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名、字初释——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父子连名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契丹名、字初释
——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父子连名制
刘浦江
中国北方民族史研究向为史家所看重,但由于受制于有限的文献资料并深受传统史学方法的桎梏,迄今的民族史研究在深度上尚难以企及早已相当成熟的断代史学。
譬如说,即便是曾经深入汉地建立过一个长达二百余年的大辽王朝的契丹族,人们今天对它的了解仍是十分肤浅的。
要想突破这种看似无奈的困境,势须另辟蹊径。
本文对契丹名字制度的探索,就包含着这样一种努力意图。
除了凭借我们所熟悉的汉文文献和传统史学方法之外,本文还尽可能充分地利用契丹语文资料以及文化人类学的知识和方法。
结果我们很欣慰地发现,契丹史的研究其实还大有深入的余地和展拓的空间。
一、揭开契丹人“第二名”的奥秘
在古代北亚民族中,契丹人的名字制度也许是最为复杂的。
但以往历史学家根据《辽史》等汉文文献对契丹人名字所作的种种诠释,均未能揭示它的真谛。
1直到近年契丹文字学家通过契丹小字石刻资料的解读,才逐渐看出了其中的一些门道,从而使我们有可能对契丹人的名字习俗获得比较深入的了解。
简而言之,契丹人的名字包括两个部分,按辽代汉文文献的说法,一是名(辽代译称小名或小字),契丹人的名多由一个单词构成,但也有两个或三个单词的名;二是字,所有人的字全都为一个单词。
2契丹小字墓志介绍墓主名字时,在名和字
1参见都兴智:《契丹族的姓氏和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张国庆:《略谈辽代契丹人的命名习俗》,《博物馆研究》1991年第2期;冯继钦:《金元时期契丹人姓名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1992年第4期。
2这里所说的是契丹男子的名字习俗。
由于资料的匮乏,目前对契丹女子的名字还很难有深入的了解,故本文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契丹男性的名字问题。
之间常常会出现一词,这是一个带有领属格词尾附加成分的序数词“第二”,它是解读契丹人名字的关键所在。
关于该词在这一特定语境下的含义,以往研究者们有两种猜测性意见,即实(巴图)、王弘力等人以为它是指墓主的排行,但令人奇怪的是,无论墓主排行第几,在记述其名字时却总是出现此词;刘凤翥先生过去多将该词释为“第二(等)的”,并按此理解将它后面的词随机地释为国姓、宗室、横帐等等,而没有注意到出现在该词前后的单词往往都属于墓主名字的组成部分。
现在看来,这些阐释都是不着边际的。
直到最近一两年,契丹文字学家才对这个词的解读提出了值得重视的意见。
乌拉熙春教授认为,此词就是指契丹人的字,本义为“配对的、成双的”,意指它后面的词是与小名配对的“大名”云云。
1此说虽然对该词的原意理解有误,但将它与契丹人的字联系起来,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刘凤翥先生新近发表的《辽代萧乌
卢本等三人的墓志铭考释》一文,终于澄清了一词的真实含义:当谈及契丹人的名字时,该词意指相对于小名而言的“第二个名字”。
由此得以将《耶律(韩)迪烈墓志铭》第2行所记墓主人名字完整无误地译出:
孩子名迪烈第二的(名)空宁
而志题所见墓主名字全称则作,按刘文的意见,可直译为“空宁·迪烈”。
2
对一词的正确解读,是迄今为止探索契丹语人名所取得的最重要突破,它奠定了我们这项研究的基础。
像《耶律(韩)迪烈墓志》那样记述墓主的名字,乃
