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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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导师制的目的

(一)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尽快胜任其工作岗位;

(二)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生涯指导,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第二条导师制的适用范围

各部门新入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除外)。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导师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完善、组织实施;

(二)负责导师辅导新员工期间的管理、考核、培训,及相关报表的审核、归档;

(三)新员工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

第四条部门经理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导师制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导师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及工作督导、考核评定。

第五条导师职责

(一)以身作则,向新员工贯彻公司理念,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二)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三)指导新员工掌握岗位专业技能,熟悉工作流程,解答或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四)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

第六条新员工职责

(一)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真谛,自觉实践公司核心价值观;

(二)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并执行;

(三)主动与导师沟通,多向导师及老员工、上级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四)新员工在指导期结束后,应向导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提交文字性的学习总结,内容应包含:工作和学习情况、收获和心得等。(模板见附件2员工总结表)第三章导师的任职资格、选拔与任用

第七条导师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有资格担任导师:

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入职半年以上,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骨干人员;

3、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

4、导师原则上是新员工的部门管理人员、资深员工。

第八条导师的选拔

导师选拔方式为直接任命和选聘产生,选聘可以通过自荐和推荐产生。

1、直接任命:部门中层领导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按照导师任职要求自动成为导师;

2、推荐: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后成为导师;

3、自荐:自愿加入导师队伍的员工需要提交《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经审批后成为导师;

第九条导师的任用

(一)导师一经任命,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二)导师资格一年一审,由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共同评定。

第四章导师制实施流程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时,部门经理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与新员工结成“一对一”师徒关系(原则上1名导师辅导1名新员工,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但最多不超过2名新员工),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导师因工作变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辅导新员工时,导师须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更换新导师,由部门经理再从本部门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

第十二条新员工导师制岗位辅导期为3个月。

第十三条在辅导期开始的一周内,导师应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辅导计划并递交本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新员工辅导计划的内容需包括:

1、文化/业务学习

a.定期沟通,了解员工工作状态,做好思想引导;

b.及时阅读新员工提交的培训/学习/辅导期总结,并进行交流和指导。

2、立足岗位进行实操

第十四条辅导计划制定后,导师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指导、培训,及时向本部门经理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辅导期满后,由导师的部门经理、被辅导员工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后。

第五章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

辅导期满后,由导师的部门经理、被辅导员工填写《导师考核表》(见附件4),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分权重分别为40%,60%。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的应用

对导师的考核结果,应用在以下方面:

1、评选优秀导师的依据;

2、确定导师奖金数额,导师奖金基准为500元/人/月(税前)。

(三)导师奖金的发放

1、计算方法

根据对导师的考核最终得分,将考核得分换算成百分数乘以导师奖金基准,为导师实际公司得奖金;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不发放导师奖金;

在辅导期内更换导师的,可根据不同导师的任职期限确定奖金数额;对同时辅导2名新员工的,如新员工辅导期满都合格的,按辅导2名新员工计算导师奖金;

2、在辅导期结束前,新员工经评估达不到岗位要求而被辞退或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不产生导师奖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导师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附件2:

新员工辅导工作计划表

日期:

1、此表由导师填写,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存档,培养计划变更时亦须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辅导的目的包括员工经辅导后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工作规范及业务能力等;

3、辅导方式包括:指定参考书目、专业指导及工作内容、学习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

4、此表一式三份,导师与员工各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

附件3:

员工总结表

附件4:

导师考核表

附:本表一式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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