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系列捐赠活动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系列捐赠活动方案

一、捐赠目的与意义

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成立为契机,继续营造“热爱学校、回报学校”的良好氛围,倡导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同心协力,聚沙成塔,共同为华东师大的未来再铸辉煌。

二、捐赠内容

以完全自愿、重在参与为原则,倡导在校师生、捐款捐物,积极投入到关心学校、支持学校发展中来海内外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系列活动分为“我为学校添实力”“我为学校添绿叶”、“我为学校添砖加瓦”、“寻找教室里的记忆”、“院系校友足迹”以及其它形式的捐赠等六个主题。

主题一

“我为学校添实力”

认捐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的.各类项目:

1、专家.教席,以50万元起捐;

2、教师学术研究基金,以10万元起捐

3、教师海外研修.基金,以20万元起捐

主题二

“我为学校添绿叶”

认捐学校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大小树木、草坪、花圃:

l、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小树苗,以每棵50元起捐;

2、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主干道大树,以每棵5的元起捐;

3、闰行校区银杏林,以每棵2,000元起捐;

4、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花坛、花圃,以5万元起捐;

5、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大草坪,以10万元起捐;

6、中山北路校园八景,以10万元起捐。

主题三:“我为学校添砖加瓦”

认捐学校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建筑项目:

1、中山北路校区文史楼、大礼堂、校史馆、闵行校区图书馆,以500万元起捐;

2、中山北路校区院系办公大楼、教学楼、科一学会堂、闵行校区的院系办公大楼、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食堂、校医院等建筑单体,以100万元起捐;

3、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小桥(共20余座),闵行校区的校内主干道、各主题景观,以20万起捐。

主题四:“寻找教室里的记忆”

认捐学校中山北路校区和问行校区所有教学楼的座椅和课桌:

1、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座椅,以300.元起捐;

2、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课桌,以300元起捐;

3、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的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以5万元起捐。

主题五:“院系校友足迹”

认捐阂行校区各院系辖区内绿化景观、主题雕塑和室内大型装饰品:

1、院系辖区内的主题雕塑,以1万元起捐;

2、院系.教学楼、办公楼室内大型装饰品,以10万元起捐;

3、院系辖区内绿化景观,以15万元起捐。

主题六:“其它形式的捐赠”

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还可进行其它形式多样的捐赠,如设立专项奖学金、基金等奖优扶贫。

1、奖优扶贫基金

“贫困生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教师奖教金”、“免费师范生奖学金”、“教职工帮困基金”、“图书基金”、“学生创新实践基金”、“优秀社团发展基金”、“校友活动基金”、“骨干教师对外交流基金”、“学生大病重病救助基金”’等,以10万元起捐;

2、各种类别的单项奖学金,以5万元起捐;

3、其它形式捐赠,额度不限,可按捐赠者意愿设计捐赠项目。

三、捐赠方式

1、直接汇款、支票或现.金捐赠;

2、实物捐赠

3、其它形式捐赠。

四、捐赠原则

1、遵循自愿捐赠的原则,所有海内外校友、师生员工、其它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单位都可以捐赠则一物;

2、所有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有捐赠的财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3、所有捐资,无一沦金.额多少,均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并可签订书面协议,写明捐资金额、捐资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等;

4、捐赠者有权了解其捐赠则一物的使用情况和捐赠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赠者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均可享受优惠免税;

5、境外人士捐赠物资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五、鸣谢方式

1、所有捐赠(含实物捐赠)个人或单位,发放华.东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纪念品。

2、所有捐赠者名单及捐赠金额(捐赠者另有约定的除外),将定期发布于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和基金会网站,刊登于《华.东师范大学校友通讯》,并于每年年底列入名册存档。

3、对捐赠金额累计达一千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捐赠者,将分别通过以下方式表示感谢:

(1)捐赠金额累计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教育贡献奖”,可聘为本基金名誉理事;

(2)捐赠金额累计达五百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可聘为本基金名誉理事;

(3)捐赠金额累计达十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捐赠纪念证书及纪念奖牌;

(4)捐赠金额累计达一万.元及以上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捐赠纪念证书及纪念奖章;

(5)捐赠金.额累计达一千元及以上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捐赠纪念证书。

4、认捐专家教席、.教师研究基金、教师海外研修基金项目者,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

5、认捐小树一苗者,认捐者姓名将制作成小塑料一牌悬挂在树上;认捐大树木、花圃、草坪者,认捐者姓名或由其指定的名称将做成铭牌镶刻.在大树木、花圃和草坪旁边。

6、认捐校内单体建筑、小桥、道路和主题景观者,将给一予刻石留念,100万元以上项目将举行隆重的揭牌仪式。

7、认捐课桌和座椅者,将在整层教学楼的显见处立一块大铜板,罗列认捐人姓名;认捐整个教室者,捐赠者姓名或由其指定的名称将制作成铜牌挂在教室门上。

8、认捐阂行校区各院系辖区内绿化景观、主题雕塑和室内.大型装饰画者,认捐单位或个人可享有刻字留名纪念。

9、各种奖优扶贫.基金和单项奖学金的捐助者,可给予基金冠名权。

10、对于无指定意愿的捐赠者。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相关规定予以鸣谢。

11、学校将积极运用自身资源,为捐赠者提供服务。

启动时间2008年1月19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大会)

七、捐赠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