1爱新觉罗·乌拉熙春:《〈耶律迪烈墓志铭〉与〈故耶律氏铭石〉所载墓主人世系考——兼论契丹人的“名”与“字”》,《东亚文史论丛》创刊号(庆祝金启孮先生八十五华诞纪念特集),2003年3月,79—93页;又载《立命馆文学》第580号,2003年6月,1—16页;收入同氏《辽金史与契丹、女真文》,京都大学东亚历史文化研究会,2004年7月,69—84页。
2刘凤翥、唐彩兰、高娃:《辽代萧乌卢本等三人的墓志铭考释》,《文史》2004年第2辑。
按耶律迪烈本系玉田韩氏,汉名承窥,是辽代契丹化的汉人,故其契丹语名字完全遵循契丹族俗。
是契丹文字石刻资料的一种通例。
所谓的“孩子名”,亦可意译为“小名”,《辽史》列传通常将它当作传主的名;而契丹文字石刻中所称的“第二名”,在《辽史》里则被称为传主的字。
按照契丹人的习惯,其名字的全称是“第二名”(字)在前,“小名”(名)在后。
这就是目前学界对契丹人名制度的最新认识。
上述解读结果带来的是更多的谜团:契丹人的“小名”与“第二名”是否类似于汉人名与字之间的那种关系?其人名的全称为何采取“第二名”在前而“小名”在后的形式?契丹小字石刻所称的“第二名”究竟意味着什么?抱着这些疑问,我对迄今出土的所有契丹大、小字石刻所涉及的人名资料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梳理,希望能够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谜底都隐藏在这个“第二名”中!我发现,契丹人的第二名具有某种明显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词尾音节。
目前所见契丹小字人名资料,所有第二名的词尾均由、、、、五个原字之一构成,与
小名没有特定词尾的情况截然不同。
下面分别举例说明,若字形或词义有疑问者则略加考释。
(一)以收尾者
分析契丹小字人名资料时,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就是这个原字。
如果做一初步估计,在契丹人的第二名中,词尾原字为者大约要占60%左右。
上文说到耶律(韩)迪烈第二名为,就是其中的一例。
又如契丹小字《耶律宗教墓志铭》第2行介绍墓主名字说:
名驴粪第二的(名)嘲隐
耶律宗教为圣宗弟耶律隆庆第四子。
据阎万章先生考证,见于《辽史·皇子表》和《皇族表》的“驴粪”,以及《圣宗纪》和《兴宗纪》的“旅坟”,都是耶律宗教
的契丹语名。
1此处的(名)就是指(小名)。
至于他的第二名,虽然汉文《耶律宗教墓志铭》有“王讳宗教,字希古”的记载,但这是指他的汉文名、
1阎万章:《契丹小字〈耶律宗教墓志铭〉考释》,《辽海文物学刊》1993年第2期。
该墓志录文见刘凤翥等《契丹小字解读五探》附录二,《汉学研究》13卷2期,1995年12月,337页。
字,而他的契丹语第二名却不见于汉文文献,参以《辽史》所见契丹人名译例,可译作“嘲隐”。
1这个第二名的词尾原字为。
再举《耶律智先墓志铭》为例,墓主名字见于4—5行:
小名延留第二的(名)讹里本
该墓志录文目前已有刘凤翥和清格尔泰两个摹本发表,2而两个本子均将此句前两词合并为一词,且都未能解读。
经与拓本相比勘,我认为这应该是两个独立的单词。
由这两个单词所组成的词组,最初见于《许王墓志》第8行,但《契丹小字研究》将它误识为,3后经即实先生更正为,并指出其义为“小字”。
4另外,在《耶律仁先墓志》第6行中也出现过这个词组,从上下文来看,亦当释为
“小名”。
按一词可拟为*p‘-ə,5而一词拟音为*p-xəi-i;我们知道,契丹
小字中有许多同词异形的现象,因此很可能是的异体,也就是说,
与是同义词,均为“小名”之意。
上面引文中的第三词即是耶律智先的契丹
语小名,根据已知的四个原字音值,可以将它译作“延留”。
最后一词是耶律智先的第二名,这是契丹人的一个常用名,辽代通行汉译作“讹里本”或“乌卢本”,而该词的最末一个原字也是。
(二)以收尾者
在契丹人的第二名中,词尾原字为者也很常见,其使用频率大概仅次于以
收尾者。
1如耶律韩八字嘲隐,见《辽史》卷九一。
