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外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16]347号

【发布部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布日期】2016.08.09

【实施日期】2016.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6〕347号)

各金融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相关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中心起草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同意(银市场[2016]16号),现向市场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6年8月9日

附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办理交易联网开户手续、市场监测、信息披露服务、更名和终止联网等事项。

1.3同业拆借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联网流程2.1 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