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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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精品课程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1、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简称“教改课题”)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多出优秀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推进研究成果的应用,特制定本办法。我校承担的省级教改课题的建设和管理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2、教改课题是在研究生教育领域中,为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教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着眼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育思想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管理理念的创新。课题要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今后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

4、研究生院负责教改课题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6、教改项目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或各级管理人员。

(2)申请人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有较丰富的研究生指导经验和教学经验。

申请人为研究生管理人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申请人每年只允许申请一个负责主持的项目,在课题结题之前一般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7、项目实行学院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8、申报程序

(1)由研究生课题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改课题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向学校

报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书》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改课题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9、学校对立项资助的教改课题项目提供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阶段拨付使用,立项时支付经费的50%,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合格后支付项目经费的50%。

10、建设经费开支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的经费开支资助经费,任何学院、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并接受学校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从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也不得用于招待费、购臵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教改课题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臵费等。

(2)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须举办的会议费。

(3)为完成项目研究必需的调研差旅费。

(4)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

(5)成果鉴定费。

11、中期检查:在项目立项建设一年时,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

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将终止其教改课题建设资格,并停止经费的拨付。

12、结题验收:建设周期(2年)结束后,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和成果进行评审验收。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资助经费使用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项目研究成绩突出的,可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教学成果鉴定,参加有关教学成果的评奖。结题验收时,课题组需要发表至少两篇课题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育研究论文,论文署名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

二、研究生精品课程管理暂行办法

1、为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启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精品课程)。为做好精品课程的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参照此办法。

2、设立精品课程的目标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整合提升教学资源的质量,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力度,构建研究生自主型、创造性学习的模式,按照“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力争建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示范性课程,全面提升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条件建设、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效果评价。

4、研究生院负责精品课程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5、研究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6、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为:

(1)精品课程建设主要以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和学位基础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核心课程。申报课程应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原则上应为研究生开设三年以上,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2)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学院要积极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各学科特点合理规划,同时提供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和条件的支撑。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教学水平,保证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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