2前者见赵志伟、包瑞军《契丹小字〈耶律智先墓志铭〉考释》附录一,《民族语文》2001年第3期,38页;后者见清格尔泰《契丹小字释読问题》,东京外国语大学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刊行,2002年3月,233页。
3清格尔泰、刘凤翥等:《契丹小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563页。
4即实:《〈森讷墓志〉释读》,见同氏《谜林问径──契丹小字解读新程》(以下简称《谜林问径》),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142页。
5以往研究者为原字所构拟的音值均缺乏可信的依据,根据人名(讹里本)的译音来看,这个原字理当读ə。
如《耶律迪烈墓志铭》第4行记述墓主名字曰:
名迪烈第二的(名)撒懒
关于墓主人的小名“迪烈”,尚有一点分歧需要解决。
“迪烈”是契丹人的常用名,在其它契丹小字石刻中通常作或(两词的第一个原字音同,可通用),此处的“迪烈”虽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写法,但已有学者论证它为该词之异体,1我们对此没有异议。
分歧在于第二个原字的字形,刘凤翥和清格尔泰先生均将此词摹写为,2嗣经包联群博士指出,此词的第二个原字应是而不是,并因此对
它是否墓主的小名“迪烈”产生了怀疑。
3笔者仔细比对拓本之后,认定此词的正确写法是。
这一更正不但不会动摇原有的释读结论,反倒替“迪烈”的译音增添了一个有力的证据:已知原字的读音为t,而“迪烈”的“烈”,《广韵》作良
薛切,是以t音收尾的入声字,故用以对译带有尾辅音t的一词,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耶律迪烈的第二名,过去被刘凤翥先生误释为“第二横帐”。
据他考证,这位耶律迪烈就是见于《辽史》卷九六的耶律敌烈,其本传称:“耶律敌烈,字撒懒。
”
虽然他已依据这一记载将志题中出现的墓主姓名译作耶律撒懒,但却顾此失彼,把出现在第4行的同一个词臆解为“横帐”。
专用为契丹人第二名的“撒
懒”,亦见于《室鲁太师墓志碑》第1行:,全句可译为“撒
懒太师小名室鲁”。
4这里的与《耶律迪烈墓志铭》的写法稍异,因两者的第三个原字读音相近,故可以肯定它们是同词异体的关系。
而这两种不同的写法,
1卢迎红、周峰:《契丹小字〈耶律迪烈墓志铭〉考释》,《民族语文》2000年第1期。
该文代表刘凤翥先生的观点,下文所引刘说亦见于此。
2刘凤翥摹本见《契丹小字〈耶律迪烈墓志铭〉考释》一文附录,清格尔泰摹本见《契丹小字释読问题》224页。
3包联群:《〈南赡部洲大辽国故迪烈王墓志文〉的补充考释》,《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4《室鲁太师墓志碑》尚未发表,此据拓本录文。
按该墓墓主为撒懒·室鲁,《辽史》卷九五有《耶律适禄传》,谓适禄字撒懒,但所记卒年略有出入,疑非一人。
都是以收尾的。
再举一例。
据《辽史·皇子表》,玄祖第三子释鲁,字述澜,是为仲父房。
契
丹小字《耶律仁先墓志》第3行中记有他的名字,但仅能辨识出第一个词为,下面的若干字词已残泐无考。
诸家解读者均将此词释为“释鲁”,1我认为这应该是释鲁的第二名“述澜”。
理由有三:第一,从构成该词五个原字的音值来判断,与
“述澜”的译音大致相符;第二,契丹小字的“释鲁”应作,已见上文所述;第三,就上下文来看,此处所记述者应是其全称“述澜·释鲁”,在前者是述澜,而后面的释鲁一词已残。
总而言之,此词当为释鲁的第二名述澜,而它也是以收尾的。
(三)以收尾者
原字也是契丹人第二名的标志性词尾,这种情况在石刻材料中亦较为常见。
如金代契丹小字《萧仲恭墓志铭》第2行所记墓主名字:
□
第二的(名)兀衍小名朮里者
这句话的内容曾被学者们反复讨论。
虽然早在这方墓志刊布之初,王静如先生就已考定墓主为萧仲恭,但长期以来人们却一直弄不清楚究竟这段文字中的哪些词是墓
主的名字。
阎万章先生曾随意将第二词释为萧氏。
