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业部门的改革历程和经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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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业部门的改革历程和经济表现

摘要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了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发展中重点要解决的问题,而农村问题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土地问题。建立新中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历程,应该说它的改革见证了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变迁。新中国的农村改革历程却并不是一帆风顺,从土地改革、互助组和初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家庭承包经营制一直到目前的税费改革。不管是哪次改革,都有其失败的教训,或者是成功的经验,对这些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对于促进我们以后的整个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上的几次改革历程和农业经济表现来进行阐述。

关键词:新中国农业改革历程经济表现改革经验与教训

新中国农业部门的改革历程和经济表现

引言:中国的改革最早发端于农村,但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我们走过的道路并不顺利。回顾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必将对今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各行各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

1、新中国农业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1.1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3年)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 年底,除台湾省和一些少

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使 3 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 亿亩土地,摆脱了每年向地主缴纳地租的负担。土地改革运动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政府给农民颁发了土地证,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土地生产关系的变革,极大地释放出了制度潜能,充分调动了几亿中国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空前发展。

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地租剥削制度,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3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年平均递增13.14%;棉花总产量由44.4万吨增加到130.4万吨,年平均递增43.15%;油料由256.4万吨增加到419.3万吨,年平均递增21.17%。1952 年农业生产已达到和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的1936 年,农民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从农产品流通方面看,在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前,我国的粮食市场是一种自由市场,农民除缴纳农业税,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当时经营粮食的,除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外,还有私营粮商。1952 年7 月1 日到1953 年6 月30 日的粮食年度内,全国上市粮食348 亿斤,国家和供销社收购69.9%,私商收购30.1%。由此可以看出,私营粮商在当时的粮食市场上还是很有力量的。

1.2土地互助合作运动阶段(1953~1957)

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合作社阶段。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等形式,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保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户私有制的基础上,农民们被鼓励在农忙期间将劳动力、役畜和农具合并在一起进行生产。到1955年为止,约有2/3的农民自愿加入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当时合作社的平均规模大约为27个农户。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最主要特点是,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必须交给初级社统一使用,允许社员保留小块自留土地,年终的分配时,农民土地股份参加分红,因此,初级社有时也称土地合作社。高级社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蔬菜或其他园艺作物。这个新集体的规模和苏联相似,大约为160户农户,但在耕地规模上却仅为苏联的1/5。

1.3人民公社阶段(1958—1978 年)

在1958年夏末,中国的农业制度又发生了大变动。从1958 年开始,在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75.3万个高级合作社中的1.23亿农民被强制分入2.6万个大型人民公社中。每个公社约有4600个农户和6700个劳动力。从劳动上看,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的30倍,从耕地面积上看,为苏联集体农庄的4倍。在这些公社中有50万个生产大队,以及300万个生产小队。

中国也有民营农场,但是它们的作用相对很小,所占的土地面积从未超过4%。与此相比,苏联的国营农场在1950年时占到已开垦土地的11%,1960年时为36%,而到1990年时已经达到51%

“文革”期间,随着政治上极左路线的推行,农村市场几近全部关闭。农业缓慢增长,由此导致经济作物总产量的下降及粮食生产的低速增长。1976年和1966 年相比,棉花产量下降12.1%,花生、油菜籽、芝麻等主要油料产量在低水平基础上又下降1.7%,粮食作为农业之纲,年均也仅仅增长2.95%。

1977—1978 年,随着“四人帮”的倒台,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1978 年和1976年相比,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一改农业多年低速增长的格局。与此同时,人民公社体制依然存在,分配上的严重平均主义和取消市场、统包统配制度仍限制着农民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着国家对农业的巨大投入,使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处于徘徊之中。1978 年,尚有数以亿计的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1.4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改革阶段(1979~今)

旧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对农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了,并且不能维持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自发地开始搞起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承包制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了生机和希望。党和政府顺应民意,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在全国普遍推行了家庭承包制。在1980年。有14%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1年时这个比例提高到了45%,到1982年时进一步提高到80%,而到1984年时已达到了99%。1984 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073 亿千克,比19777年的2827 亿千克增长了44%。农业总产值以每年6%的速度持续增长。

1.5农村税费改革阶段(2000~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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