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档案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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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档案概况综述
一、档案馆历史沿革
博湖县档案馆成立于1982年3月(博党办[82]09号),是中共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是博湖县唯一的地方性综合档案馆,属股级事业建制,归县委办公室领导。
1984年,根据州党委“关于批复博湖县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方案”文件精神,县委办公室下设档案科,受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馆合一,副科级建制。1985,修建博湖县档案馆,建筑面积为228.65平方米。馆址位于博湖县人民西路,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办公大楼东北侧。有档案库房1间、资料库房1间、阅览室1间、检索室1间、办公室4间。1987县档案科、档案馆划归县人民政府序列。1990年,根据博政发(1990)99号文件:将县档案科改为档案局属县人民政府直属二级局,级别未变。1992年博湖县机构改革,撤消了博湖县档案局,只保留档案馆。1994年,根据博机改[1994]01号文件《关于调整机构及部分撤消机构保留牌子的通知》:恢复档案局,档案局与档案馆局馆合一,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级别未变。2002年5月23日,博党发[2002]19号文件:博湖县档案局馆实行局馆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事业机构,即是党委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博湖县史志办公室并入博湖县档案局。2002年8月14日,博湖县档案局更名为博湖县档案史志局,正科建制。2002年11月13日,确定了博湖县档案史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编辑室、档案综合室。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2004年5月18日,博党办[2004]71号批准成立博湖县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农业、农村、社区档案。
近年来,博湖县档案史志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积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农林牧副渔的档案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服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扣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农业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以及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直接利益问题。近年来,农村、社区建档覆盖率达100%,接待企业下岗职工、农民查档者占查档率的70%。
三、《档案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博湖县档案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使档案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县委、县人民政府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档案工作会议,举办一期培训班。通过县有线电视播放县领导的有关《档案法》电视讲话,在电视上播放《档案法》的法规条文。并通过设摊咨询服务、出黑板报、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档案法》。2004年,把《档案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县“四五”普法工作中,县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档案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档案部门的一些实际问题,经常对档案部门提要求、交任务,使档案部门服务更具针对性、更有时效性。每年把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责列入全县精神文明考核中,落实到各乡镇和各单位,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精心安排,严格检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通报、有整改。在每年的档案执法检查中,主要针对组织领导、机构设置、案卷质量、统一管理、制度建设、现代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近年来,档案局分别派出7人到内地进行《档
案法》执法检查学习,5人取得了档案执法证。《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对全县各类档案抽查9000余卷(册)。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促进了档案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至2005年,全县共拥有各种档案10057卷,各类图书资料4716册,相当于《档案法》颁布前的5倍,基本形成了管理科学、档案资源丰富、档案利用效益显著的良好局面。自《档案法》颁布以来,全县有7个单位的档案管理达到了自治区一级标准,2个单位达到了自治区二级标准,2个单位达到自治区三级标准,10个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了复验,70个单位按标准立档;2003年县档案馆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一级目标管理。近几年来,在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博湖县档案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档案事业发展迅速,为博湖的发展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档案资源建设
(一)档案开放和褪变档案抢救工作综述
1、档案开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档案开放工作。制定了博湖县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档案开放制度等,认真做好开放档案鉴定工作。对照《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逐卷、逐份鉴定,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档案。对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编制有开放档案目录,建立开放档案统计台账,通过有线电视向社会公布。
博湖县档案馆于2002年开展档案开放工作。截止2005年12月底,已开放档案年度1955—1975年,共开放档案28个全宗,393卷,4024条。
2、抢救褪变档案
随着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县档案馆对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档案一律先抢救再进馆。同时,对已进馆的褪变档案,集中力量进行
抢救。自县档案馆成立以来,共抢救褪变档案2998卷。1989—1990年,全疆开展档案馆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凡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档案必须进行抢救,此次共抢救褪变档案2500卷,24485页。2002—2003年,博湖县档案馆对馆藏褪变档案又进行了一次彻底抢救。共抢救褪变档案7800页,裱糊工资表档案87卷。
(二)编辑和出版档案史料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编辑了各种大型会议简介和档案史料。主要有《博湖县大事记》、《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以及《博湖县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代会、团代会、妇代会简介》、《县委文件汇编目录》、《草场界线文件汇编目录》、《土地界线文件汇编目录》《旅游专题概要》等参考资料为了提高档案的查准率,编制了15种专题目录。
(三)馆藏和珍品档案、现行文件
1、馆藏档案
博湖县档案馆馆藏档案主要有:1971年建县以来形成的博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在管理、生产、科研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专门、科技、声像四大门类档案,馆藏以文书档案为主,并有少量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工业普查档案、人口普查档案、照片档案、地名档案以及印章等实物档案。截止2005年底,馆藏共81个全宗,各种门类档案10057卷,以“件”为单位保管档案877件,照片档案462张,印章145枚,馆藏资料 4716册。馆藏资料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文件汇编和反映博湖地方特色的珍贵史料
2、现行文件
博湖县现行文件阅览中心于2004年揭牌成立。现收集2000年—2004年各种现行文件资料共585份,汇编41册。为做好现行文件的收集、保管、利用工作,阅览中心制定了博湖县现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书、博湖县现行文件阅览须知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