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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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全面负责,其它成员协助书记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碰头,对于布置得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5、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居委会考核制度
1、居委会考勤由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每天早晨8:30分之前签到,由专人负责保管签到簿,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或旷工对待。
3、不论病、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逐级审批,请假半天,
由书记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管委会分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书记请假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当面请假者需向管委会分管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每月累计病假不超过两天或事假不超过一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者均视为全勤,每月病假超过两天或事假超过一天者,超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超1次扣10元,若全年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或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均按自动辞职处理。
6、管委会主管部门不定期下居委会检查。
四、居委会学习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周一下午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应紧紧围绕当前的形势增强自身理论水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居委会干部学习由书记主持,要及时总结学习收获,交流学习体会。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居委会工作的实际,并力求解决具体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4、居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居民学习,保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会,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应坚持不懈做好记
录。
五、居委会议制度
工作会议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天早、晚两碰头,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
2、居委会书记主持,每周末、每月末组织小结本周(月)工作,安排下周(月)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上交管委会。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每季、半年或年终工作考评依据。
3、管委会组织的居委会工作会议,全体居委干部积极参加,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需先向管委会分管部门请假,居委会干部参加管委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以便按时完成管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考评会:居委会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年度考核,由书记负责组织居委会其他干部搞好总结工作,参加管委会目标管理的年终考评。
考评期间由居委会书记负责向管委会书面总结汇报。
5、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居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居民代表会由居委会书记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书记、
书记在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碰头提出,居民代表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研究决定社区工作的重大事项,履行好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6、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
(1)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社区协商议事会由居委会书记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社区书记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7、社区居委会低保评审制度
(1)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低保评审小组。
(2)低保评审小组的成员要由驻地单位代表、物业管理机构代表、居民代表及社区居委会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委员及低保员组成,居委会干部参与人数不得多于3人,居民代表应占到50%以上。
(3)低保评审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要对申领低保的人员进行一次评议、审查。
(4)低保评审小组每季度要对低保户进行一次入户调查,调查收入及家庭变化情况。
(5)每季度的评审结果都要在居民区醒目位置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2、严格执行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书记“一支笔”审批制。
4、报账人员要严格手续管理,做到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
5、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实行综合管理,并配备档案专职人员。
(二)社区居委会的各门类资料按年度立卷归档,每年三月份将上年的档案资料全部整理、归档。做到归档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有目可查、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档案要有原始记录,确保真实性,临时突击活动形成的文书资料,随时立卷归档,因特殊情况漏记的要及时补记。(四)采取各种保护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毁。
(五)坚持档案登记制度,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妥善