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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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 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 ,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
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 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 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 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松动、密 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 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他 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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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恢复: 11月29日,专家组提出评估与修复方案。决定拔80万支援黑省监
测。 11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会议,努力将污染控制在国内不出
境外。三大措施,即及时通报信息,堵截污染,投放活性碳。 12月1日,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指责省局的不力,即14至17
日未有上报;吉林省有关负责人赴北京说明吉林省的处理作为。将 上报程序及经过如实上报。 2日,中央办公厅发布干部调整通报。 4日,温总理致信俄总理通告中方措施。 5日,向俄无偿提供150吨净化活性碳、6台色谱仪。邀请联合国 环境规划署4人小组赴中国调查。 6日,免去吉林石化公司总经理 职务。 7日国务院成立“11-13”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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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体制不健全
应急决策组织体系还停留在日常行政管理的框架之内。从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向 黑龙江省政府通报水污染信息至11月22日14时30分,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紧急会 议成立应对松花江水污染工作领导小组,整个应急行政决策机构的成立延迟了近4 天时间。
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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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央行动: 23日,总局公开承认污染;黑省政府向媒体通报污染实情。 24日,总局定性为重大水污染事件。吉副省长向黑龙江致歉 25日,毒水进入哈市,总局明确由吉林石化负责。中石油副总向黑
龙江致歉。 26日,温总理到哈尔滨视察,表示“认真调查,追究责任”;李肇
星部长约见俄驻华大使致歉。 27日18时,哈市恢复供水,黑省长兑 现“第一口水我先喝”诺言。 28日,污染水进入通河县,俄罗斯考察组达哈市;林业总局长接管 总局,紧急通知严防再发、隐患须告知当地、事件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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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 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 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 在缺陷。
双苯厂没有在事故状态下采取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 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后,未能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循环水及抢救 事故现场所产生的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 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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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1.中石油吉林分公司选址与布局不符合国家法 律规定
2.应急预案及平时的演练在关键时刻并没有发 挥有效功能
3.应急体制的不健全 4. 应急反应滞后 5.信息传递、决策、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不健
全 6.应急保障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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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石油吉林分公司选址与布局不符合国家法 律规定
中石油吉林分公司在造成对松花江特别重大污染事故之前,已经 多次发生爆炸与污染事故。例如,2001年10月,该公司的双苯 厂就发生过一起爆炸事故。2002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 的一个容器爆炸起火,两死两伤。2002年12月30日,该公司的 102合成车间又发生爆炸,3人死亡,3人受伤。而因爆炸而产生 的污染物则直接进入松花江。但是,这些事故都没有引起相关职 能部门及公司自身的重视,相关部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如果说 中石油吉林分公司的选址与布局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因历史原 因造成的,那么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和技术改造则是现任的中 石油吉林分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行为。历史与现实原 因,成为导致此次污染事故诸多因素中的两个主要因素。
五是加强领导全力动员保证水供应。
11月21日,俄与我方进行联系。
哈市强大的动员组织能力:
组织300个工作组深入社区动员储水;
统一调控地下水每区设3至5个供水点;
平价供应桶装水矿泉水,平抑市场水价;
拔款100万济助弱势群体。
加强供应,从沈阳大庆等市进口瓶装水;调动大庆油田钻队进哈打深水井。
实施紧急状态下用水限制,禁浴池洗车,保证重点机关、医院、学校、部队等
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
主讲教师:刘严萍
第5章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概述 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机制 应急管理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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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05年11.13松花江水污染 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简称中石 油吉林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 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 污染事件。
印证一些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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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保:
11月18日,吉林省被迫通知黑龙江省。
11月20至21日,黑龙江省密切关注水污染危机信息。20日16时,硝基苯 超标,21日9时超29倍。
11月21日,黑省与哈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保证食品物价社会安全;
二是设立专线全天值班;
三是1000万省长基金;
四是发布停水储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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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预案及平时的演练在关键时刻并没有发 挥有效功能
中石油吉林分公司与吉林市政府都已经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该公 司爆炸发生后5分钟内,吉林市消防局的官兵就赶到现场;吉林 石化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吉林市政府则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 急预案。
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鉴定,松花江水受到污染的直接 原因是消防人员用水冲洗爆炸现场时,制造苯原料的硝基苯与其 他有机物一起被冲刷出来,并被当成污水,通过排雨管线排放通 道,流入松花江。由此可见,中石化吉林分公司的应急预案及平 时的演练在关键时刻并没有发挥有效功能。这直接说明了应急预 案制定的科学性及平时演练的实效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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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过程:
应对消极: 11月13日,吉林双苯厂发生爆炸,污染超标108倍。 11月13日,吉林市疏散居民,并动员宾馆企业接纳。 11月13日,下午省环保局上报总局,总局不作为。 11月14日,省局明知江水污染,却对外隐瞒真相。 11月14日晚7时,省局又一次上报总局. 11月14日晚,总局才上报国务院。 11月15日,副总理作重要批示。 11月15日,吉林石化声称爆炸没有造成污染。 11月15日,总局只派一个专家组赶往现场。 11月18日,总局才出台一些应急措施,但没有对外宣布消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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