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和开发中的问题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和开发中的问题分析

作者:李骁

来源:《居业》2020年第08期

摘;要:本文简单概述了我国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政府部门在进行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中应当起到的作用,探究了我国目前古生物地质遗迹遭受破坏的现状,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方式;开发管理;保护对策

文章编号:2095-4085(2020)08-0125-02

古生物遗迹主要是在地球漫长的演化歷史中,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遗留并被发现的一种十分珍贵且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我国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中,将诸多类型的古生物地质遗迹作为保护对象进行管理。目前的现状是对发现的古生物地质遗迹在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和问题,这也是近年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要面临的重大课题;如何对古生物地质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开发是我们面临的难题。

1;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古生物地质遗迹资源是现代社会中一种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由于我国气候具有多变性并且幅员辽阔,地质和地理条件的状况也较为复杂多变,这就导致我国在不同地区形成了种类繁多且十分珍贵的地质遗迹。地质遗迹资源不仅具有独特性,还具有观赏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方面来说,这对于我国古代研究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美丽的古生物地质遗迹也是我国十分重要的旅游资源。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现代人群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高,部分区域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进行旅游行业的建设时,对古生物地质遗迹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再加之相关管理部门对其监督力度较低,导致我国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环境愈加恶化,尤其是在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时,过度和不合理的开发极大影响了古生物地质的保护和保存。

乱采乱挖会致使许多地质景观和地质遗迹遭受破坏。近年来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部分极为重要的地质遗迹,在旅游和开采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对于我国的历史研究和遗迹保存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我国南方的岩溶地区,其特有的地表地下形态和沉淀物不仅十分精美,且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岩溶洞穴是我国十分重要的旅游资源,许多岩溶洞穴在旅游过程中遭到人员破坏的事件屡见不鲜。洞穴内的钟乳石、石笋不仅遭到游客破坏,也被不法分子采挖,并在市场中进行私自买卖甚至出口外国。我国在近年来发现,广西恭城、平乐等地区的钟乳石遭到采挖后,用拖拉机和汽车向外运输和交易,恭城县农民甚至将长达300m未接受过任何开采的中乳石洞穴以3.7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任由其开发。在这些

洞穴中,部分旅游景点为了招揽游客,在洞穴内随意安装声光电设备,这样也会导致洞穴原有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并且不合理的安装还会导致洞穴的风化和剥落程度越来越严重。在这种人工活动的影响下,洞穴景观和沉积状况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即使我国相关部门和专家明令禁止随意开发古生物地质遗产,但依旧有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进行私自开发,这样会大大影响我国古生物研究工作,导致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2;古生物地质遗产保护对策

2.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监督机制

我国在近年来设置了关于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规定,并且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建立了相应的地质遗迹保护规章制度,从地质遗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保护等多个角度,对其开发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地质遗迹保护和开发规章制度,但古生物地质遗产保护的立法还没有成为我国的主要立法之一,这种资源类型没有受到相关立法人员的重视,并且现代社会中大部分人群都没有意识到古生物地质遗产的重要性,这就导致法律法规存在缺失的状况。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意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因地制宜的在当地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古生物地质遗产的保护有效性,做到有法可依的保护方案。

2.2;制定地质遗迹保护的相关经济政策

现代旅游企业在进行古生物地质遗迹开发时,目标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多风景旅游区经营人员认为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并没有任何成效,属于一种面子工程,所以在进行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时没有引起重视。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特点和古生物自然遗迹状况,制定相应的经济策略,并对相关经营人员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合理的管理来避免这种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资源保护的行为,最大限度制止在旅游行业中造成的古生物地质遗迹损伤的情况。如果利用合理的经营手段做到了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应,对于这类旅游经营者应当予以嘉奖,通过减税和免税等政策优惠来促进当地旅游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中。而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破坏地质遗迹的行为,需要针对破坏的具体状况予以罚款和其他惩罚,必要时吊销营业执照。只有通过奖惩并行的方式,才能够使旅游经营人员意识到地质遗迹保护的重要性,达到经济与保护双重优势的充分发挥。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还应当在当地居民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地质遗迹保护意识和简单的保护知识及方法。

3;结;语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古生物地质资源量极大,并且不同区域分布较为广泛,我国相关政府也在采取有效且积极的行动,对地质遗迹进行保护。然而相较于我国丰富的古生物地质遗迹资源来说,目前能得到开发和利用的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依旧还包括较多未开发且未被发现的

地质遗迹,具有极为强大的资源潜力,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古生物遗迹保护工作,以保证我国的历史研究能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龚鹏,张洪岩.深圳市地质遗迹保护现状与管理建议探讨[J].中国矿业,2018,27(8):28-31.

[2]方强,刘杰,周晓丹,徐士银.江苏重要地质遗迹自然区划与保护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18,35(21):33-36.

[3]郝俊卿,郭嘉,徐子清,温慧杰,王姣霞.陕西省地质遗迹保护历程与可持续保护利用模式探讨[J].陕西地质,2018,36(1):91-94.

[4]李冰,谢小平,王永栋,陈芝聪.四川射洪地区地质遗迹保护与旅游开发[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8,34(4):485-490.

[5]王元波,张莉莉,赵菲,刘洪亮.山东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探讨[J].山东国土资源,2018,34(3):33-3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