2王弘力先生谓墓主本名是(即第一词去掉词尾的属格后缀),也就是《金史·萧仲恭传》所称的“本名朮里者”,义为“第二”,正与萧仲恭汉名之“仲”字相符云云。
3即实先生则说是萧仲恭的别名,但他同时又指出第二词是本名、最末一词是小字,这是迄今为止最接近于正确答案的说法。
4根据目前对契丹人名字的认识,这段文字完全可以通读。
1参见即实:《〈糺邻墓志〉释读》,《谜林问径》203—204页;刘凤翥:《契丹文字新研究》,未刊稿;爱新觉罗·乌拉熙春:《〈耶律仁先墓志铭〉与〈耶律智先墓志铭〉之比较研究》,《立命馆文学》第581号,2003年9月。
2阎万章:《河北兴隆金墓出土契丹文墓志铭考释》,《东北考古与历史》第1辑,文物出版社,1982年,118页。
3王弘力:《契丹小字墓志研究》,《民族语文》1986年第4期。
4即实:《〈戈也昆墓志〉释读》,见《谜林问径》104—105页。
与契丹小字石刻的一般行文习惯所不同的是,这句话是先说第二名,后说小名。
第
三词漫漶不清,当是或。
最后一词就是萧仲恭的小名朮里者。
1是他的第二名,即实译作“戈也昆”,未免相去太远,参照辽代译例,可将它改译为“兀衍”。
2请注意,这个第二名是以原字收尾的。
《金史·萧仲恭传》又称其子萧拱“本名迪辇阿不”,此名亦见于《萧仲恭墓
志》第28行,作。
前者是第二名迪辇,后者是小名阿不。
3迪辇是契丹人常
用的第二名,如《辽史·皇子表》谓玄祖次子岩木,字敌辇,其名字全称见《耶律
仁先墓志》第2行:。
这个与《萧仲恭墓志》的写法略有不同,是因为它们的第一个原字音同可以相通的缘故。
而这两种不同的写法,都是以收尾的。
(四)以收尾者
在契丹小字中,还有一些人的第二名是以原字收尾的,但这类例证不是很多。
以《耶律弘用墓志铭》为例,墓主名字见第2行:
小名隗因第二的(名)斡鲁宛
这方墓志最初由陈乃雄先生解读发表,但未能释出上述引文的意义。
4后经刘凤翥
先生重新考释,始得以通晓如上。
5需要说明的是,第四词的写法与一般写作
稍有出入,差别仅在于第一个原字的字形不同,它们通常被视为两个同音而独立的原字,但从大量的实际用例来看,很可能是的异体。
最后一词是墓主人的第二名,刘凤翥先生译为敖卢斡,根据辽代译例,宜改译为斡鲁宛。
这个第二名是以收
1《金史》本传原作“术里者”,而《辽史》卷三○《天祚皇帝纪四》则称为“朮
者”,因知《金史》之“术里者”乃“朮里者”之误。
此“朮”字恰与一词词首原字的音值相符。
2如萧图玉字兀衍,见《辽史》卷九三。
3此名由即实首先解读,见《谜林问径》122页。
4陈乃雄、杨杰:《乌日根塔拉辽墓出土的契丹小字墓志铭考释》,《西北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
5刘凤翥、清格勒:《契丹小字〈宋魏国妃墓志铭〉和〈耶律弘用墓志铭〉考释》,《文史》2003年第4辑。
尾的。
再举耶律信先的契丹语名字为例。
《耶律仁先墓志》第7行逐一介绍其兄弟五
人的情况,其中五弟信先的名字全称是: 。
1 后一词是其契丹语小名,此名亦见《耶律智先墓志》第11行,按其拟音,可译为涅鲁古。
2 前一词是第二名,即实先生译作“撒不椀”,3 与辽代译例不符,《辽史》中常见撒班、撒版、撒板、萨板、撒本等契丹语名,当为此词之汉译。
这个契丹人常用的第二名也是以收尾
的。
(五)以收尾者
契丹人的第二名在契丹小字石刻中以原字
收尾者,目前仅见到两例。
《萧图古辞墓志铭》第2行这样介绍墓主人的名字:4
名 图古辞 第二的(名) 勃鲁恩
据刘凤翥先生考证,这位墓主人就是见于《辽史·道宗纪》咸雍三年的知黄龙府事萧图古辞。
上面引文中的最后一词是墓主的第二名,依已知原字拟音,暂且将它译
为勃鲁恩。
5 墓志第5行记有墓主名字全称,作 ,可译为勃鲁恩·图古辞。
其第二名的词尾原字为。
又《耶律迪烈墓志铭》第7行追述墓主人的先祖时提到一个人名:
曷鲁恩 · 匣马葛
据该墓志介绍,此人是帖剌的次子,亦即墓主耶律迪烈的第七代先人。
后一词是其
1 《耶律仁先墓志》先后有即实、刘凤翥、清格尔泰三个摹本发表,但此处的耶律信先名字均摹录有误,兹据刘凤翥《契丹文字新研究》(未刊稿)予以订正。
