、小城市不应大于1.3

2.场站设计(首末站、中途站和枢纽站)

2.1首末站

2.1.1设置原则:

(1)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

(2)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走廊相临近,且便于与其他客运交通方式换乘处(如火车站,客运车站和地铁站)。

(3)首末站宜设置在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及等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4)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首末站。

(5)首末站设置应使一般乘客都在以该站为中心的350m半径范围内,其最远的乘客应在800m半径范围内。

(6)首末站宜靠近公共交通停车场或保养场。

(7)以300m半径计算,公共交通车站服务覆盖面积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中心区覆盖率大于70%;以500m半径计算,中心区覆盖率不得小于90%。

(8)在缺乏公共交通首末站用地的地方,可利用建筑物或道路资源安排首末站,但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

2.1.2详细设计:

(1)首末站的规模应按线路所配营运的车辆总数确定,并宜考虑线路发展的需要。

A、每辆标准车首末站用地面积应按100 m2~120m2计算。其中:回车道(行车道)和候车廊的用地每辆标准车用地20 m2;车队办公用地(含调度管理、职工学习、休息室)每辆标准车2 m2~3 m2;绿化用地面积不宜小于该站总用地面积的20%。当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少于10辆或所用地狭长、高低错落等不宜使用等情况之一时,可乘以1.5倍以上的用地系数。

B、首站在不用作夜间停车时,按该线路全部营运车辆的60%计算;首站如用作夜间停车,用地面积应按该线路全部营运车辆计算,不宜小于1000m2。首站站务房面积不宜小于35 m2。首末站安排在建筑物内时,用房面积宜因地制宜。

C、末站用地面积应按线路全部营运车辆的20%计算。末站站务房面积不宜小于20 m2。

(2)首末站的设计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首末站设计内容

注:“√”表示应有的设施,“*”表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表示可无的设施。

(3)首末站的入口和出口应分隔开,且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出入口宽度应为标准车宽的3倍~4倍。当站外道路的车行道宽度小于14m时,进出口宽度应增加20%~25%。在出入口后退2m的通道中心线两侧各60°范围内,应能目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

(4)首站候车廊规模和构成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候车廊应在明显的位置设置站牌标志和发车显示装置。

B、候车廊廊长应为以6m的整数倍,且不宜小于18m。

C、站亭高度不宜低于2.5m,站亭顶棚宽度不宜小于1.5m,且不应超出顶棚宽度。

D、当多块站牌竖向排列,最上面站牌顶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2m,最下面站牌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4m。

E、站台长不应小于两辆标准车长加上车辆前、中、后各5m的基准,宽度不应小于2m,且应高出地面0.20m。站台应采用水泥混凝土材料,厚度不小于

0.15m。

F、站台可设置隔离护栏,护栏离站台靠马路边缘不宜小于0.2m,护栏宜选用不锈钢材料。

2.2中途站

2.2.1设置原则

(1)中途站候车廊(亭)应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各主要客流集散点上,应与规划路网及客运枢纽站等相结合。

(2)中途站应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客流集散点上,宜与过街通道、其他交通方式近距离衔接。(目的是降低乘客的步行距离)

(3)中途站应沿街布置,站址宜选择在能按要求完成营运车辆的安全停靠、便捷通行、方便乘车三项主要功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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