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开放中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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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扩大开放中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相对于经济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所带动的发展成效,我国社会事业开放水平总体偏低仍是社会建设“短板”的重要原因。面对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的基本趋向,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全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应当按照“开门办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结构为核心,推动对内对外双向开放相互促进,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助推社会事业承办主体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管理方式由行政化走向专业化、行业化和集约化,在全面有序扩大社会事业开放的进程中,逐步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边缘向纵深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
标签:社会事业;扩大开放;政府职能转变
“社会事业开放”是一个前沿问题,目前学界的研究总体上属于起步探索阶段,缺乏规范性、系统性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上,近年来,国内一些省市和地区在社会事业建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仍处于缺乏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撑的“碎片化”摸索阶段。令人欣喜的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阶段推进,中央不断加大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领域开放的力度,稳步开放教育、医疗、养老、卫生、体育、文化事业等领域,有力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社会事业开放,是社会事业发展理念的重要变革,是我国开放事业的新领域,也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新机遇,其对推进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意义必将会像经济领域开放一样重大而深远。一、社会事业开放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
1.社会事业的基本含义
社会事业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9世纪末由德国人从慈善、救济事业中引申出来的,后来发展到福利事业,并最终形成社会事业。在我国,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长期以来社会事业是由国家全额出资承办的“国家公共事业”。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事业通过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的改革,承办主体开始由单一走向多元,社会事业的内涵由行政单元逐渐演变为行业性、专业性的集合概念。其基本含义主要指人们从事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体育等以公益事业为主的各种社会活动。从广义上讲,社会事业还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生活质量、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为目的,由此保持社会发展的活力、公正性和可持续性,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福祉,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各种公益性服务与活动的总和。
2.社会事业开放的基本含义
社会事业开放,是指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基础上,按照“开门办社会”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的客观要求,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为核心,推动对内对外双向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时,社会事业承办主体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社会事业运行方式逐渐由行政化走向专业化、行业化和集约化。全面稳
步扩大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引进最先进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竞争机制,增加优质资源的有效供给,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社会事业体系,从而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推进社会整体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3.扩大社会事业开放的主要内容
一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为核心,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定位和功能作用。二是以开放促进社会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社会事业承办主体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社会事业运行方式逐渐由行政化走向专业化、行业化和集约化。三是以“开门办社会”为基本方针,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全面稳步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开放。四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基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五是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为动力,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推进社会事业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六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契机,推动社会事业领域向社会资本和外资有序开放,促进相关社会事业、产业“走出去”“独出来”。七是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把握好开放的领域和力度,牢牢掌握社会事业开放的主动权,确保经济社会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二、河南扩大社会事业开放的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
1.主要做法
(1)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一是大力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2014年3月19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全面推动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自1999年起河南已先后6次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省级审批项目从2706项减少至400项,精简率达85.2%。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带动社会事业开放。为解决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河南于2010年制定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三类进行改革。截止2010年底,河南全省214个文化事业单位,其中包括146个出版发行单位、7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5个非时政类刊物,均已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3)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不断扩大向民资开放的力度。2011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意见》。2012年,河南向社会公开推介49个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涉及铁路、市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2013年,河南又向社会推介200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014年再次推出400个重大项目,其中涉及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社会事业项目170个,总投资1386亿元。
(4)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事业。近年来,河南对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采取两种改革路径:一是对必须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公共服务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强化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例如由各级政府兴办的“十大实事”等各类民生工程。二是政府不再具体承办的公共服务项目,以政府出资向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例如自2011年以来,河南在郑州市金水区、平顶山市宝丰县等地试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2013年10月,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又联合下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社工操作、公众受益”的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转变。(5)出台推动社会事业开放的政策措施。一是在政策上对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服务机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登记管理、税收政策、土地政策、信贷政策、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共事业机构一视同仁并且提供便利条件。例如,2013年9月,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试点,河南对全省所有市场主体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变认缴、年检改年报等登记制度改革。二是对从事社会养老、社会救助、慈善捐助、就业培训、扶贫济困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类机构,政府部门在政策上予以积极扶持。例如,2014年河南省卫计委将积极推进社会办医列入全年十项重点工作;省发改委发布河南高成长服务业项目3354项,其中大部分向民资和外资开放。三是陆续出台加快文化教育事业开放发展的各类政策措施。例如,近年来河南省各高校相继实施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和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省教育厅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制定相关规定,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合作办学;省文物局颁布实施《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开放管理办法》,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和文物对外合作交流。
(6)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激发社会活力。一是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体制。在省辖市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局及专业网站,初步形成了“行政管理、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格局。二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通过出台《〈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取缔非法组织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河南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条例,推动社会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蓬勃发展。
2.基本成效
(1)开门办社会力度不断加大,社会事业筹资渠道不断拓宽。全省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均等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与省外地区积极对接;国际和民间资本助推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速度;社会事业发展初步形成了国資、民资和外资有序竞争的局面;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方式趋向多元多样。
(2)民生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力地缓解了人口大省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困境;社会办学、办医、办养老院、办文化娱乐的规模不断扩大,满足了群众的迫切需要;在郑东新区、航空港区、郑州地铁等建设中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改善了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建设,推动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