2 耶律信先的契丹语名字不见于《辽史》。
按《萧兴言墓志》称其女嫁给“涅鲁姑林牙”之子挞不也,盖之庸先生谓此涅鲁姑即耶律信先(见《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年,281页),其说是也。
3 即实:《〈糺邻墓志〉释读》,见《谜林问径》210页。
4
该墓志录文据刘凤翥摹本,见梁振晶《阜新四家子辽墓发掘简报》附录,《辽宁考古文集》,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7月,121—133页。
5 《辽史》卷二《太祖纪》天赞二年三月有名勃鲁恩者。
小名,乌拉熙春已释为“匣马葛”。
1前一词是他的第二名,现已发表的摹本均错误地将其析分为上下两词。
2按《辽史·太宗纪》天显十一年九月所见“曷鲁恩”和《圣宗纪》统和元年三月、开泰五年四月所见“曷鲁宁”者,大概就是此词的汉译。
斟酌已知原字的音值,译作“曷鲁恩”更为准确。
这个第二名也是以收尾的。
以上列举的是契丹小字石刻材料中分别以、、、、五个原字为第
二名词尾的情况。
此外,我在契丹大字石刻有关人名的记载中,也发现了一个第二
名的标志性词尾字,下面举例说明。
契丹大字《耶律习涅墓志铭》第2行有这样一个人名:3
习宁·卢不姑
此人系习涅六世祖,据同时出土的汉文《耶律习涅墓志铭》记载:“于越王兵马大元帅讳习宁,小字卢不姑,即公之六世祖也。
”4其传又见于《辽史》卷七六,谓“耶律鲁不古,字信宁”。
此“鲁不古”即“卢不姑”之异译,“信宁”即“习宁”之异译。
辽代汉文石刻对契丹人名字的表述不像《辽史》那么规范,此墓志所称“小字卢不姑”是指他的小名,而所谓“讳习宁”者,实际上是指他的第二名,即《辽史》所称的“字”。
按照契丹人的习惯,契丹大字对于其名字全称的写法也是第二
名在前,小名在后。
其第二名的词尾字是。
又如《耶律习涅墓志铭》第5行有这样一个人名:
应恩·观音
1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匣马葛考》,《立命馆文学》第582号,2004年1月,57—66页;收入同氏《辽金史与契丹、女真文》,京都大学东亚历史文化研究会,2004年7月,39—48页。
由于《辽史》记载的混乱,自钱大昕以来的辽史研究者均将帖剌、蒲古只、匣马葛视为同一人,经乌拉熙春考订,知蒲古只和匣马葛分别是帖剌的长子和次子。
2见前揭卢迎红、周峰《契丹小字〈耶律迪烈墓志铭〉考释》及清格尔泰《契丹小字释読问题》224页。
乌拉熙春《匣马葛考》一仍其误。
3该墓志拓本和摹本发表于金永田《契丹大字“耶律习涅墓志”考释》(《考古》1991年第4期),本文所引录文及释文均据刘凤翥《契丹文字新研究》(未刊稿)。
4盖之庸:《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357页。
此人乃习涅曾祖,汉文《耶律习涅墓志铭》曰:“节度使讳应恩,小字观音,即公之曾祖也。
”《辽史》卷七九谓耶律贤适有子名观音,亦即此人。
观音乃其小名,
应恩为第二名。
这个第二名也是以收尾的。
由于契丹大字的石刻材料相对较少,且现有的解读水平又远不及契丹小字,因此目前在契丹大字中发现的可以肯定的第二名词尾字仅有这一个。
根据下文对第二名词尾音节语法意义的分析,估计契丹大字中还应该有若干个第二名词尾字,这个问题有待日后做进一步的研究。
综上所述,契丹小字及契丹大字石刻材料所提供的证据说明了同样一个事实,即契丹人的第二名词尾是由某些特定音节构成的一种附加成分。
其实早就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近二十年前,王弘力先生就说过一句颇有见地的话:“契丹人的小字绝大多数带有n尾。
”1按辽代汉文文献的一般说法,所谓“小字”是指契丹人的小名,带有-n尾的实际上是契丹人的字(即第二名)而非小字。
尽管表述不够准确,但说明他已看到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可惜未再做进一步的考究。
