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石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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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石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人公告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石城县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石城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技岗位两大类,其中管理岗位共2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共25人;专技岗位共1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人数共19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可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6月8日,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8日以前出生),根据岗位不同最大年龄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8日以后出生,6月8日当天
出生为超过25周岁)、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8日以后出生,6月8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0周岁)或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6月8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周岁)。石城县户籍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石城县辖区的人员(或者生源地为石城县)。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设有“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石城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须为石城县户籍,还必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9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石城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一般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特殊岗位先面试后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一般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特殊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对象按“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命名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到石城县人社局邮箱:scxgwy@16
,报名成功者由石城县人社局通知,请保持报名表所留畅通。
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如未达到1:3比例的,经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的,不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一般岗位入闱面
试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方可入闱面试。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考生实行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请勿报考,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
(二)特殊岗位面试。特殊岗位先面试、后笔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特殊岗位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特殊岗位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特殊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一致。
2.特殊岗位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其他事项。如因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面试可以开考,招聘计划不核减;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其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笔试环节。特殊岗位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面试缺考、作弊取消资格致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的,如笔试人数与岗位最终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按面试及笔试总分高低择优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笔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不低于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特殊岗位笔试情况由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布)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入闱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或能形成竞争关系,但因笔试缺考、违纪取消笔试资格致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达到3:1或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仍按总分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仅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