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税收现代化:法治税务,我们走在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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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税收现代化:法治税务,我们走在大路上
聚焦税收现代化:法治税务,我们走在大路上
2015-08-18 中国税务报作者:丁作提李长江田俊
走出法庭那一刻,吴明长出了一口气。

期盼中的胜诉如期而至,她的心情却无法平静。

吴明是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公职律师。

日前,她代表市国税局出庭应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胜诉而归。

目前,在河北,包括吴明在内的40名税务公职律师和70名社会律师已受聘担任省市县国税局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制度只是国家税务总局建设“法治税务”宏伟蓝图中的一个像素单元。

盘点今年的工作,这样的像素单元已经连成线、形成面、构成体,法治、改革、共治成为税收治理的“关键词”。

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

法治与改革,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推进着税收现代化。

税务机关始终坚持税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前行,始终坚持税收改革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营改增”运行平稳,今年上半年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509万户,减税1102亿元,2012年以来累计减税4848亿元。

随着年内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的到位,税制改革的“深水作业”将进一步完善经济链条,优化企业发展和税收制度环境。

“全本戏”不徐不疾,“折子戏”紧锣密鼓。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继续加力;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降幅过半;卷烟消费税上调,控烟与增税初现双赢;稀土、钨和钼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政策取向清晰而坚定。

最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整立法规划,将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和征管法等8部税法列入一类立法项目,这意味着税收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税收法定的“列车”正朝我们加速驶来。

税收法定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在税收法治领
域举足轻重。

立法法细化税收法定原则,单独规定,位置提前,这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该原则对税制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显现,制度建设质量空前提高。

最突出的变化,是制度建设更真诚地融合国家意志和民众意愿,更有效地约束权力和保护权利,制度执行更直观地对接人本关怀,更充分地体现公平正义。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的意见,政策调整助微扶困、行稳致远,多项业务规范次第推出,均为明证。

法治与善治相得益彰。

良法得到普遍遵循,即是法治,也是善治。

坚持良法善治,税务机关积极破解权大还是法大的难题。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是税收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指导意见创新多多,标示着税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业已开启。

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职,责无旁贷。

精准开展税收分析,持续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努力完成收入计划;坚
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

一句话足可概括全体税务人员的工作状态:重任在肩,他们一直蛮拼的!
法无授权不可为,简政放权,阳光理政。

全面清理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基层税务人员反映,打通“最先一公里”让简政放权“透亮”,打通“最后一公里”让行政审批“见光”。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两单一图,立体约束。

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依照“清权—确权—晒权”三大步骤,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市局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配套责任清单、流程图,形成立体约束。

湖北国税局的同案同办制度、大连国税局的行政首长应诉制度,进一步廓清了权责边界,提升了执法水平。

发挥法律专门人才优势,借力发力,优化决策。

推动建立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启动省以下税务机关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

部分省市区
税务机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丰富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扛法治旗,走创新路,税收工作由此实现新跨域。

法治与共治相映生辉。

各级税务机关以税收信用体系和涉税信息共享为重点,推动形成了与政府、社会共同依法治税的良性格局。

部门合作由点到面。

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一直是税收治理的短板。

各地积极探索,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有效填补了法律制度空白,促进了社会共同治税。

3个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12个省、地市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137个省、市级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保障税务机关获得第三方涉税信息。

此外,有21个省国税局、地税局通过与其他部门之间联合发布文件的方式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获得第三方涉税信息。

国地税协作由浅入深。

全面整合征管资源,完善涉税信息交换联动机制,推动税收管理与服务深度协同,依法治税的共同责任把一对“税兄弟”熔铸成步调一致的整体。

国际税收合作由表及里。

迄今,我国已对外签署第10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获准生效。

国家税务总局启动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程序,使湖北某企业的海外公司成功享受近500万美元免税。

河北省国税局经过国际税收谈判,追征税款320多万元。

税收信用体系日渐完备。

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同步推出,让税收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也让联合惩戒违法当事人有据可依。

继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家发改委等20个单位推送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联合惩戒行动大幕拉开。

各省市区税务机关创新工作机制,在正向激励A级纳税信用纳税人的同时,定期对外发布违法“黑名单”,税收信用等级建设步入机制化轨道,依法治税的强大合力逐步形成。

春风骀荡河海阔,潮大正是扬帆时。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扬税收法治之论,行“法治税务”之路,无疑是不二的选择。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编制“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规划。

税务机关将按照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在
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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