近来乌拉熙春通过分析契丹小字人名的若干词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说法,她发现契丹人的名和字往往是同根词,构成“字”的语词一般是用于“名”的语词后续in或n辅音的形式。
2这一规律最初是由聂鸿音先生发现的。
聂鸿音曾从汉语音韵学角度对《辽史》所见契丹人的字的词尾附加成分进行过分析,他认为,契丹人的字反映出契丹语有-n和-in两个名词附加成分,它们的分布表现为明显的互补关系:-n只粘附在元音a、e、i、o之后,而-in只粘附在元音u或辅音之后。
他由此发现了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现象:契丹人的名和字之间一般没有汉人名、字之间那种词义上的联系,而大多仅
1见前揭《契丹小字墓志研究》57页,该文发表于1986年。
2爱新觉罗·乌拉熙春:《契丹人的命名特征——兼论契丹语派生形容词的后缀》,见《契丹语言文字研究》,京都大学东亚历史文化研究会,2004年5月,210—225页。
作者认为,、、、、、等原字都是契丹人名的后缀。
由于未能正
确区分契丹人的小名和第二名,她将作为小名使用的(谢十)、
(高十)、(瑰引)等都当作第二名来分析了,由此导出错误的结论。
按韩谢
十的第二名是(延宁),见《耶律(韩)迪烈墓志铭》第6行;韩高十的第二名
是(王宁),见《韩高十墓志铭》第13行;耶律瑰引的第二名是(查懒),见《耶律仁先墓志铭》第5行。
表现为某种词尾的转换,“契丹人在取名时总是固定地使用一批词,而在取字时又总是固定地使用另一批词,后者似乎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利用某种语法手段造出来的”。
1
聂文指出的这种现象与我在契丹文字石刻资料中发现的契丹人第二名词尾的规律性可谓相映成趣,两者所反映的其实是同一个问题。
那么,上文列举的契丹大小字各种第二名词尾附加成分究竟有何共同点?又有何不同之处?这就需要逐一探讨它们的音值,并弄清其语法意义。
(1)契丹小字词尾附加成分之一:
《契丹小字研究》将这个原字的音值构拟为[nə],依据是契丹语称犬为“捏褐”(见《辽史·礼志》),而契丹小字十二生肖中的狗作。
这个拟音显然不够准
确。
据《辽史·营卫志》说,契丹语称孝为“赤寔得本”,在契丹小字中,该词的词尾原字也是,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契丹小字人名资料中有关这个原字的例证相当丰富,可据以校正上述拟音。
从《辽史》列传来看,辽代汉译契丹人的字,词尾多用“隐”或“宁”字,而这些第二名在契丹小字中通常都是以收尾的,如(留隐)、(乙辛隐)、(韩
隐)、(国隐)、(遵宁,一译逊宁)等等。
按聂鸿音先生的说法,这类名字的词尾附加成分均为-in。
他举出的相关例证是:《辽史》有名柳者,亦有字留隐者,后者是-in粘附在u后;有名乙辛者,亦有字乙辛隐者,有名翰者,亦有字韩隐者,乙辛隐和韩隐都是-in粘附在n后。
另有一类以收尾的第二名,似乎与-in的拟音有所冲突,如(讹里本)、(曷鲁本)等。
按辽代汉语音韵,此处的当拟作-ən才合适。
这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也许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根据目前对契丹小字拼音规则的了解,用于拼写辅音的原字,往往都带有一个不确定的元音,至于这个元音究竟是什么,则主要看它与什么音相拼读。
考虑到这些因素,作为第二名词尾附加成分使用的,其音值范围可拟作*in~ən;从实际用例来判断,它只粘附在辅音或元音u之后。
关于这个原字的语法意义,清格尔泰等人曾提出过一个推测性意见,大
1聂鸿音:《契丹语的名词附加成分*-n和*-in》,《民族语文》2001年第2期。
下引聂说均见此文,不再一一出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